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琦
2026年09月11日11:00 來源:《 學習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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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用嚴明的紀律管全黨治全黨是習近平黨建思想“十四個堅持”的內涵要義之一。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准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完成黨的任務的保証。紀律嚴明是黨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是新時代管黨治黨取得歷史性成就的重要保障和成功經驗,也是新征程上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要求。
紀律嚴明是黨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
嚴明的紀律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本質屬性。重視無產階級政黨的紀律是馬克思主義建黨學說中的重要內容,是維護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的必然要求。無產階級政黨通過嚴明的紀律,把黨員緊密地團結起來,把黨鍛造成一塊堅硬鋼鐵。在馬克思、恩格斯看來,嚴格的紀律是必要的。1859年5月,馬克思在給恩格斯的信中強調:“我們現在必須絕對保持黨的紀律,否則將一事無成。”列寧在領導俄國革命的過程中,形成了一套比較完整的關於新型無產階級政黨的學說,他強調,“無產階級實現無條件的集中和極嚴格的紀律,是戰勝資產階級的基本條件之一”。1920年9月,蔡和森給毛澤東寫信探討建立中國共產黨時,提出“黨的紀律為鐵的紀律”,可以說,黨自誕生之日起就把嚴明紀律寫在自己的旗幟上。
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嚴明的黨紀軍紀是確保全黨團結統一、贏得革命勝利的重要保障。黨的一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綱領,對黨的名稱、綱領、黨員條件、黨的組織和黨的紀律等作了規定,15條中有6條涉及紀律。黨的二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專設第四章“紀律”,並通過了《關於共產黨的組織章程決議案》,規定了7條組織紀律,體現了黨早期對紀律建設的高度重視。黨的三大黨章對加強財政監督、強化組織紀律作出規定。黨的五大決定成立中央監察委員會,首次提出“政治紀律”概念。黨的六屆六中全會提出“四個服從”組織原則和紀律規范。黨的七大黨章確立了“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執紀方針。黨的七屆二中全會提出“兩個務必”、確定“六條規定”。
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面臨全國執政的新任務,黨高度重視紀律建設工作。新中國成立之初,黨中央就決定成立中央和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改善黨內政治生活、鞏固執政地位起到了重要作用。黨的八大黨章專設第七章“黨的監察機關”,將黨的紀律處分劃分為五類並延續至今。“文化大革命”期間,中央和地方監察委員會被撤銷,紀律建設遭到嚴重破壞。
進入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總結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紀律建設的內涵進一步豐富。鄧小平深刻指出:“我們這麼大一個國家,怎樣才能團結起來、組織起來呢?一靠理想,二靠紀律。”黨的十二大黨章恢復設置“紀律”專章,並首次設置“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專章。我們黨進行了全面整黨,純潔黨的組織,整肅黨的紀律,完善黨規黨紀,推動黨的紀律建設不斷走向科學化、規范化。
全面從嚴治黨,重在加強紀律建設
紀律不嚴,從嚴治黨就無從談起。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既下大氣力建制度、立規矩,又把紀律執行擺到更突出的位置來抓,以嚴明的紀律確保全面從嚴治黨任務真正落實落地,從根本上扭轉了管黨治黨寬鬆軟的狀況。
把各項紀律和規矩立起來,做到有紀可依。有紀可依是嚴明紀律的前提,黨的紀律規定要根據形勢和黨的建設需要不斷完善。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制定修訂《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等一系列基礎性、關鍵性黨內法規,真正把紀律立起來、緊起來、嚴起來。特別是先后三次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做到內容上全涵蓋、對象上全覆蓋、責任上全鏈條、制度上全貫通,釋放了越往后越嚴的信號。
強化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帶動各項紀律全面從嚴。嚴明黨的紀律,首要的就是嚴明政治紀律。在所有黨的紀律和規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政治紀律是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政治行為方面必須遵守的行為准則,是管方向、管立場、管根本的總要求,是決定方向立場、反映性質宗旨的根本性問題。無論違反哪方面的紀律,最終都會侵蝕黨的執政基礎,說到底都是破壞黨的政治紀律。如果政治紀律守不住,就會影響對其他紀律的遵守。因此,講政治、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永遠排在首要位置,要抓住這個綱,把嚴肅其他紀律帶起來。“兩個維護”是黨的最高政治原則和根本政治規矩,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最核心的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維護黨中央權威。嚴明黨的組織紀律,增強組織紀律性。黨的力量來自組織,黨的全面領導、黨的全部工作要靠黨的堅強組織體系去實現。黨的組織體系上下貫通、組織嚴密,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才能堅強有力,才能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全黨上下令行禁止。一個鬆鬆垮垮、稀稀拉拉的組織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
