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要坚持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本着志愿性与制约性相结合,无偿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组织性与业余性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努力营造“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的良好氛围。
参加社区党员志愿者活动的具体对象是:符合志愿者条件的社区党员。活动原则是:
(1)自愿性原则。应充分体现社区党员志愿者的个人意愿,社区党员志愿者参与和选择服务的项目不带任何强制性。
(2)公益性原则。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是党员自愿为社区群众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是出于人文关怀和博大爱心而付出的无私奉献。
(3)实效性原则。社区党员志愿者活动的开展要从社区和党员的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条件,把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把社区群众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4)规范性原则。社区党员志愿者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由社区党员志愿者协会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