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活动是近些年各级党组织广泛开展的“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的简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一般有三个步骤:
(1)制定活动规划或方案。要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具体要求、主要方式、评比条件、奖励办法和组织领导等内容,切实做到心中有数。
(2)扎实推进规划或方案的实施。按照既定目标要求抓好规划或方案制定的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的落实。上级党组织要加强督促指导,经常深入检查,切实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深入总结推广好的典型经验。
(3)认真进行评比表彰。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议、集体研究的办法,评选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并进行表彰。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切实把握好四个方面的要求:
(1)围绕中心,联系实际。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选准“创先争优”活动的载体。有了好的工作载体,与业务工作结合得紧、为中心任务服务得好,就会思路清、方向明、办法多,活动就会有动力、有活力,搞得扎实有效,不流于形式。
(2)深入动员,广泛参与。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主动参与是“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的基础条件,党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进行动员,广泛发动党员参与并为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条件。
(3)坚持经常,形成制度。“创先争优”活动贵在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并结合实际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制度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一流、创先进的热情经久不衰,形成你追我赶的局面,使活动始终处于滚动向前的状态。
(4)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谋划部署。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做好“创先争优”活动的评比、表彰、宣传等工作。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