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将党员发展工作推荐制、公示制、票决制、预审制、回访制在具体实践中得到有效落实。
四次公示,全程接受监督。将拟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拟接收的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在党务公开栏张榜公示,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对于群众举报的情况不符合事实或问题比较轻微的,由所在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于情况比较严重的,立即取消培养、发展、转正资格或延长培养时间。同时,对于党支部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的,还将追究发展对象的培养联系人和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责任。
三次票决,充分发扬民主。对拟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拟接收的预备党员实行票决。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所在党支部按照不低于发展计划的20%人数进行差额票决;确定发展对象由所属党(工)委召开党(工)委会议按照不低于计划20%的人数进行差额票决;接收预备党员由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会议进行等额票决,对赞成票达不到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过半数的不予接收或延缓发展。票决采用无记名形式进行,避免出现“一言堂”或是“人情票”,使发展党员工作更加民主,杜绝素质较低,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内,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全县2014年拟新发展党员245名,已发展党员99名,延缓发展10名。
三级预审,严格发展程序。实行党支部、党(工)委、县委组织部三级预审制度,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党支部对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征求培养联系人意见,形成综合考察材料,对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由党支部书记与本人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认识是否深刻等进行初步审查;党(工)委对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听取计生、综治、纪检监察、公安、信访等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委派党委委员与本人面谈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书面通知党支部,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由党支部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县委组织部在党(工)委召开审批会议前,对发展党员的标准、程序及档案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有无高校学生在村(社区)纳新发展现象、有无突击发展问题、标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入党档案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等。今年共有26名发展对象在各级预审中延长培养时间。
两轮推荐,择优培养发展。将年纪轻、学历高、能力强的优秀青年纳入党组织视野,把返乡大学毕业生、产业大户、复员退伍军人、致富能手、务工能人、大学生村官、村级后备干部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对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进步青年由群众代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再提交党员会议上进行民主推荐,最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明确联系培养人。2014年上半年,全县共有651人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433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一次回访,延长培养链条。为防止预备党员出现思想滑坡现象,在一年跟踪培养期内,每名预备党员必须向所在地党员服务中心申领志愿者服务岗位,完成一定数量的志愿服务工作。一年期满后,党支部书记、入党介绍人通过座谈交流、走访群众、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其思想动态、工作实绩、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回访。同时,由党支部召开民主测评会进行测评,对于“一般化、差”得票总数达到30%以上的,由党支部进行谈话教育、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陇原先锋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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