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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蕉岭:“三引三建”成立村民理事会 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

2014年07月15日14:1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广东省蕉岭县采取“三引三建”措施,引导村民组建村民理事会,规范民事民治管理机制,提高基层民主自治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截至目前,全县107个村已建立村民理事会878个。

典型领引,创建基层民主自治“示范点”。以三圳镇芳心、九岭、招福等村为基层民主自治工作示范点,先行先试,培育典型,总结形成村民理事会建设“六有”标准经验,即要有固定的议事场所、有牌匾、有章程、有议事工作制度、有监督制度、有活动记录等,以及实行村民选代表、代表选成员、成员选理事长的“三轮推选制度”,在村党支部指导下,选好配强理事会队伍,实行理事长和村民小组长“一肩挑”等多项先进经验,并在全县范围内推广,要求各镇村结合实际,培育发展10个村民理事会,进一步提高村民理事会覆盖率。

职责导引,创建美丽乡村建设“能源站”。明确村民理事会主要履行协助调处邻里矛盾、兴办农村公益事业、协助村民自治等三项职责,立足美丽乡村建设,在农村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充分发挥“能源站”作用,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级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塑造乡村文明新风,促进农村基层和谐稳定;推进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如今年来,三圳镇九岭伍子湖自然村理事会积极发动乡贤、台胞,筹措资金20多万元,在一个烂禾坪上建起了公园,并进行绿化、安装健身设施等,不仅美化了村庄,还让群众有了休闲的场所。

制度指引,创建长效作用发挥“度量尺”。组织编印《农村村民理事会设立指引》和《村民理事会章程》,配套制定村民理事会推选程序、议事基本规程、理事会工作职责等制度,特别明确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领导下,从德高望重、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办事公道的村民中推选产生理事会成员,并对理事会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完善队伍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章立制、完善乡规民约等措施,发挥“度量尺”作用,引导和规范村民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切实履行“议事、协调、监督、服务”职责,形成“共谋共建共管共享”良性机制。

(广东省蕉岭县党建云平台供稿  姚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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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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