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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渝波:加强国资监管 先立规矩后办事

2012年11月26日08:2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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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周渝波在座谈会上介绍了国资监管央企改革发展政策法规建设情况。(人民网李伟摄)
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周渝波在座谈会上介绍了国资监管央企改革发展政策法规建设情况。(人民网李伟摄)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1月23日电 今天上午,十八大之后的首场“中央媒体走进部委”活动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举行。

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周渝波在座谈会上介绍了国资监管央企改革发展政策法规建设情况。

他说,政策法规局立足于“四个面向”,积极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面向机关及部委,着力加强国资监管法规制度建设。国资委作为政府层面的出资人代表,许多工作没有先例可循。在国资委成立之初就明确了“先立规矩、后办事”的工作原则,高度重视法规制度建设。多年来,形成了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制度三个制度框架。截至9月底,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现行有效规章26件,规范性文件273件,地方政府和国资委发布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制度文件2800多件,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二是面向地方,着力加强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目前,省级政府、计划单列市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组建了国资委,全国356个地市有93%设立了国资委,中央和省、市(地)三级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已经形成。国资委系统依靠政府、联合部门、协调各界的国资监管大格局正在加快形成。

三是面向企业,着力推进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截至6月底,近1200户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中央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分别达到97%、98%和99%,基本实现了对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的全面管控。中央企业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75%得到妥善解决,因违法违规引发的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已经极少发生。

四是面向国际,着力指导企业加强境外法律风险防范。与此同时,针对一些国家指责我国国有企业商业决策受政府控制、享受政府优惠待遇等问题,反复阐述和强调我国依法尊重和维护国有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的立场和态度,积极宣传我国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原则建立的新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妥善应对外方提出的国有企业议题或要价,努力为中央企业“走出去”、不断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争取良好的外部环境。(李伟)

(责编: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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