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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理解“風腐同查同治”

劉志明

2025年09月16日14:21    來源:《求是》2025/1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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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進風腐同查同治”,是習近平總書記2025年1月在二十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上提出的重要要求。“風”是指各種不正之風,“腐”是指腐敗問題,“風腐同查同治”是指以系統施治、標本兼治的理念,對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一體查處、同步整治。

風腐同查同治,是由風腐問題同根同源、互為表裡的特性所決定的。所謂同根同源,是指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產生的根源高度重合。比如,理想信念的“總開關”沒有擰緊,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問題沒有解決好,不能正確處理公私關系,是非觀、義利觀、權力觀、事業觀出現偏差和扭曲,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沒有落到實處,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存在體制機制漏洞,等等。所謂互為表裡,是指不正之風滋生掩藏腐敗,腐敗行為助長加劇不正之風甚至催生新的作風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千裡之堤,潰於蟻穴。一個人的腐化變質、違法,都是從小的生活問題、吃喝問題、違反八項規定開始的。”不少被查處的干部正是從一包煙、一餅茶、一頓飯等看似小事小節的作風問題上打開了缺口、模糊了邊界,結果滑向腐化墮落的深淵。不正之風為腐敗提供土壤和條件,是誘發腐敗的動因、滋生腐敗的溫床。腐敗往往是不正之風從量變轉為質變的結果,反過來又助長不正之風的蔓延,形成惡性循環。風腐交織同源的特點決定了,若隻盯著已然成形的“腐”,而忽略日常潛滋暗長的“風”,無異於揚湯止沸,腐敗的土壤和條件得不到徹底清除,腐敗就難以有效根治。反過來,若隻糾“風”而不治“腐”,不僅可能放過隱藏在“小事”背后的嚴重腐敗問題,而且難以形成有效震懾,風腐問題都難以杜絕。

風腐同查同治,直擊現階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存在的突出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勇氣和定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剎住了不少過去認為不可能剎住的歪風,祛除了一些多年難以祛除的頑瘴痼疾。但也要看到,作風問題仍不時反彈回潮、隱形變異行為花樣不斷翻新,腐敗存量尚未清除、增量還在持續發生,特別是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相互交織、相互滲透,形成了風腐一體的復雜生態,已成為現階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面臨的突出共性問題。在大量違紀違法案例中,由風及腐、風腐一體、風腐交織現象較為普遍,在不同地區、不同層級、不同領域均有表現。尤其是違規吃喝背后的利益輸送、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滋生的權力濫用、享樂奢靡與貪腐共生等,都是風腐交織的典型表現。解決這些問題,零敲碎打不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也不行,必須深刻把握由風及腐、風腐一體的現實風險和演變規律,堅持由風查腐、由腐糾風同向發力、雙向突破,才能斬斷風腐勾連的鏈條,從根本上阻斷風腐演變,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

風腐同查同治,是一項艱巨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發力。

壓緊壓實“同題共答”責任。風腐交織問題的復雜性,決定了單靠一個部門、一個環節難以實現有效治理,各級黨委、紀委監委和職能部門需有“同題共答”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一同謀劃、部署和落實“查”、“治”工作。針對風腐交織同源的特點,樹牢“全周期管理”理念,推動構建黨委統一領導、紀委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協同聯動的政治生態分析研判機制,加強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整體性推進,明確階段目標和重點任務,推動正風反腐各項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實施過程中相互促進、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針對跨部門、跨領域的風腐問題和整改任務,建立健全會商溝通、高效協同工作機制,做實措施協同、力量協同、行動協同,促進中央、地方、基層上下聯動,機關、派駐、巡視左右銜接,建立健全紀檢監察機關與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司法機關以及財政、審計、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快速查辦、線索移送、執法聯動等工作機制,打通影響制約風腐同查同治的堵點淤點難點,形成風腐同查同治的整體合力。針對風腐交織現象反映出的體制性短板、制度性漏洞、行業性問題,因地、因時、因事制宜謀劃推進集中整治、專項監督、以案促改等工作,有效修復地域性、行業性、系統性不良生態,實現從查處個案向解決共性問題拓展。

做深做實“查”、“治”貫通。深入推進風腐同查同治,關鍵在於摒棄風腐治理問題上“作風歸作風、腐敗歸腐敗”的割裂式治理思維。一方面,以“同查”嚴懲風腐交織問題。“同查”是精准發現、深挖徹查的必然要求,既要“由風查腐”,對違規吃喝、收受禮品禮金等“四風”問題,一律查清事實原由、問題性質、關聯人員、利益關系,徹查背后是否存在請托辦事、利益輸送等腐敗行為,通過揭開“風”的蓋子揪出“腐”的真面目﹔又要“由腐糾風”,細查腐敗背后的享樂奢靡等作風問題,搞清楚涉案領域潛規則、政治生態污染源、制度監管漏洞、“四風”演變軌跡等問題,以案查風、以案正風。另一方面,以“同治”鏟除風腐共性根源。“同治”的核心在於標本兼治、綜合施策,修復被破壞的政治生態和社會風氣。每一個風腐交織的案例,都是一面鏡子,從中可以看到制度層面的漏洞、監管環節的盲區、思想教育的短板。要深入剖析案例,查找普遍性、反復性問題出現的深層次原因,從加強黨性、深化改革、完善機制、堵塞漏洞等方面下功夫一體治理,斬斷由風及腐的利益鏈,構建由腐糾風的工作鏈,消除由風變腐的質變條件。同時,深刻把握“懲、治、防”的辯証統一,把風腐同查同治理念要求貫穿案件查辦、整改糾治、警示教育等各方面,完善風腐問題從信訪舉報、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巡視巡察到警示教育、懲處整改、制度補缺的全鏈條工作機制,推動風腐同查同治全流程規范、全鏈條銜接,形成辦案、治理、監督、教育的有效閉環,努力做到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風腐交織雖然表現形式多樣,但其本質都是權力濫用,都與權力配置不科學、行使不規范、監督不到位有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只要公權力存在,就必須有制約和監督”,“反腐敗必須規范權力運行”。權力不論大小,只要不受制約和監督,都可能被濫用。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這是一條鐵律。因此,深入推進風腐同查同治,必須進一步制約和監督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一是從嚴管權治吏。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風、管紀律的從嚴管理體系,對干部加強全方位、全過程、全周期監督管理,尤其要緊盯“關鍵少數”,緊盯政策制定、決策程序、審批監管、執法司法等關鍵權力,深化整治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風腐問題。二是創新監督手段。近年來,風腐問題呈現多樣性、復雜性、隱蔽性特點,應不斷完善監督體系,促進黨內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等各類監督貫通協調,並運用大數據技術拓展監督手段,不斷延伸監督觸角,提高監督穿透力,著力破解各種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難發現”問題,讓新型不“新”、隱性難“隱”。三是深化改革賦能。要深入推進風腐問題多發領域和環節的改革,堵住權力運行漏洞、補齊制度短板。堅持權責法定,健全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制度,明晰權力邊界,規范工作流程,強化權力制約。堅持權責透明,健全授權用權制權相統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機制,完善黨務、政務、司法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堅持權責統一,盯緊權力運行各個環節,完善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精准問責有效機制,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有錯必究,有責必問,壓減權力設租尋租空間。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責編:王珂園、王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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