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不坚定,传播小道消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机关各项工作部署、决定不力,造成不良影响。
(2)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
(3)不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组织和领导的决定,作风不民主,闹无原则纠纷。
(4)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组织部机关人事工作暂行办法》,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问题,或者群众意见比较大。
(5)不遵守中央和中央纪委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道德品质等方面群众有反映。
(6)对家属、子女和本单位工作人员要求不严,造成不良影响。
(7)经济责任审计发现有需要注意或者纠正的问题。
(8)工作散漫,不守纪律,出现有损中央组织部形象的问题。
(9)其他需要诫勉谈话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