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认真贯彻“同步建立或同步考虑、单独设立”的要求,创办合资企业的中方单位党组织负责合资企业党组织的筹建工作,并做到适时建立,公开党的活动,尽可能使党组织的建立与企业开办同步运行。在我国境内开办的外商独资企业,一般由所在地党组织负责筹备和建立。为了使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的筹建工作有效进行,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与行政部门加强协调和沟通。行政工商部门在批准企业成立的时候,也要同步考虑党组织的建立,给申办企业的单位提出这方面的要求,使之同步考虑,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