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仁縣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堅持以服務眾群為根本,以服務發展為需要,按照“選聘結合,明確職責,改善待遇,定期考評,鄉鎮管理”的原則,在村民自治基礎上,以群眾推選為前提,以鄉鎮聘任為抓手,以群眾評議為依據,以黨政考核為動力,通過“選、聘、評、考”四個環節,深化拓展村常務干部“村選鄉聘”管理模式,進一步加強村(居、社區)(以下統稱村)級干部隊伍建設,有效提升村級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增強為群眾辦好事、實事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打通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裡”。
一是以選促聘。“選”,即是由村民民主選舉出村委會委員,由黨員民主選舉出黨支部委員,真正把辦事公道、廉潔奉公、遵紀守法、熱心為村民服務的人選進村“兩委”班子﹔“聘”,即是由鄉鎮(街道)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農村組織工作條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在自願的基礎上,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要求,從村“兩委”班子中選聘出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人口主任、統計員4個職位人選作為村常務干部,在涉礦、涉項目的重點村和難點村增設1名協調員作為村常務干部,並實行一年一聘,真正實現“組織上靠得住”和“群眾中信得過”的有機統一。
二是以評促考。“評”,即是鄉鎮(街道)季度組織村級“兩委”班子成員、村民組組長及育齡婦女自管小組長、黨員代表、村民代表召開民主評議會,對村常務干部“德、能、勤、績、廉”綜合情況進行民主評議﹔“考”,即是鄉鎮(街道)以民主評議為依據,每季度定期組織挂村領導、包村干部、相關站(股、所、室)負責人、村民代表組成考核小組,結合目標責任狀指標和工作要求進行考核,並按照“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類型,確定村常務干部季度考核等次,連續兩個季度被考核為“不稱職”的村常務干部,由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人民政府(辦事處)給予解聘。
三是以考促效。各鄉鎮(街道)每季度組織對各村常務干部進行一次績效考核,並按照村常務干部總數“2︰6︰2”的比例確定季度考核等次(即:以鄉鎮(街道)為單位,按照“優秀”20%、“稱職”60%、“基本稱職”20%的比例考核為三個等次,“不稱職”等次不定比例),及時將季度考核結果在黨務村務公開欄上進行公示,並將考核情況於次月5日前上報縣委組織部審核備案,縣委組織部審核通過后,報縣財政局下拔村常務干部績效報酬。
四是以酬促進。村常務干部基本報酬採取“固定報酬+績效報酬”的方式進行發放,其中:固定報酬按600元/月逐月發放﹔績效報酬實行季度考核,季度累計發放,季度考核為“優秀”的按1400元/月標准發放,“稱職”的按1000元/月標准發放,“基本稱職”的按600元/月標准發放,“不稱職”的不發放季度績效報酬。並實行遞增機制,村常務干部基本報酬實行逐年遞增機制,從2015年1月起,村常務干部的固定報酬每人每年增加20元/月,充分調動村常務干部的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同時,將村級工作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按每村1000元/月的標准,逐月劃撥村級工作經費到鄉鎮(街道),確保村級工作正常運行。
五是以督促管。各鄉鎮(街道)明確專人負責村常務干部的實績檔案管理工作,及時將季度考核、獎懲情況匯總整理,統一歸入村常務干部個人檔案,作為表彰獎勵和聘任的重要依據。特別是對離任村常務干部的個人資料,一定要做好整理和歸檔工作。縣委組織部將組織相關部門不定期到各鄉鎮(街道)進行抽查,對弄虛作假、敷衍了事,不認真開展考核、評議的鄉鎮(街道),將進行嚴肅處理,確保村常務干部考核公平、公正、公開,充分調動村級干部的工作積極性,發揮村級組織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作用,全面推進農村經濟社會健康快速發展,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証。
(貴州省興仁縣黨建雲平台供稿 張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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