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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黨組織領導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

章文光

2024年11月15日08:58    來源:學習時報

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加強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健全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在基層治理中作用的機制,拓寬基層各類組織和群眾有序參與基層治理渠道。這為全面提升基層治理水平、大力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提供了行動指南。

積極推動基層治理“三治融合”,實現基層治理穩定有序發展

為了更好應對基層治理實踐中的復雜問題,我國探索出適用於符合城鄉社會現實的基層治理體系,即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自治、法治、德治從群眾參與、法律規范和道德約束三個維度出發,三者各有重點又彼此聯系,為基層治理提供了系統性支撐。其中,自治為基層治理之基,法治為基層治理之綱,德治為基層治理之魂,三者有機結合形成有效率、有秩序、有溫度的基層治理框架。

堅持自治為基,激發基層治理的內在活力。正確認識人民群眾在基層治理中的主體地位,鼓勵業主委員會、村務理事會、紅白理事會等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發揮作用,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奠定自治的堅實根基。同時,發揮好網格員、樓長、堡壘戶等主體在基層群眾自治中的作用,使其成為自治的有效抓手。

堅持法治為綱,夯實基層治理的制度保障。一方面,加強對於基層治理干部隊伍的法治教育和培訓工作,提升基層干部的法治素養,使其能夠在基層治理工作中尊法、懂法、用法,增強基層治理工作的規范性﹔另一方面,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法治意識,通過普法工作隊、法律大講堂等方式深入群眾提供法律服務,幫助人民群眾普法、學法、守法,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在基層治理中的合法權益。

堅持德治為魂,強化基層治理的軟性支撐。發揮城鄉社區文化陣地的熏陶和教化功能,依托社區閱覽室、村史館、文化廣場等文化載體,宣傳和弘揚先進文化,增強基層治理的軟實力。廣泛開展道德模范評選活動,以道德“紅黑榜”作為群眾道德指引的風向標,引導人民群眾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實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扎實推進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激發基層治理新動能新活力

在基層治理工作中,黨組織處於領導地位,發揮著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基層治理現代化必須堅持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加強黨的建設,將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基層治理工作中堅強的戰斗堡壘。

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增強影響力。進一步壓實基層黨組織的領導責任,堅持“抓書記、書記抓”,多渠道選賢任能,選優配強社區(村)書記,強化基層黨員隊伍的管理和教育,找到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的症結所在,有的放矢開展整頓工作,筑牢夯實基層治理的戰斗堡壘。

拓展基層黨組織的覆蓋面,增強組織力。在城市,除了依托街道、社區設立黨組織外,還可結合實際情況在駐區單位、社區物業等建立基層黨組織,將黨組織向新興領域延伸。在農村,除了以建制村為單位設立基層黨組織外,還可在農民協會、農民合作社等組織中設立黨支部。同時,創新黨組織覆蓋的形式,利用互聯網等技術設立網絡黨支部,以微信群、QQ群等方式開展黨建工作,減少基層治理中黨組織缺位的情況。

克服基層黨組織的形式主義,增強服務力。黨建引領基層治理要以服務人民群眾為工作落腳點。部分地區的基層黨員干部過分注重工作“留痕”等問題,加之基層治理工作中的繁文縟節、文山會海、迎來送往等難題,分散了基層黨組織的工作注意力,難以將有限的資源和精力聚焦在為人民服務上。一方面,需要廣大基層黨員干部樹立正確政績觀,多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辦好事﹔另一方面,需要加強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和基層政權建設,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突出問題,統籌推進為基層賦能和減負。

穩步強化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夯實基層治理情感文化根基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是每個社會成員重要的課堂和學校﹔家教是社會教化的起點,是為基層治理培育合格公民不可缺少的一環﹔家風關系到一個家庭的精神傳承和價值取向,培育良好家風是形成良好社會風尚的基礎性工程。強化家庭家教家風建設,能夠維護家庭和睦,弘揚傳承良好家風,培植基層治理的情感和文化根基,為實現基層治理現代化奠定思想和道德基礎。

做好家庭家教家風建設的引導。由教育、民政、宣傳等政府部門牽頭,在學生的教育過程中增強家校互動,在學習課程中融入家庭家教家風等方面的教育內容,組織“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榮譽稱號的評選活動,嘉獎家庭家教家風建設的先進典型,通過榜樣模范帶動的方式樹立起鮮明的價值取向,將家庭家教家風建設作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

將家庭家教家風建設與基層治理重點內容相結合。在城市,將家庭作為踐行垃圾分類、節約使用能源、維系鄰裡和睦的重要一環,鼓勵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參與到基層治理工作中,形成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和基層治理的良性互動。在農村,將家庭與移風易俗等工作相聯結,號召村民在婚喪嫁娶等方面自覺抵制鋪張浪費、人情攀比等不良風氣,大力倡導講文明樹新風。

增強家庭家教家風建設的法治保障。近年來,我國出台和修訂的民法典、家庭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涉及諸多關於家庭家教家風建設的內容,通過法律條文的明確規范和對現實案例的深刻解讀,能夠強化家庭成員的規則意識、道德意識和責任意識,將法律作為懲戒家庭成員不良行為的有效手段,有力推動家庭成員自律自愛,促進優良家庭家教家風的形成。

持續拓寬多元主體參與渠道,有效凝聚基層治理多方合力

基層治理是一個復雜的系統性工程,具有點多、面廣、事雜的特點,同時還要協調好不同主體之間的利益關系。這就需要在黨組織的領導下,政府部門、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公民個人等多元主體共同參與,建立良好的互動機制,達成資源共享和協同合作,發揮各主體的比較優勢,明確和平衡好各主體的利益,減少各主體之間的矛盾沖突,提高基層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完善基層治理體制機制,強化多元主體參與的制度保障。良好的體制機制是多元主體參與基層治理的前提條件之一,應當通過政策文件明確不同主體的職能和邊界,明確其參與基層治理的范圍和內容,確保各個主體參與基層治理的合法權利能夠得以保障。健全明確基層治理多元主體的合作機制,在黨組織的領導下將社區居委會、業主大會、物業公司等多元主體納入基層治理的工作體系中來。

倡導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激發多元主體參與的社會責任感。基層治理離不開多元主體的協調和配合,這需要各主體認識到自身對於基層治理的價值和意義,增強其參與基層治理的主人翁意識,特別是鼓勵企業、社會組織等擁有雄厚資源和專業人才的主體積極參與基層治理,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為基層治理提供充足的資源和人才支持。

運用大數據信息化手段,提升多元主體參與的可及可行性。信息技術、數字技術的發展為多元主體參與基層治理提供了更多可能,通過開發基層治理移動端APP或小程序,建立在線信息收集和反饋系統,能夠使各個主體在線上反饋信息、參與基層事務商議和討論,降低基層治理的參與門檻,便於相關部門及時識別和響應基層治理需求,極大提升多元主體參與效率和溝通效果。

(作者系北京師范大學政府管理學院院長)

(責編:王珂園、王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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