修改党章,是关系一个政党能否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前进规律的重大问题。201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这是党诞生以来第16次修改党章。此次党章修改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对科学发展观作出新的定位和阐述、充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成就的内容、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以及对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这三章部分条文作了适当修改。此次对党章的修改和完善,反映了我们党对党的建设规律进行探索的情况,体现了党的理论的与时俱进和丰富发展,新的党章必将在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中更好发挥根本性规范和指导作用。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通过的新党章,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新党章的重大意义,带头自觉做学习贯彻新党章的模范,增强贯彻执行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学习贯彻新党章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追求。理想信念是党员的立身之本。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要始终按照党员标准的要求,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在理想信念上不犹疑、不含糊、不动摇。在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要经得起考验,受得住诱惑。
强化宗旨意识,始终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党的利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的干部的最大党性表现,就是为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奋斗。忘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是背离党性,也必将被人民抛弃。各级党员干部坚持党的宗旨,最本质的要求就是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和责任,夙夜在公,勤勉工作。
加强党性锻炼,加强道德修养。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绝大多数党员干部也都非常注重加强个人的道德修养。但也不容忽视,一些领导干部堕落成腐败分子,往往是从道德品质上出问题开始的。为此,党员干部要努力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加强党性锻炼,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增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自觉性,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工作和生活中,在一些小事细节上,都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坚决抵御各种落后思想和腐朽文化的侵蚀,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永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在“生活圈”、“交际圈”、“娱乐圈”中,提高自控能力,过好名利关、金钱关、美色关、讲道德、讲原则、讲人格、讲正气,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坚持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要严格按照党章办事,凡是党章规定要做的事必须努力做好,凡是党章禁止做的事在任何条件下都坚决不做,凡是党章规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都坚决坚持和遵守。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按照党章的要求检查自己的言行,经常对照党章进行自我剖析,认真检查自己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要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党委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要严明经济工作纪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经济管理工作、市场经济活动,不准利用其职权和影响谋取非法利益。
健全完善机制,加强制约监督。大量事实表明,离开有效的监督,权力行使就会偏离正轨,危害党和人民。一些领导干部堕落成腐败分子,与不遵守党纪国法是密切相关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有正确的权力观,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警钟长鸣,养成自我监督和接受监督的习惯。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首要的是要接受党内外群众对自己手中权力的监督。领导干部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行使必须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要正确认识监督、对待监督,真心实意接受监督。那种把上级监督视为对自己不信任,把同级监督视为跟自己过不去,把下级监督视为让自己丧失威信的心态是错误的。党和人民的监督,既是一种严格要求,更是一种关心爱护。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主动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强化自我约束,确保自己手中的权力能够正确行使、为民造福。
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制度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章的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要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在制度执行上下功夫,抓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真正使党内法规制度成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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