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社区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要将社区党的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之一,纳入当地党建工作的整体布局,按照“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搞好目标分解,明确执行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及时研究社区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加强社区党的建设,责任主要在市、区(县)委。市、区(县)委常委要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联系点。要把社区党建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市、区(县)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