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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兴宁:围绕三个强化当好干部选拔任用“守门员”

2014年08月01日08:4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后,兴宁市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围绕“三个强化”将条例中的新精神新要求贯穿落实到组织工作的谋划部署当中,当好干部选拔任用“守门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强化学习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专门召开市委常委会进行仔细研读新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提出初步贯彻落实意见。专门组织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学习。市委组织部在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进行了专题学习,安排熟悉干部工作的领导认真对照原条例与现条例的不同之处,并结合中组部答记者问内容进行认真解读,并把《条例》印发至每位领导干部、人事干部和组工干部手里,强化自学,做到条例熟记、融会贯通,确保组工干部成为学习贯彻条例的宣传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同时,对照 2014年干部培训计划,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期、分批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并借助《兴宁党建网》、市电视台、《今日兴宁》、组工干部QQ群和远程教育网络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条例颁布的时代背景、形势和重要意义,做到“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

(二)强化贯彻执行,提高选人用人水平。按照条例中关于干部考核、民主推荐、破格提拔、竞争性选拔等新内容、新政策对照全市核定的机构编制情况,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组织人员对全市各单位科级干部配备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核查,如实准确填报《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统计表》。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整治,在全市各单位进行全面自查,摸清底数,对超职数配备的干部尽快消化。对超职数配备科级领导干部的单位在未消化前,一律不再新备科级干部。二是对党政领导干部担任(兼任)企业领导职务和在社会团体兼职进行从严把关,对全市20个镇(街)、145个市直单位进行全面性调查核实。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为重点,开展干部档案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三)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完善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通过制度的形式,明确用人导向、选拔标准和选任程序,提出干部挂职锻炼的方法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并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以及基层一线作为考验干部的“赛马场”,以实绩论英雄,提拔重用“把作品写在大地上”、一心为公为民的干部,让有为的干部有位子、得重用。二是抓好配套制度建设工作,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成效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根本标准,把市委提出的 “三园一区一基地”建设和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认真修正考核指标。三是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动议程序,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办法和干部考察方式,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办法,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解决好选拔干部唯票、唯分、唯年龄、唯GDP等问题,调动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

(广州组织工作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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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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