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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補償款“補”給了誰(監督哨)

2025年12月02日08:0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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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村集體土地補償款,可能被人動了手腳。”今年5月,安徽省蕪湖市南陵縣許鎮鎮紀委接到群眾舉報,反映轄區某村在土地征收補償過程中,存在侵佔集體利益等問題。

  鎮紀委隨即成立核查小組,調取該村近年征地補償資料。在翻看台賬和補償發放明細時,核查人員發現了異常:有幾塊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其征收補償款卻流向了個人賬戶,“這個人,不就是村干部焦某某的父親嗎?”

  核查人員順藤摸瓜發現,原來,焦某某在進入村委會工作之前,自己經營著一家超市,村委會在其超市購買物資后,尚有4萬余元尾款未結清。焦某某到村委會工作以后,在協助鎮政府實施征地拆遷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擅自將本屬於村集體的部分土地違規登記在其父親個人名下,又以其父親名義套取土地征收補償款共計4.5萬余元,用於沖抵村委會的欠款。

  如此“補償”要不得。“當時心存僥幸,以為手續都是經自己的手,操作隱蔽不會被發現,現在想想真是糊涂,自作聰明,辜負了組織的信任。”焦某某在檢討書中寫道。今年9月,焦某某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執紀者說】村集體資產,是全體村民的“共同家當”,任何人都無權擅自挪用。村委會有欠款,應依規依紀,經集體研究、按程序報賬,公開透明地予以解決,而不能繞開制度、繞過村民,違規變更土地權屬、套取補償款。此案暴露出個別村干部紀法意識淡薄、公私觀念錯位。廣大基層干部應引以為戒,時刻繃緊紀法之弦,分清公與私,牢記集體利益一分一厘也不能侵佔。

  (本報記者田先進整理)

  《 人民日報 》( 2025年12月02日 19 版)

(責編:王先進、王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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