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在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形势下,这一论断让人警醒,发人深思。组工干部作为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要立足组织工作实际,更加重视自身的党性修养和能力提高,在防止和消除“四种危险”上努力走在前作表率。
认清组织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坚决防止和消除精神懈怠的危险。精神状态决定事业成败。当前,集中换届虽已完成,但组织部门的职责任务决定了组织工作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换届后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任务落实,等等,可以说是千头万绪,任务繁重。特别是十八大对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做出了全面部署,对纯洁党员队伍等提出了新要求,稍一疏忽懈怠,就有可能造成工作的停滞甚至是失误,影响组织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因此,组工干部必须在思想境界、精神风貌上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杜绝工作缺乏激情与责任感、平推平拥、被动应付等现象的出现,为扎实做好各项组织工作提供思想保证。要加强自我学习。不断的加强学习,是提升自身思想境界的基本途径,更是保持昂扬精神状态的重要动力。要把学习当成一种需求,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通过学习保持精神上进、心态积极、素质提升。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信念是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的前提和基础。组工干部要始终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以坚定的党性为做好组织工作“掌好舵”、“把好关”。要认清责任使命。组织工作是关乎党的建设、社会发展、民生保障的大事,当前又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这就要求组工干部始终保持奋发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
明确组织工作担负的目标任务,坚决防止和消除能力不足的危险。组工干部作为组织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参与者,其能力素质如何,直接影响着组织工作的质量。组织工作担负着为党的事业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抓基层、打基础的重要责任,要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组工干部必须提高“三种能力”。一是运用政策法规的能力。要掌握党建原则规定,精通并能熟练运用有关组织工作特别是干部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尤其是干部提名推荐、竞争性选拔干部等方面知识,严格执行好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等制度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组织工作顺利推进和组织部门风清气正。二是知人善任的能力。组工干部要有识人之能、容人之度和护才之胆,要善于通过考察考核等方式识别人才,发现人才,把优秀人才挖掘出来,把合适的人才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努力做到用当其时、人尽其才。三是开拓创新的能力。要增强创新意识,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的同时,不断探索创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基层党建等方面的有效做法,用创新手段解决遇到的问题,不断实现组织工作的新跨越。
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决防止和消除脱离群众的危险。共产党执政的最大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时时牢记群众观点、处处坚持群众路线是我党保持优势的关键所在。做好组织工作中也不例外。首先,要强化群众观点。如何面对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赢得群众信任和争取群众支持是做好工作的关键。要把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服务群众作为组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把那些群众公认、一心为民的优秀人才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真正为那些各领域的优秀人才提供好服务。其次,要坚持深入群众。干部政绩优劣、贡献大小、形象好坏,群众最有发言权。要真正求贤、求才、看准人,就必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要主动到群众中去,认真听取不同层面群众的看法评价,努力扩大组织工作群众参与范围,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再次,要加深对群众的感情。要带头联系服务群众,畅通民意渠道,通过群众满意度调查、民情恳谈、蹲点调研等方法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帮助解决难题,增强组织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增强群众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切实提高组织工作群众满意度。
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决防止和消除消极腐败的危险。组工干部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利,容易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拉拢腐蚀的对象,稍有不慎就会身陷泥沼,这就要求组工干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坚决防止腐败。防止腐败,必须严明纪律。“命严方可以肃兵威,令重始足于整纲纪”。组工干部一定要带头落实“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等纪律要求,用重纲严纪筑牢纪律防线,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确保组织部门的风清气正。防止腐败,必须强化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遏制腐败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公开的监督。要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包括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在内的、公开的社会监督体系。要扩大监督范围,把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重点组织工作的各个环节都置于党员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防患于未然,让消极腐败没有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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