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印發《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后,興寧市將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干部任用條例》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圍繞“三個強化”將條例中的新精神新要求貫穿落實到組織工作的謀劃部署當中,當好干部選拔任用“守門員”,扎實推進各項工作。
(一)強化學習宣傳,營造良好輿論氛圍。通過專門召開市委常委會進行仔細研讀新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並提出初步貫徹落實意見。專門組織組織人事干部專題學習。市委組織部在第一時間組織全體干部進行了專題學習,安排熟悉干部工作的領導認真對照原條例與現條例的不同之處,並結合中組部答記者問內容進行認真解讀,並把《條例》印發至每位領導干部、人事干部和組工干部手裡,強化自學,做到條例熟記、融會貫通,確保組工干部成為學習貫徹條例的宣傳者、推動者和實踐者。同時,對照 2014年干部培訓計劃,並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分期、分批對全市各級領導干部進行培訓,並借助《興寧黨建網》、市電視台、《今日興寧》、組工干部QQ群和遠程教育網絡等多種媒介,廣泛宣傳條例頒布的時代背景、形勢和重要意義,做到“領導干部熟悉、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眾了解”。
(二)強化貫徹執行,提高選人用人水平。按照條例中關於干部考核、民主推薦、破格提拔、競爭性選拔等新內容、新政策對照全市核定的機構編制情況,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編辦組織人員對全市各單位科級干部配備情況開展一次全面核查,如實准確填報《超職數配備干部情況統計表》。一是嚴格按照上級要求,開展超職數配備干部專項整治,在全市各單位進行全面自查,摸清底數,對超職數配備的干部盡快消化。對超職數配備科級領導干部的單位在未消化前,一律不再新備科級干部。二是對黨政領導干部擔任(兼任)企業領導職務和在社會團體兼職進行從嚴把關,對全市20個鎮(街)、145個市直單位進行全面性調查核實。三是嚴格執行干部任前檔案審核制度,完善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以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為重點,開展干部檔案審核工作,進一步加強檔案管理工作。
(三) 強化制度建設,規范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完善健全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制訂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意見》,通過制度的形式,明確用人導向、選拔標准和選任程序,提出干部挂職鍛煉的方法和措施,進一步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健全干部管理機制,並從嚴管理監督干部。一是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把重點項目、重點工作以及基層一線作為考驗干部的“賽馬場”,以實績論英雄,提拔重用“把作品寫在大地上”、一心為公為民的干部,讓有為的干部有位子、得重用。二是抓好配套制度建設工作,把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實際成效作為考核干部政績的根本標准,把市委提出的 “三園一區一基地”建設和轉變作風狠抓落實作為考核干部政績的重要內容,認真修正考核指標。三是進一步規范干部任用動議程序,改進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辦法和干部考察方式,完善公開選拔、競爭上崗辦法,健全干部考核評價體系,解決好選拔干部唯票、唯分、唯年齡、唯GDP等問題,調動各年齡段干部的積極性。
(廣州組織工作網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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