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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羅甸縣:“積分制”破解民族地區基層治理難題

中共羅甸縣委組織部

2024年10月11日15:1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近年來,羅甸縣以“積分超市”作為載體,通過“組織賦分、農戶掙分、以分換物”的方式,探索出了黨建引領“積分制”管理模式,構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層治理新格局。

一、背景

羅甸縣位於貴州省南部邊陲,與廣西接壤,隸屬於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國土面積3015平方公裡,轄8鎮1鄉1街道,186個村(社區),總人口36.6萬人,有漢族、布依族、苗族等30個民族,少數民族佔轄區總人口的71%,是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貴州省鄉村振興夯實基礎縣。長期以來,受特殊的地理環境和地方經濟發展緩慢等因素影響,境內群眾文化程度不高、部分村民主體意識淡薄,村民自治積極性不高,各耕各的田,各掙各的錢,對村集體事務漠不關心,存在共建共治合力不夠、群眾參與度不高、內生動力不足、陳規陋習屢禁不止等問題。為此,為破解民族地區基層治理僵局,提升鄉村治理效能,近年來,羅甸縣以“積分制”管理模式作為重要抓手,統籌集體經濟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捐贈物資,依托現有小賣部、便利店、村集體閑置用房等,全覆蓋建設積分超市或積分倉庫,通過常態化積分,定期兌換,凝聚了黨群、干群合力,激發社會活力,促進村民自治,助推鄉村全面振興。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積”的體系

一是黨的領導“全方位”貫穿。充分發揮縣委全面統籌作用,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出台《羅甸縣推行鄉村治理積分制實施方案》《羅甸縣推廣黨建引領“積分超市”管理模式深化扶志扶智行動實施方案》等文件,對積分對象、內容、標准、管理以及資金渠道等事項進行明確,鎮村兩級黨組織因地制宜細化措施,落實責任,構建全縣“一盤棋”推進機制,形成縣委牽頭抓總、鄉鎮統籌調度、村級具體負責的工作格局,確保“積分制”工作有力有效開展。

二是干部群眾“全參與”互動。堅持民意導向,充分發揮“黨小組+網格員+聯戶長”“鐵三角”作用,各村(社區)“兩委”、駐村工作隊、聯戶長積極征求群眾意見建議,召開群眾會、院壩會930余場次,走訪群眾25800余戶,收集意見建議6470余條,並以此為基礎梳理形成“積分制”管理相關制度和規定,實現“策由民商”“規由民定”“事由民決”,構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治理新格局。同時,村組黨員干部以身作則帶頭推行“積分制”,切實以“一班人”帶動“全村人”。

三是線上線下“全宣傳”動員。用好鄉(鎮、街道)和挂幫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兩委一隊”成員、幫扶責任人、村民組長、聯戶長等力量,結合村級重點工作,圍繞“積分是什麼、積分能做什麼、怎樣獲得積分、積分怎麼兌換”,通過入戶走訪、召開村民大會、群眾會、院壩會等方式,將“積分制”政策宣傳到每家每戶。運用微信、廣播、電子顯示屏、公示欄張貼公告等,將“積分制”的宣傳引向深入,並將積分超市(倉庫)管理辦法上牆,圍繞積分內容、評定、兌換等關鍵環節,建立“積分制”管理流程圖,使“積分制”簡潔明了、通俗易懂,形成“人人關心、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

(二)規范“積”的過程

一是量化積分內容。以戶為單位建立積分檔案,圍繞鄉村建設、人居環境、公益事業3大類村級事務,細化為治理家鄉、建設家鄉、產業發展、人居環境、移風易俗等17項內容,納入“積分制”管理,制定《積分管理辦法》,逐一量化分值,實現村務管理工作可量化、有抓手。

二是做好積分登記。採取“日常積分+評議積分-負面扣分”的方式進行積分登記,群眾通過口頭、短信、微信、便民服務大廳等靈活多樣方式申報積分或者通過村組干部代為申報積分。按照積分管理辦法,對農戶完成或參與村級事務情況填寫積分卡進行日常積分,評定小組每季度對農戶參與公益活動和村級事務情況進行評議積分,對不遵守村規民約、存在積分管理辦法負面扣分情形的農戶進行扣分,綜合形成農戶登記積分分值。

三是強化監督管理。成立由村(社區)“兩委”干部、黨員代表、村民代表、網格員等為成員的積分監督管理小組,每季度對積分情況進行審核,對評定小組的公平性進行監督,經審核無誤后,通過民主議事會議、公示欄、微信群等“線下+線上”方式對農戶積分情況進行公示,確保每戶積分准確無誤、公平公正,隨時接受群眾查詢、監督。

