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企业的经营方针和国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实行保证监督。企业的重大问题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或向外方提出交涉之前,要在中方领导人中充分酝酿,统一认识。对违犯国家法律、法令的行为,通过法定程序和手段进行交涉和抵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2)教育和监督我方领导成员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利益,善于同外方人员合作共事,共同把企业办好。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对中方员工进行教育,防止和抵制剥削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维护国格、人格。同时,也要要求员工带头执行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4)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吸收和发展党员的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工会在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督维护作用,监督企业领导人员(包括外方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维护中方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