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靖北
2025年01月22日10:46 來源:群眾雜志
黨的領導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根本保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須保持以黨的自我革命引領社會革命的高度自覺,堅持用改革精神和嚴的標准管黨治黨,不斷提高黨的領導水平。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以調動全黨抓改革、促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為著力點,就深化管黨治黨制度改革作出系統部署。
進一步深化黨的領導制度改革,完善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機制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旗幟鮮明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和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對“兩個確立”“兩個維護”作出重大政治安排,健全黨中央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嚴格執行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制度,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形成統一高效的領導體制,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得到有力保証,黨的領導制度體系不斷完善,黨的領導方式更加科學,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堅強的政治保証。
《決定》強調堅持黨中央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統一領導,對完善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機制作出部署。縱覽《決定》,可將深化黨的領導制度改革理解為處理好三個重要關系。一是處理好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和發揮各級黨委(黨組)積極性的關系。《決定》明確:黨中央領導改革的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各級黨委(黨組)負責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謀劃推進本地區本部門改革,鼓勵結合實際開拓創新。二是處理好黨的統一領導和調動人民群眾參與的關系。堅持黨的全面領導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高度統一的。《決定》強調,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尊重人民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走好新時代黨的群眾路線,把社會期盼、群眾智慧、專家意見、基層經驗充分吸收到改革設計中來。要圍繞解決突出矛盾設置改革議題,優化重點改革方案生成機制等。三是處理好黨政機構各部門之間的協同關系。黨和國家機構的存量改革還需要進一步深化,各機構部門之間的協同還需要進一步加強。《決定》部署的各項改革舉措關聯度高、協同性強,要求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要擔負好主體責任,聚焦重大部署、重要任務、重點工作,主動擔當作為,加強各項改革舉措協調配合和戰略協同,增強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堅決防止和克服本位主義。
進一步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激勵黨員干部開拓進取、干事創業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以全面從嚴治黨為鮮明主題,全面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經過改革,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黨的組織體系更加健全,固本培元、凝心鑄魂的思想教育體系更加健全,選育管用、嚴管厚愛的干部隊伍建設體系更加健全,科學完備、有效管用的制度規范體系更加健全,主體明確、要求清晰的責任落實體系更加健全,開創了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新局面,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了堅強保証。
《決定》提出要進一步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完善黨的建設制度機制,並從加強黨的創新理論武裝、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強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等方面明確了改革的重點舉措。一是建立健全以學鑄魂、以學增智、以學正風、以學促干長效機制。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是一項開創性的偉大事業,必須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從制度機制上確保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強大的思想保証和精神動力。二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決定》鮮明樹起選人用人正確導向,著力解決干部亂作為、不作為、不敢為、不善為問題。其中,解決亂作為問題,就要健全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配套制度,強化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健全有效防范和糾治政績觀偏差工作機制,完善和落實領導干部任期制﹔解決不作為問題,主要是圍繞解決“下”的問題,要研究制定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實施細則,推動形成能者上、優者獎、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解決不敢為問題,主要是研究制定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實施辦法,讓干部放下包袱,放手干事,擔當作為﹔解決不善為問題,主要是健全常態化培訓特別是基本培訓機制,強化專業訓練和實踐鍛煉,提高干部干事創業能力。三是探索加強“三新”黨建有效途徑。我國靈活就業人員規模已在2億人左右,全國新就業形態人員達到了8400萬。如何健全黨的組織體系和黨建工作體系,把新就業群體這樣一支新興社會力量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充分發揮他們在推動經濟發展、參與基層治理中的生力軍作用,這是新征程上黨必須解決的重大問題。因此,《決定》提出要積極探索加強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黨的建設有效途徑,切實增強黨在新興領域的號召力、凝聚力、影響力。
進一步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機制改革,營造風清氣正、健康向上的政治生態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以制定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開局破題,以釘釘子精神糾治“四風”﹔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以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帶動各項紀律全面從嚴﹔全面深化紀律檢查體制、黨和國家監督體制改革,實現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和巡視巡察監督全覆蓋,實現對所有公職人員監督全覆蓋﹔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敗斗爭取得壓倒性勝利。
要深刻認識到,全面從嚴治黨、正風肅紀反腐的目的,就是要通過明方向、立規矩、正風氣、強免疫,營造積極健康、干事創業的政治生態和良好環境。《決定》強調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對紀檢監察、黨和國家監督體制改革作出部署。一是健全政治監督具體化、精准化、常態化機制。要緊密聯系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圍繞全面深化改革、貫徹新發展理念、實現高質量發展以及重大戰略來加強監督檢查,要堅決防止調門高喊口號、行動不落實問題,形成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偏差機制。二是健全防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制度機制。持續精簡會議和文件及各類創建評比、節慶展會和論壇活動,嚴格控制面向基層的督查、檢查、考核,下大氣力解決下基層調研過頻過繁問題。制定鄉鎮(街道)履行職責事項清單,推進基層職責明晰化,健全為基層減負長效機制。三是建立經常性和集中性相結合的紀律教育機制,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綜合發揮黨的紀律教育約束、保障激勵作用。四是完善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機制。深化風腐問題同查同治,豐富防治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有效辦法,完善垂直管理單位紀檢監察體制,深化基層監督體制機制改革,加強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加大對誣告陷害行為的治理力度,努力營造風清氣正、健康向上的政治生態和經濟發展環境。
(作者系中國浦東干部學院原副院長、華東師范大學特聘教授)
來源:《群眾·大眾學堂》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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