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把紀律挺在前面。黨的十八大之前,由於紀法不分,把公民不能違反的法律底線作為黨組織和黨員的紀律底線,一度出現“要麼是好同志、要麼是階下囚”“帶著黨籍蹲監獄”等現象,無從體現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無從體現對黨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高標准、嚴要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了“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的重要論斷,這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制度創新的重要成果。我們黨是先鋒隊,對黨員的要求應該更嚴,黨的性質、宗旨都決定了紀嚴於法、紀在法前。
強化紀律執行,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紀律的生命力在於執行,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實,九分力氣要花在這上面。有制度不執行比沒有制度危害還要大,沒有嚴明紀律做保障,制度就是一紙空文。嚴明紀律規矩,不僅內容要完善,更要有堅持原則、不打折扣的執紀過程。遵守黨的紀律是無條件的,要說到做到,有紀必執、有違必查,對違紀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不允許有不受紀律約束的特殊黨員存在,決不能讓紀律成為“橡皮泥”“稻草人”,必須通過嚴格執紀讓紀律真正“長牙”“帶電”,讓鐵規發力、禁令生威,使紀律真正成為管黨治黨的“戒尺”。
執紀執法貫通,深化運用“四種形態”。無數案例証明,黨員“破法”,無不始於“破紀”。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實踐的基礎上創造性地提出監督執紀“四種形態”。2016年10月,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首次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對其加以明確。“四種形態”體現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的執紀理念,通過層層設防、時時提醒,使黨員干部不犯或少犯錯誤。“四種形態”也體現了堅持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把執紀和執法貫通起來,監督執紀和監察執法一體推進。
綜合發揮黨的紀律教育約束、保障激勵作用
黨的紀律和干事創業是內在統一的。全面從嚴治黨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讓人瞻前顧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氣沉沉、無所作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過明方向、立規矩、正風氣、強免疫,營造積極健康、干事創業的政治生態和良好環境。嚴明的紀律也是以激勵干事創業為目標導向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員行為雖然造成損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於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於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黨紀責任﹔紀律處分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不得濫用問責。這為落實“三個區分開來”提供了制度保障,也向全體黨員干部傳遞了一個信號:黨紀既是“緊箍咒”,也是“護身符”,旨在保護那些敢於擔當、積極作為的人,遵規守紀,就會擁有干事創業的充分自由和廣闊空間。
加強紀律教育,養成紀律自覺。黨的紀律既帶有強制性,同時又建立在黨員與干部的自覺性之上。強制性是在少數時候對少數人起作用,而自覺性則是在大多數時候影響大多數人。把黨的紀律規矩是什麼、能干什麼、不能干什麼廣而告之,不搞不教而誅。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部署開展的歷次黨內集中教育均將紀律教育作為重要內容,2024年開展了黨的歷史上首次以黨紀為主題的集中性學習教育。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是一項經常性工作,要建立常態化長效化的紀律教育機制,抓好正反兩方面典型,堅持黨性黨風黨紀一起抓,引導黨員干部把他律轉化為自律,時刻做紀律上的明白人,強化紀律意識、增強自制力,在細微處做到慎獨慎微,始終守住底線、不越紅線、不碰高壓線,把紀律內化為日用而不覺的言行准則。
中國共產黨成立105年以來,嚴明的紀律是我們黨永葆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鮮明標志,是我們黨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的重要保障。新征程上,黨面臨的形勢越復雜、肩負的任務越艱巨,就越要加強紀律建設,越要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確保全黨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前進。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黨建思想,必須堅持用嚴明的紀律管全黨治全黨,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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