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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普安縣:“院壩小協商”撬動“鄉村大振興”

中共普安縣委組織部

2024年09月04日11:18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一、背景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社會結構的深刻變革,農村地區也面臨了諸多新的挑戰和機遇。城鄉差距依然存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產業發展面臨瓶頸,公共服務供給不足等問題亟待破解。在這樣的背景下,如何激發農村內生發展動力,實現鄉村振興,成為擺在各級政府面前的重要課題。

首先,農村社會結構的變化為院壩協商會的開展創造了條件。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農村人口流動日益頻繁,傳統的農村社會關系和治理模式受到沖擊。新一代農民的文化素質和民主意識不斷提高,他們對村庄事務的關注度和參與熱情也日益增強。院壩協商會能夠適應這種變化,滿足農民對民主參與和自我價值實現的需求,有利於增強農村社會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其次,鄉村振興戰略的推進為院壩協商會開展注入了動力。鄉村振興是包括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在內的全面振興。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廣泛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院壩協商會可以圍繞鄉村振興的目標和任務,就產業發展規劃、生態環境保護、鄉村文化建設等方面進行深入討論和協商,形成共識,推動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再次,信息技術的發展為院壩協商會的開展提供了技術支持。互聯網、智能手機等現代信息技術的普及,使得信息傳播更加便捷迅速。村民可以通過網絡平台了解會議的相關信息,提前准備發言內容,也可以通過線上方式參與會議討論,拓寬了協商的渠道和范圍。

最后,院壩協商會逐漸成為解決農村實際問題的重要舉措。在農村發展過程中,往往會遇到一些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問題,如土地流轉、征地拆遷、環境整治等。這些問題如果處理不當,容易引發矛盾糾紛,影響農村社會的穩定和諧。院壩協商會通過民主協商的方式,讓各方利益相關者充分表達意見,尋求最大公約數,達成解決方案,從而有效地化解矛盾,維護農村社會的穩定。村級開展院壩協商會是適應新時代農村發展需求的必然選擇,是推進基層民主建設、實現鄉村振興、解決農村實際問題的重要舉措。

二、具體做法

近年來,貴州省普安縣堅持以黨建為引領,各方協同發力,以“縣委點題、政協搭台、鄉鎮(街道)布場、村級演出、群眾參與”的工作思路,在各鄉鎮(街道)廣泛開展院壩協商,助推鄉風文明、促進鄉村振興。以盤水街道白石村為例,該村結合“稻香田園·平安白石”的發展定位,採取“三抓三強三結合”狠抓落實,著力打造地鞏組、申關屯組鄉村振興示范點,以點帶面讓白石村鄉村振興更有力量。具體做法如下:

(一)“商前”“三抓”,調研找出鄉村振興“真問題”

抓黨建引領。充分發揮村黨總支的主體作用,把院壩協商工作與黨建引領鄉村振興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做到支部書記親自抓,“兩委”成員帶頭抓,通過院壩協商提高了黨支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抓民生民智。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主體作用,認真征集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民生問題,採取廣泛選題、重點調研的方式,通過“村村通”小廣播、微信群、宣傳標語、群眾會等形式開展廣泛宣傳,按照“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原則,從群眾身邊找主題、從街坊鄰裡問難題、從黨工委會議征議題,深入村寨院落、田間地頭與群眾面對面交談,以選題廣、問題准的方式,廣泛收集社情民意,把群眾好的意見建議征集上來,形成規章制度,制定和商議出《白石村和美鄉村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標准》。

抓長效常治。為使院壩協商工作落到實處,建立院壩協商督導機制,村務監督委員會為院壩協商工作督導組,邀請轄區內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代表全方位、多角度跟蹤督促議題議定事項的辦理落實情況,確保落到實處。

(二)“商中”“三強”,民主議出鄉村振興“好點子”

強化組織保障。成立黨總支書記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盤水街道開展院壩協商助力鄉風文明實施方案》,明確1名黨委成員暨政協工作聯絡組組長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統籌推進全街道院壩協商工作,做到職責清、任務明、重點細、措施實。