(三)強化“積”的運用

一是按需兌換。堅持需求導向,採取“日常兌換+集中兌換”方式,每季度組織開展1次積分大兌換活動,到年底實現參與積分兌換的農戶不低於90%,兌換物品主要以群眾日常所需的糧油、農資、生活用品等為主。2023年以來,集中開展積分大兌換活動5次,累計積分兌換500余場次,覆蓋農戶2萬余戶,兌換積分90余萬分,按“一元一分”折合人民幣90余萬元。

二是豐富形式。積極探索“社會化積分超市+物業管理”“積分制信用星級”等模式,將積分與物業管理、信用星級評定等挂鉤,不斷豐富積分兌換產品,最大限度滿足群眾多元化兌換需求,在學府家園、翠灘家園、玉都家園和興陽家園等安置社區建立社會化積分超市7個,累計兌換積分50余萬分,實現了企業願意、群眾樂意、社區中意、社會滿意的四方共贏效果。

三是精神激勵。強化積分的延伸運用,將“積分制”作為黨員評先評優工作重要評判標准,作為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好婆婆、好媳婦、優秀聯戶長等評選的重要依據。

三、初步成效

(一)“積”出了內生力。“積分制”將群眾參與村級發展、村級事務等切身利益挂鉤,凝聚了合力、激發了內生動力。2023年“省考”反饋問題數在全省20個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中最少,群眾認可度95%以上。人民群眾安全感考核排全省第19位、全州第2位。此外,把“積分制”與評先選優結合起來,成功創建文明村鎮156個、文明家庭83戶,選樹“五美”家庭90戶、“好婆婆”50人、“好媳婦”52人,推選出36名“學習身邊榜樣”人選,入選中國好人榜3人、貴州好人榜6人,推動形成崇德向善、見賢思齊、文明健康的社會新風尚,切實為鄉村治理賦能增效。

(二)“積”出了帶動力。“積分制”把黨員日常行為以積分進行量化,以數字形式直觀展現在群眾面前,接受群眾的評議和監督,推動黨員主動聯系服務群眾,主動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2023年以來,全縣設立黨員志願者服務站點186個,組建黨員志願服務隊186支,開展志願服務活動2866次,宣傳黨的政策336次19981人次,化解矛盾糾紛86件,為群眾辦實事984件,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進一步發揮。

(三)“積”出了戰斗力。“積分制”堅持“黨建引領、黨員帶頭、多元參與”,凝聚了社會合力,激活了發展動力,夯實了基層基礎,實現了基層黨組織全面提升、全面過硬。2023年以來,全縣10個鄉(鎮、街道)分別創建黨建促鄉村振興示范點13個,標准化規范化星級黨支部創建達標率100%,171個行政村集體經濟收入均已達到10萬元以上,5個行政村收入突破100萬元,特別是沫陽鎮大井村收入突破330萬元,分紅63.84萬元。逢亭鎮祥腳村獲評“全國鄉村治理示范村”,紅水河鎮雲裡村獲評“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啟示

(一)堅持黨建引領,多元主體協同共治是關鍵。基層黨建是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保障,基層社會治理離不開基層黨組織的引領。羅甸縣推進“積分制”管理模式,就是有效將黨組織、政府、村民、社會組織等力量有機結合起來,通過建立鄉村治理主體、治理層級、治理功能和治理行為的全方位整合機制,促進不同主體間溝通協作和資源信息共享,提升治理效率,實現鄉村治理由干部“唱獨角戲”轉向群眾“跳廣場舞”。

(二)堅持因村制定,把好積分尺度邊界是重點。在推進鄉村振興過程中,各村的基礎條件參差不齊,協調好不同群體的利益取向和關系成為一個現實難題,加大了鄉村治理的難度。羅甸縣推進“積分制”管理模式,通過統一規范“積分制”管理內容,以規范日常行為為重點,因地制宜制定管理辦法,劃定積分管理的范圍邊界,既防止積分管理管得太“寬”,增加基層工作負擔,也防止積分管理管得太“死”,喪失社會活力,在提升基層治理能力的同時,實現基層社會治理安定有序又充滿活力。

(三)堅持全民參與,實現共建共治共享是目標。提升鄉村治理效能,離不開群眾參與,增強村民的主人翁意識,通過各種形式提高村民主動參與治理的積極性,使農村居民依法依規參與村庄公共事務決策。羅甸縣在推進“積分制”的過程中,建立了一套完整規范的建立、積分、兌換、保障等體系,並量化賦予具體的分值,變“定性”為“定量”,讓群眾能夠更好地衡量每一種行為的價值,發揮了導向作用。同時,“積分制”將“軟要求”量化為“硬指標”,讓鄉風文明有鏡子可照、有尺子可量、有標杆可比,把鄉村治理具體化、路徑化,通過積分按需兌換,增強群眾物質上的獲得感、精神上的榮譽感,激發更多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提升鄉村治理效能找到了突破口。

(責編:王珂園、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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