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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

周葉中

2026年10月14日08:23    來源:《 學習時報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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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再次強調“完善黨內法規,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在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已經形成,持之以恆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形勢下,著力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成為推動黨內法規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的必然選擇。

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的重要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維護法規制度權威性,讓鐵規生威、鐵紀發力”。黨內法規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是推動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對於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發揮依規治黨的政治保障作用、推動完善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范體系、以依規治黨引領和保障依法治國,都具有重要意義。

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必然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首要的是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新時代以來,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始終把完善“兩個維護”制度作為建章立制的首要任務,並落實到黨的組織法規、領導法規、自身建設法規、監督保障法規等各方面,夯實了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制度根基。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能以制度剛性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及時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問題,推動廣大黨員干部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推動黨內法規由“制”轉“治”的必然要求。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不斷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不斷增強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動力和活力,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是將黨內法規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以“中國共產黨之治”引領“中國之治”的重要舉措。我們黨通過完善黨內法規制定體制機制、構建制度執行完整閉環等舉措,推動黨內法規落地見效,把黨內法規蘊含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制度優勢,轉化為凝心聚力、正風肅紀、攻堅克難的治理效能,以黨內法規高質量建設護航黨和國家事業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黨內法規對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政治保障作用。

持之以恆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黨的自我革命永遠在路上。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完善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范體系”重大命題,並將“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作為完善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范體系的重要舉措。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將有力推動全黨在制度軌道上把嚴的標准、嚴的舉措、嚴的氛圍貫徹落實到黨的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確保全黨自覺同一切損害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因素作斗爭,持續淨化黨內政治生態。

發揮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互補性作用的必然要求。正確處理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關系,是法治中國建設必須回答的重大課題。“堅持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作為習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義的“第十二個堅持”,為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統籌推進、一體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黨內法規嚴於國家法律、挺在國家法律前面,既能規范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各項工作,又能引領國家法治建設。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將充分發揮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的互補性作用。通過《中國共產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提高黨領導立法、保証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的制度化水平,確保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黨員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引領社會法治風尚,從而以依規治黨引領和保障依法治國。

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的成就與經驗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將依規治黨作為管黨治黨基本方式,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頂層設計和統籌謀劃,全方位、立體式推進黨內法規建設,黨內法規的權威性和執行力顯著增強,依規治黨取得歷史性成就。一是堅持立規先行,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黨中央印發《關於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意見》,先后兩次召開全國黨內法規工作會議,編制三個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在全黨范圍內組織開展三次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系統推進黨內法規“立柱架梁”和“添磚加瓦”,在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之際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二是狠抓執規,維護黨內法規權威性。我們黨將黨內法規執行情況納入督促檢查、巡視巡察的重點內容,對違規違紀行為嚴肅執紀問責,破除制度“稻草人”“紙老虎”現象,黨內法規執行情況得到明顯改善。各地區各部門通過開展黨內法規專項督查和實施評估、建立黨內法規執行基層觀測點等措施,打通黨內法規實施“最后一公裡”,維護了黨內法規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三是良規善治,彰顯黨內法規治理效能。我們黨統籌推進制度供給提質與制度執行增效,以良規提升治理成效,以善治釋放制度威力,統籌推進“良規善治”。在立規過程中,我們黨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實踐導向、需求導向,細化配套制度、補齊制度短板、清理滯后規范,確保各項黨內法規貼合客觀實際、契合治理需求、符合群眾期待,為依規治黨科學有序開展提供高質量制度供給。在執規過程中,我們黨採取嚴格執規、精准督規、推動守規等舉措,將黨內法規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實現良規立得住、善治行得穩、治理效能可持續的良性循環。