強化有序推進。嚴格按照“3階段8環節”(3階段即會前階段、會議階段、會后階段﹔8環節即會前階段的訴求征集、深入調研,會議階段的廣泛協商,會后階段的提級聯動落實、跟蹤問效研判、問題回應公示、群眾滿意測評和經驗總結資料歸檔8個環節)開展協商,充分調動群眾積極性,宣傳引導群眾積極參與院壩協商,主動圍繞基層社會治理難點和急、難、愁、盼等問題建言議事。同時,以點帶面、有序推進,以地鞏組為突破點,其余12個組持續鋪開,召集13個組的村民代表,圍繞綠色防控、環境衛生、耕地保護等內容開展了3次院壩協商議事會。

強化成果應用。一是建立反饋機制“贏民心”,採取公示公開、書面反饋、上門回訪等方式,及時反饋落實情況,增強群眾對協商成果的認可度和支持率,提高群眾對院壩協商工作的積極性和參與率。二是建立推廣機制“謀長效”。總結、提煉、推廣院壩協商工作中的典型做法,設立協商回音壁,實時更新共識成果,議事會成員、轄區政協委員負責監督落實情況﹔協商修改完善村規民約,通過基層社會治理機制聯戶長監督執行,對不執行群眾進行黑榜管理﹔駐村工作隊檢驗成效,對環境衛生差的進行批評教育、公示曝光,形成庭院一戶一責每天清掃、道路十戶一體每周清潔、溝渠全組聯合每月清理的“三清”工作機制,讓新時代政協“遇事多商量、有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生動實踐在白石村“開花結果”。截至目前,白石村共議定事項4個,納入村規民約4個,全村13個村民組全部召開村民小組會,對議定事項進行宣傳和落實。

(三)“商后”“三結合”,實干結出鄉村振興“好果實”

與產業發展相結合,“富”集體經濟。依托白石村獨特的地理環境,通過院壩協商調動群眾積極性,大力發展特色產業,形成了“一杯茶”“一袋米”“一朵菌”“一瓶水”四種產業,現已發展茶葉3100畝,高標准農田310畝,天麻131畝,建成叮咚泉礦泉水廠,年收入達到30余萬元。同時,正在謀劃年產9萬卷以上的“一張紙”,預計產值270萬元,可帶動60位群眾在家門口就業。白石村將人居環境整治、鄉風文明建設、茶稻產業健康發展、守住耕地保護紅線等群眾急難愁盼的民生實事納入院壩協商議題內容,增強群眾對院壩協商的認同感,讓院壩協商成為反映群眾心聲、回應群眾關切的重要平台,成為鄉村振興的有力抓手。

與基層治理相結合,搭好基層治理的“架子”。結合公安部幫扶優勢,依托電信優質網絡資源,探索“互聯網+”社會治理模式,在林區、路口、河岸、廣場、茶園等關鍵點位安裝AI攝像頭18個,農戶安裝攝像頭327個,搭建“數字鄉村”聯防聯控平台,開通火源監測、車牌識別、人臉識別、區域入侵等實時監控、報警提示功能,助推公共服務、社會管理、應急處置等工作智能升級,實現鄉村治理便捷化、高效化、智慧化,有效打通鄉村治理“最后一米”。

與鄉風文明相結合,立好文明新風的“牌子”。狠抓鄉風文明助力鄉村振興,協商制定《村規民約》,發揮好道德評議會、紅白理事會的監督作用,運用好積分超市、紅黑榜的撬動作用,圍繞產業發展、衛生整治、孝老愛幼、鄰裡互助、移風易俗等議題,依托新時代文明實踐站,開展移風易俗宣講10次,簽訂移風易俗承諾書600余份,發放宣傳彩頁300余份。每月開展“星級文明戶”評比和“文明超市”兌換活動,做到移風易俗、鄉風文明常態化,為鄉村振興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普安縣96個村(社區)堅持在院壩裡說事,在板凳上交心,把院壩協商作為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效能和助推鄉村振興的重要推手。先后涌現出“三抓三強三結合”“三抓三新”“三個一”“三個三”等一批院壩協商先進典型,為村級組織強農、產業富農、文化興農、人才助農、生態惠農,促進村級班子建設、基層社會治理、鄉村全面振興注入動能。同時,對推動村級班子組織力、落實力和帶富力,增加集體經濟收入和村民收入,創新鄉村治理新體系,培育鄉村發展新動能,煥發鄉風文明新氣象,打造生活富裕新農村,描繪秀美宜居新面貌等方面貢獻了許多好點子好建議。

