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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潜山县推出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四大“实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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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1月10日13:10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安徽潜山县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及全省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座谈会精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推出四大“实招”,着力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
一是实行党员干部群众民主评议村干部。每年1-2月份结合总结上年度工作,由各村成立评议小组,组织召开全村党员、村民代表,部分乡镇干部会议,对享受定额补贴的村(居)“两委”成员实行民主评议。通过评议对象述职,评议人员质询、民主测评,评议结果公示等程序,客观公正确定村干部评议等次。对被评为优秀的村干部给予绩效工资奖励;对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取消当年享受的相关待遇,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评议不称职的村干部,依法依规停职。
二是建立农村党员议事会制度。保证重大事项党员先知道、重大问题党员先讨论、重大决策党员先行动。农村党员议事会由10-20名党员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积极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听取村党组织工作报告,讨论本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事务;商讨涉及村民和集体利益的区域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事务的有关问题;参与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工作的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并提出工作建议等。党员议事会由村党组织召集,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或1/3以上议事会成员提议,可随时召开。召开议事会必须有4/5以上的成员参加。
三是开展创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活动。把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作为创建示范村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以创建示范村活动的开展助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在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方面,要求创建示范村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发展党员票决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村党组织、党员议事规则;坚持村级重大事务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决策等。每年,县考评组对创建示范村进行考评,实行分类表彰和奖励。
四是规范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拟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的意见》,着力推进乡镇党委定期分析研究干部工作、公开推荐后备干部、研究任用干部票决制、民主评议乡镇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等相关制度建设,扩大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着力规范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提高乡镇党委选人用人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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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杨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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