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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建设廉洁政治为目标 推动和促进社会的廉洁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张子林
2012年11月27日14:0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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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这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面建设廉洁政治,实现“三清”目标,关键是要在规范权力运行、打造“阳光政府”、纯洁党员队伍上下功夫,以公正促进干部清正,以阳光促进政府清廉,以纯洁促进政治清明,进而推动和促进整个社会的廉洁。

一、推进权力规范运行,以公正促进干部清正

干部清正,关键是行使权力公平公正。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但是,公权私用,权钱交易,与民争利,偏亲向友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特别是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市场主体多元化、市场竞争“白热化”,利益期权化、交易间接化、作案隐蔽化等权力“寻租”隐患增多,腐败诱因还在增加,规范权力运行任务还很艰巨。必须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全方位的防控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一是要精简放权。减少权力就意味着减少腐败。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减、限制和转移一些部门权力,着力解决权力过多干预市场的问题;要在清理审批项目基础上,实施行政审批权集中改革,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打造服务型政府。二是要合理分权。盯住行政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资金资源管理权相对集中的领域,特别是权力相对集中的“一把手”,从权力分工上推行分事行权,改变个人说了算的权力结构;从权力设置上推行分岗设权,改变权力过于集中的体制缺陷;从权力授予上推行分级授权,改变权力“上多下少”的机制弊端。三是要阳光用权。通过细化权力运行流程,让行权具体人员、权力行使依据、工作责任范围、办理程序和时限、相对人的权利等一目了然;通过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统一交易、统一管理、统一监督;通过制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对所有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和量化,压缩权力运行的弹性空间,让自由裁量不再“自由”。四是要科技控权。注重运用科技手段,“用无情的电脑管住有情的人脑”,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金在网络上监管、风险在流程内控制、资源在市场里配置。

二、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以阳光促进政府清廉

政府清廉,核心是行政行为阳光透明。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就提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法律上有句格言:“正义不仅应当被实现,还应当以看得见的方式被实现”,“看得见”则需要阳光。事实上,一些地方和部门决策“高高在上”、公务“暗箱操作”、公开“半遮半掩”、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群众深恶痛绝,影响了政府廉洁,“透明政府”还在路上,“阳光施政”还需强化。必须围绕打造“透明政府”、“阳光政府”,落实群众的知情权,进而激活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四权”的“连续效应”。一是政府决策要透明。通过“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形式,广泛听民意,躬身寻良策,调研听真言,增强与群众的互动,决策源于群众需求,争取群众最大支持,防止政府决策与群众需求“断层”,实施中遭遇群众“抵触”。二是政务信息要透明。一些事关发展、事关民生的大事、实事,以及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政策、决策等信息, 要在第一时间让老百姓知晓,把“抽屉政策”、“仓库文件”、“内部秘密”端出来“晒”,避免被“讹传”,防止被“误读”。三是行政过程要透明。就是要破除施政“神秘”,将政务实施全过程公开,执法全程网上公开,定期在网上公开“三公”经费,随时对政府工作公开答疑,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届的监督和质疑,弥补施政“瑕疵”,赢得公众理解支持。四是行政程序要透明。就是要打破公权“诡秘”,通过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实现阳光办事,高效规范服务,让群众办事知道找谁去办、办事必须符合什么条件,什么时候能把事办完,办事不满意找谁投诉,不用托人、不走关系就能办成事。五是领导干部要透明。不仅党员领导干部要向纪委如实报告重大事项,接受党内监督,还要探索实行副厅级以下后备干部财产公示制度,有效防止带“病”提拔,提高干部任用公信力,逐级逐步纯洁干部队伍。

三、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以纯洁促进政治清明

政治清明,前提是党员的先进和纯洁。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纯洁性建设”,并再次强调“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对每个党员做出了加强自我修养、彰显人格力量的具体要求,表明了作为执政党对党员队伍纯洁性建设的高度清醒。事实上,党内的一些不纯洁现象,根子出在少数党员身上,一些党员干部中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很值得警醒起来,一些党员身上的信仰迷失“软骨病”、是非不分“墙头草”、见利忘义“负效应”等问题,亟需认真解决。作为一个拥有8200多万党员的大党,只有不断增加每名党员的“正能量”,才能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与纯洁性,承担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重任。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绝对要求”。强化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在入脑入心上下功夫,净化党员的政治灵魂,强化党员的精神支柱,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切实解决理想信念迷茫问题。必须把实际行动体现作为“衡量标尺”。重点整治少数党员“边缘化”、“庸俗化”问题,做到在寻常时候就看得出来,在关键时刻能站得出来,在生死关头敢豁得出来,切实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必须把严肃组织生活作为“刚性纪律”。重点整治好人主义、自由主义问题,做到支部活动“不被弱化”,民主生活会“不走过场”,解决思想问题“不挂空挡”,实现基层党员组织生活正常化。必须把严入宽出机制作为“有效手段”。既不给动机不纯、操守不洁者可乘之机,防止徒有其名的党员“混”进党内,也要切实解决党员干部能上不能下、党员能进不能出问题,始终保持党的队伍纯洁、肌体健康。必须把对“一把手”监督作为“重中之重”。重点解决“一把手”权力过大、监督乏力问题,形成监督合力,加大监督压力。推进“电视公开述廉”等有效形式,接受群众监督和质询,让监督“面对面”;加速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把对驻在部门“一对一”的同体监督,变为几个部门派驻机构联合巡视的异体监督。

四、全面建设廉洁政治,以“三清”促进社会廉洁

实现“三清”目标,建设廉洁政治,既是一种自律,也是一种带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示范的效应是治本的。只有做到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堵塞体制和机制上的漏洞,整治和防范不廉洁问题,铲除产生腐败的土壤条件。事实上,腐败现象的存在、不廉洁问题的产生,除了行政不透明、用权不规范等原因外,关键是在社会上有土壤、有市场、有卖点。一些社会主体面对诸多利益的诱惑,抛弃社会责任,不按规则办事,商业贿赂、恶性竞争、价格欺诈,产品造假、偷税漏税等失信、背信行为不断出现。一些群众对于腐败现象虽然看的最清,感受最深,也最痛恨,但又持一种“臭豆腐”心理,闻起来臭,吃起来香。有的对“潜规则”深信不疑,对“明规则”却表示怀疑,有点权力就想“卡”点油水、“捞”点好处,办起事来第一想法就是找熟人、走后门,自觉不自觉地助长了社会上的不廉洁风气。建设廉洁政治,实现“三清”目标,就是要在正本清源的同时,荡涤社会腐败文化,在全社会培育廉荣贪耻之风,让“潜规则”没市场,让“走后门”没机会,让“不廉洁”遭唾弃,让廉洁成为一种社会文化、一种价值取向、一种不懈追求,推动和促进整个社会的廉洁。

(责编:权娟、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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