新時代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既取得豐碩制度成果,也積累一系列寶貴經驗。一是堅持以黨的創新理論為根本指引。思想是行動的先導,理論是實踐的指南。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必須始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依規治黨的重要論述,確保黨內法規建設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二是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始終把完善“兩個維護”制度機制作為首要任務,從制度上保証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三是堅持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必須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來謀劃,將其置於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以確保黨內法規建設始終服務於黨和國家中心任務,更好發揮黨內法規對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引領和保障作用。四是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同向發力。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同向發力,是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的寶貴經驗。思想建黨側重固本培元、凝心鑄魂,借助黨內法規宣傳教育培育黨員干部對黨內法規的信仰,解決黨員干部遵規守紀的思想自覺問題。制度治黨側重剛性約束,以黨的紀律為后盾推動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嚴格遵規守紀,促進黨內法規落地見效。五是堅持以釘釘子精神狠抓黨內法規制度執行。貫徹執行黨內法規制度沒有絕招,關鍵在真抓,靠的是嚴管。必須狠抓黨內法規執行工作,堅決糾正隨意變通、惡意規避、無視制度等現象,同時保持恆心和韌勁,在常和長、嚴和實、深和細上下功夫,著力管出習慣、抓出成效。六是堅持抓“關鍵少數”和管“絕大多數”相統一。堅持制度治黨、依規治黨,核心是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既要善於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使其以身作則、率先垂范,也要注重管“絕大多數”,在管黨治黨對象上實現全員覆蓋、沒有例外。通過“兩點論”和“重點論”的有效結合,使全面從嚴治黨任務真正落實到位。

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的路徑與要求

“堅持制度治黨、依規治黨”是習近平黨建思想“十四個堅持”之一。以習近平黨建思想為指引,不斷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應從制度完善、思想培育、責任落實、監督強化、文化涵養五個維度協同發力,以推動依規治黨不斷走深走實。

提高黨內法規制定質量,不斷完善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體系。提高制度質量是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的重要前提。抓好黨內法規制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化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改革,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建章立制,增強黨內法規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行性,確保制定出台的黨內法規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堅持制度上全貫通,使黨內法規建設與管黨治黨需要相適應、與黨的各項建設相契合,使制度真正做到密而不繁、有效管用。

增強黨內法規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切實培育廣大黨員干部對黨內法規的信仰。《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九個五年規劃(2026—2030年)》對“深入宣傳黨內法規”作出重要部署,將其作為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的重要舉措。因此,應將黨內法規納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基層黨組織“三會一課”必學內容和黨員學習培訓重點內容,常態化推進尊規學規守規用規,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懂法紀、明規矩、知敬畏,樹立對黨內法規的堅定信仰。立足不同崗位、不同層級、不同領域黨員干部的履職風險,開展分層分類、精准靶向的黨內法規宣傳教育,結合典型違規違紀案例開展以案釋規、以案明紀,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明晰制度邊界、敬畏制度權威。

嚴格貫徹落實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努力推動黨內法規制度落地見效。推動黨內法規落地見效,必須牢牢扭住“執行責任制”這個“牛鼻子”,全面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規定(試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委辦公廳(室)統籌協調、主管部門牽頭負責、相關單位協助配合、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嚴格監督的執規責任制,構建主體明確、要求清晰的責任體系。優化責任落實考評機制,將黨內法規執行情況作為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標,將考核結果與評優評先、干部選拔任用挂鉤,以推動黨員干部增強執行黨內法規的內生動力。

健全權威高效、貫通協同的制度執行監督機制,真正讓鐵規發力、讓禁令生威。用監督傳遞執行黨內法規的責任和壓力,在日常督察和專項檢查中找准黨內法規執行的難點堵點,消除黨內法規執行不力的思想根源和制度根源。應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一體推進各類監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以貫通協同的監督合力及時查處黨內法規執行偏差,對執行黨內法規打折扣、搞變通、作選擇等情形,要依規依紀追究責任,不留“暗門”、不開“天窗”,使黨內法規始終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塑造黨內法規文化,營造遵規守紀的良好政治生態。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離不開黨內法規文化的豐厚滋養。大力弘揚奉公守法、遵規守紀的黨內法規文化,常態化開展黨內法規學習教育,引導全體黨員牢固樹立“法規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規制度沒有特權、執行法規制度沒有例外”的理念,有效破除特權思想、僥幸心理。將集中性教育和經常性教育結合起來,推動全黨形成自覺尊崇制度、主動執行制度、堅決維護制度的良好氛圍,以黨內法規文化涵養遵規守紀的黨內政治生態,為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提供持久的文化支撐。

(作者系國家一級教授,武漢大學黨內法規研究中心主任)

(責編:王先進、王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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