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种种原因,党员同志中有的人可能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一点错误不犯的人是没有的。正确地对待犯错误的同志,是巩固党的团结,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条件。
对待犯错误的同志必须有正确的态度,采取正确的方法。一方面,不能因为错误难免,而姑息迁就,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这是不爱护同志,不负责任的表现;另一方面,也不能因犯了某种错误,就揪住不放,无限上纲,一棍子打死。党对犯错误的同志,历来主张“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达到既弄清思想,又团结同志的目的。这是我们党对待犯错误同志的一贯方针。每一位共产党员在对待犯错误的同志这一问题上也必须坚持党的方针。具体地讲必须注意以下问题:一要区别所犯错误的性质,严格分清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二要区别错误情节的轻重和本人对待错误的态度,在分析错误情节时,要言之有据,不能凭主观印象或者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三是对犯错误的同志的处分要恰当,对于犯了一般性质错误的同志,应当尽量不处分或少处分,对于确实犯有严重错误,不处分不能教育本人和大家的,则应按党的纪律给予恰当的处分;四要帮助和团结犯错误的同志,对于犯了错误的同志不要歧视他们,而应满腔热情地鼓励和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摘自《党员行为规范问答》(新版)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