三、主要成效

普安縣14個鄉鎮(街道)96個村(社區)牢牢把握“縣委點題、政協搭台、鄉鎮(街道)布場、村級演出、群眾參與”的總體要求,聚焦基層黨政工作要事、農民群眾生產生活實事、農村基層社會治理難事,堅持共商共治共干導向,以村(社區)院壩協商會為“鑰匙”,解鎖治理、發展等難題,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一是院壩協商會增強了村民(居民)民主意識。以往,大家對村(社區)事務的參與度相對有限,了解渠道也較為狹窄。而院壩協商會將討論的平台搬到了群眾身邊,通過大家坐在一起“嘮嗑”,各抒己見,充分表達不同的想法和訴求。這種直接、平等的交流方式,讓每名群眾都感受到自己的想法、聲音能被聽見,進而激發他們參與村(社區)治理和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

二是院壩協商會高效地解決了許多實際問題。針對環境衛生整治、亂搭亂建、大操大辦、厚葬薄養、產業發展瓶頸等基層直面的問題,村民們可以在協商會上共同商討解決方案。在社區,諸如佔道經營、小區停車位規劃等民生難題,也可以在大家的群策群力下找到解決辦法。這些問題的解決,不僅有利於規范市容市貌,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群眾的生活質量,進而增強了村(社區)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是院壩協商會促進了村(社區)的和諧穩定。在院壩協商開展過程中,各方能夠坦誠交流,消除誤解,減少了矛盾的積累和激化。鄰裡間的糾紛、居民與物業間的矛盾,都可以在這個平台上得到妥善處理,營造了和睦共處的良好氛圍。同時,院壩協商會為基層治理注入更強大的動力,增強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院壩協商會有利於決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村(社區)在制定產業發展規劃、實施重大項目時,通過院壩協商會可以充分吸收了群眾的智慧和經驗,決策是基於廣泛的民意和實際情況,避免少數人“拍腦袋”、出現決策失誤,利於決策的科學合理性。

五是院壩協商會強化了村(社區)和上級部門的溝通聯系。院壩協商會是一種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縣、鄉、村三級干部都會參與,村(社區)的需求能夠及時傳遞給上級,為村(社區)的發展爭取了更多的支持和資源。同時,上級的政策也能更好地在基層落地生根。

2024年來,普安縣通過院壩協商會共達成57條共識納入村規民約,解決環境衛生整治、亂搭亂建、大操大辦、厚葬薄養、產業發展等群眾急難愁盼問題1029個,為基層治理注入活力。同時,結合全縣實際,組織相關村(社區)圍繞“如何守住干淨茶這條底線”共話共商共謀,讓群眾因茶致富、因茶興業。助推18.3萬畝茶園提質增效,實現干茶產量4734.6噸,干茶產值12.18億元,綜合產值15.3億元,為全縣鄉村振興事業提供強力的組織保障和產業支撐。

四、啟示

院壩協商會作為一種基層民主協商的形式,在廣泛協商、廣納群言、廣集民智,增進共識、增強合力,助力鄉風文明,助推鄉村振興過程中帶來了多方面的深刻啟發。

一是深刻認識到基層民主活力、潛力。村民和居民能夠直接參與到村(社區)事務的討論和決策中時,能展現出良好的積極性和創造力。這表明,隻要給予適當的平台和機會,基層群眾完全有能力為村(社區)生活環境和經濟發展出謀劃策。

二是凸顯出直面群眾溝通、交流重要性。當大家在一個開放、平等的環境中,各方能夠充分表達觀點,傾聽他人意見,這有助於消除誤解、增進共識。這種良好的溝通氛圍能夠打破隔閡,促進村(社區)內不同群體間的和諧共處。

三是提醒了我們在解決問題時從實際出發。院壩協商會上討論的都是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具體問題,解決方案也往往基於當地的實際情況和資源條件。有效的治理不是照搬理論和模式,而是要因地制宜,切實滿足群眾需求。

四是多方協作是推動村(社區)發展的關鍵。通過匯聚政府部門、社會組織、村級黨組織、村(居民)等各方力量,大家各自發揮優勢,協商在一起,共同為村(社區)的發展貢獻力量。

五是持續教育和引導的必要性。為了使院壩協商更加高效、有序,需要不斷提高群眾的參與能力和協商技巧,讓他們能夠更好地表達訴求、理性協商,從而推動協商成果的有效落實。

(責編:王珂園、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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