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联系,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改进调查研究。县级领导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科级干部每年不少于30天。调研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深入项目和施工现场,多到有困难、有问题、条件差的地方去。要主题明确,有的放矢,注重实效,解决问题。调研要统筹安排,不要集中或轮番到一个乡镇、一条线路、一个点上,能集中开展的调研要尽量集中安排。重要调研后的意见建议,要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调研情况。调研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四大班子主要领导下乡镇调研,可由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一人陪同,其他县级领导下乡镇调研,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陪同人员。要简化接待,不搞迎来送往,调研现场不布置、不装饰、不摆水果、不搞弄虚作假。调研期间确因工作需要用餐的,安排工作餐,不上烟酒。
精简会议活动。要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凡是以县委、县政府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会议部署;部门召开的全县性行业工作会议,原则上一年不超过1次;无明确任务和实际意义、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或套开;参会对象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或套开;能采用电视和网络视频会议一次性传达和部署到基层的,不再集中或层层召开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格,部门召开的会议,只安排分管领导出席,其他领导不参加。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全县工作性会议一般时间控制不超过90分钟,只安排一名主要领导作主题讲话。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严禁超标准安排会议就餐和住宿,严禁发放纪念品。县上党政班子成员要带头压缩会议,能在小范围召开的会议,不扩大参会范围,要提倡关口前移,现场办公,现场解决问题。
压缩文件简报。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指导性不强,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县上各部门向市上对口部门重大请示、报告,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简报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提高质量,控制数量。重点反映重要的动态、举措、经验、问题以及工作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信息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应急突发事件等内容,严格控制部门信息任务。县上四大办公室要带头压减简报、信息数量,县委、政府“两办”只保留一种简报和信息;其他部门和单位只保留信息,简报一律取消。
加强外出管理。县上和部门领导的外出活动,要以招商引资,项目考察为主,严格控制一般性外出,确需外出的,要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审批。没有明确任务和实质性内容的外出活动一律不作安排。要严格控制外出活动的时间、范围、人员,严格按审批的线路出行,不得擅自变更线路,搞变相旅游。县上统一安排的由县级领导带队参加的外出考察学习,要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专题报告。
改进新闻报道。新闻报道要重点突出涉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涉及全局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突出基层一线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改善民生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尽可能少报道一般会议、领导活动、庆典剪彩、观摩检查和非生产性等活动。要提高新闻报道的质量,压缩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的报道及报道字数、时长。全县性会议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时间和字数报道。除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外,县上其他领导和部门领导出席的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从严控制。
严格庆典活动。要严格控制各类剪彩、奠基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论坛等庆典活动。除经营性项目剪彩、竣工庆典活动外,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得违规举办任何形式的庆典活动。确需举办的,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未经审批,一律不准擅自举办。经批准举办的庆典活动,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经审批的方案,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开支。县级领导一般不出席与自己分管工作无关的各类庆典活动。
规范检查评比。要从严控制和规范检查评比活动,避免各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年底进行统一综合检查考核。除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的工作检查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排的重点工作督办检查外,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安排各类检查、评比、考核等活动。
厉行勤俭节约。严格公务接待,重大接待活动按程序审批,由县委、政府“两办” 统一安排。国家部委和省市领导来金塔调研检查,严格执行省、市委的有关规定。接待外省、市代表团和重要客商,要务实节俭、热情周到、突出地方特色。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等有关规定,严禁超标准、超编制购置公务用车和豪华装修,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和购买高档家具。
坚持廉洁从政。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准讲排场、比阔气,搞奢侈浪费。严禁领导干部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节假日、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之际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款;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
服务基层群众。要重视群众信访,认真落实首接责任制,按照“谁接访、谁负责、谁办理”的原则,认真办理群众信访问题。领导干部要定期接访,带头包案,及时化解矛盾,做到有访必接、有接必办、有办必果,抓好跟踪落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要增强服务意识,服务群众要热心、真心,有耐心,要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疾苦,解决实际问题,严禁在为民服务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行为;严禁为政不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严禁对待群众态度生冷硬横、作风霸道、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与民争利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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