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黃浦區五裡橋街道黨工委
2024年10月28日11:01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上海市黃浦區五裡橋街道堅持黨建引領,創造並有效地推進“三會”制度,廣泛吸納居民直接參與社區事務,“有事好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逐漸被居民廣泛接受,民主協商成了解決社區矛盾的不二選擇,“三會”制度的持續推廣和運用生動地詮釋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真諦。
一、背景與起因
20世紀90年代末,以“聽証會、協調會、評議會”為核心內容的“三會”制度,誕生在上海市原盧灣區五裡橋街道,是居民區黨組織領導下,居委會召集並組織居民群眾開展民主協商、解決身邊難題的會議形式。經過不斷地深化拓展,現已形成了事前“議題征詢—聽証—公示結果”、事中“民主懇談—協調—落實責任”、事后“監督合議—評議—作出承諾”的4.0版本,著力建設全方位的基層民主協商體系,為實現居民事居民議、居民事居民決提供了底層邏輯和制度保障,促進了居民區治理向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方向發展。2017年“三會”制度被寫入上海市居民委員會工作條例,2018年,以“三會”制度為核心內容的紫荊社區工作法入選民政部100個優秀社區工作法,“三會”制度作為解決基層治理的“難點、堵點、痛點”的重要法寶,成為了上海基層治理的一張名片。
二、做法與經過
近年來,五裡橋街道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市委、區委關於深化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相關文件要求,加強黨建引領新時代“三會”制度運用,廣集“民意”、匯聚“民智”,以實際行動回應居民群眾關切,努力打造全過程人民民主最佳實踐地,將居民群眾對美好生活向往的“願景圖”一步步變為“實景圖”。
(一)提效度,協商內容由“要群眾做”向“群眾要做”轉變。新形勢下的社會問題越來越復雜,群眾需求也越來越多元,社區治理工作如果缺乏群眾的廣泛參與,僅僅依靠“政府大包大攬”的慣性思維,有時會出現黨員干部費了心、花了錢、辦了事,群眾卻不理解、不領情、不買賬的尷尬局面。加裝電梯是體現“人民城市”的民生工程,正是“三會”制度的運用讓“加梯難題”一個個迎刃而解。
(二)挖深度,協商層次由“橫向溝通”向“上下聯動”深化。街道構建“5+5”黨建引領基層治理體系,建強“街道—街區—居民區—微網格—樓組”五級組織體系,配套“街道社區代表會議—街區黨建共治聯盟—‘零距離’家園理事會—‘格裡廂’—‘吾裡家’”五級治理平台,並在各級治理平台充分運用“三會”制度,不斷優化運行機制,形成五級聯動。特別是在居民區和樓組之間,探索將“三會”制度建在“微網格”上,著力打造“格裡廂”協商議事平台,廣泛發動微網格長、社區工作者、業委會、物業、黨員、志願者骨干、新就業群體等社區資源力量,配套下沉社區黨建、平安、管理、城運中心等職能科室工作人員,推動兩支隊伍有效銜接,切實將“格裡廂”打造成議題征集的渠道和資源匯聚的平台,著力解決業委會、物業職責以外的議題問題,推動微網格成為共建共治共享的“大平台”。
(三)促活躍度,協商載體由“線下會議”向“線上空間”延伸。“三會”制度作為自治共治范疇的治理手段,要與數治、法治、德治等多種治理手段融合,五裡橋街道將“三會”制度與數字化治理相結合,從流程、文本、示范案例、社區事務分類、會場布置和會議發起6個方面入手,讓“三會”移到雲端,來到居民“指尖”,用“科技繡花針”織出“雲端議事廳”,讓公共事務更加公開透明,推動廣泛參與,打破時間空間限制,建立線上線下靈活通用的民主協商模式。
三、成效與反響
“三會”制度萌芽於實踐、發展於實踐,同時也完善於實踐。歷經20余載,“三會”制度已經從朴素的會議發展成系統性的制度。作為基層社會治理體系的組成部分,“三會”制度已經取得了良好成效,並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基層協商實現“難解題”到“解難題”。“三會”制度作為基層協商民主的有效載體,在處理一些新型社區事務、復雜利益沖突的過程中,以持續革新的研習實踐,不斷解決新問題、調和新矛盾、謀劃新舉措,“各有各法、沒有定法、貴在得法”的協商理念得到充分貫徹,基層治理專業水平和群眾工作能力得到顯著提高。
(二)基層民主實現“家門口”到“多元化”。原本基層民主協商的參與主體較為單一,多以居委會、樓組長、退休居民骨干等為主,而“三會”制度的應用不僅將協商平台搭建到了百姓身邊,更將社區各類組織資源的優勢整合發揮到基層治理各項工作中,讓駐區單位、社會組織等多元主體都能積極參與,一起找到治理的最大公約數,實現基層民主從“家門口”走向“多元化”。
(三)協商主體實現“想參與”到“能參與”。“雲三會”的應用讓基層協商擁有更豐富的載體、更靈活的機制、更廣泛的參與,引導社區各類主體從“無序紛爭”走向“有序共治”,成就更為和諧包容、更趨精管善治、更添城市溫度的和美社區。在疫情防控關鍵期,小區樓組群開展“雲三會”,一系列最新防控政策、保供物資發放、社區鄰裡團購、志願者招募等信息,及時權威發布,引導居民投入社區防疫,共同守護家園平安。如今,樓組群“雲三會”,依然活躍於電梯加裝、電梯更新、小區煥新等工作中,凡是涉及提升居住品質、建設美麗家園等問題,“雲三會”都會發揮作用。樓組群作為最小治理單元的“雲治理”,已經並將繼續作為居民區黨組織領導社區自治、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新途徑。
四、經驗與啟示
實踐充分証明,推動以“三會”制度為代表的基層民主協商方法在社區廣泛應用,有利於最大限度體現人民意志和權益、最大限度激發人民創造活力、最大限度凝聚人民群眾的智慧和力量。“三會”制度的生命力,就在於群眾認同、群眾支持、群眾參與,關鍵在於更好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強化黨建引領、整合各方資源、關切群眾需要,才能讓這一基層治理品牌常做常新、永葆活力。
一是堅持黨的領導。居民區黨組織要正確把握“三會”制度的政治方向,健全完善“三會”制度,支持和指導居委會和其他組織規范運用“三會”制度,組織動員居民、物業、業委會等各類主體通過“三會”制度有序參與居民區治理。
二是堅持核心是人。“三會”制度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服務群眾、增進人民福祉作為制度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聚焦居民區治理重點領域,抓住居民最關注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綜合運用法治化、社會化、智能化多種方式,充分發揮政府、社會、市場不同主體作用,切實解決居民的“急難愁盼”,不斷增進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堅持民主協商。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諦。“三會”制度按照協商於民、協商為民的要求,凡是涉及居民群眾切身利益的事務都要廣泛聽取居民的意見,作出科學決策,同時組織動員居民廣泛參與事務的管理、監督和評價,真正做到協商於決策之前、協商於決策實施之中。
四是堅持依法治理。法治是基層社會治理的基本方式。持續推進“三會”制度要進一步厘清“三會”制度與其他居民區自治制度的關系,進一步明確“三會”制度的適用范圍和運行程序,進一步完善“三會”制度與社區“軟法”的銜接機制,進一步增強居民的規則意識和程序意識。要把“三會”制度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作為居民區治理的重要政治議題之一,不斷提高居民區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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