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至14日,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在滇调研农村团建和青少年权益工作时提出,要继续加强农村团组织建设,发挥好乡镇作为共青团面向基层的“桥头堡”作用,加强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
在滇调研期间,省委常委、省委高校工委书记李培在昆明会见了汪鸿雁一行。
自10月9日团中央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范围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以来,我省各级团组织及时部署,迅速行动,开局良好。12日,团省委在昆明召开工作汇报会,在听取省、州(市)、县、乡4级团委关于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的汇报后,汪鸿雁对我省开展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取得的进展给予了肯定。她提出,全省各级团组织要深化认识,紧紧围绕“两个全体青年”的目标,准确把握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的内涵,发挥好乡镇作为共青团面向基层的“桥头堡”作用。在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中要不断完善工作方法,注意将团中央要求与地方实际相结合,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有差异化的方案和措施、科学设置规范化流程,另外还要注重发挥基层典型示范作用。她要求,团省委在下一阶段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的指导支持,全面、认真、大胆加大考核督查力度,科学合理把握工作进度,统筹推进全省工作。
13日至14日,汪鸿雁一行深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实地考察了鹿城镇中大街社区、楚雄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等,调研了楚雄市紫溪镇和彝人古镇的团建工作。
调研中,汪鸿雁充分肯定了楚雄州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全国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她提出,要积极推动扩大省级试点,为明年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全面铺开做好准备。她要求,各级团组织在今后要加大对地方情况的调研,找准共青团在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上的切入点。要注意从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专业化、普遍性上下工夫,为全国范围内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经验。要推动完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动云南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记者 瞿姝宁 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