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綿陽市安州區委組織部
2024年08月15日13:4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四川省綿陽市安州區始終把矛盾糾紛治理作為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的主要方向,探索“矛盾糾紛氣象站”社區服務治理新模式,成功孵化全國模范“花荄鎮人民調解委員會”1個、“董師調解室”“鐵永托民族調解室”等省市品牌調解工作室6個,推動矛盾糾紛從“有結”變“有解”。
一、背景起因
安州區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通過整合多元共治力量、構建全覆蓋調解網格、優化多元調解機制,切實提升基層矛盾糾紛化解效能。但矛盾糾紛仍然存在形式復雜、種類多樣、矛盾尖銳等問題,基層治理在回應基層群眾合理關切、化解基層群眾矛盾糾紛等存在不少困難與挑戰。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一是糾紛類型多樣性比較突出。隨著城鄉融合快速發展,群眾權力意識、競爭意識、效率意識凸顯,矛盾糾紛已從婚姻不滿、家庭不寧、鄰裡不睦、勞資不服等傳統糾紛擴展到征地拆遷、社會保障、合同糾紛等以經濟利益訴求為主要特征的新型矛盾糾紛,對精細化調解提出更高要求。二是糾紛內容復雜性逐漸加大。聚焦土地、環境保護、勞動醫療等涉及市場領域和公共領域的矛盾糾紛,既有民商事因素,又有行政、治安或刑事因素,呈現利益關系交錯化、階層成分復雜化、思想觀念多元化等態勢,矛盾糾紛日積月累,導致矛盾糾紛“釘子案”突出。三是糾紛主體的集群性較明顯。糾紛主要集中在重點項目建設征地拆遷戶、殘疾人、軍轉干部等群體,一般對共同利益進行有目的、有組織的溝通,形成群體性上訪。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建強矛盾糾紛“氣象站”
一是聚力打造“氣象中心”。整合資金500余萬元,建立集“採集、匯總、處置、治理”於一體的矛盾糾紛調解“氣象中心”,聯合司法所、訴源治理聯調中心等18個職能部門、9個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建成“一網聯通”,構建公共法律服務、矛盾糾紛調解、法律援助等綜合服務平台11個,建成縣鄉村矛盾糾紛調解點163個,累計服務12萬余人次。二是精細劃分“氣象點”。建立以網格為基礎的“氣象點”,推行“社區黨組織+網格黨支部+一般網格+微網格+樓棟黨員中心戶”立體化黨組織工作機制,設置一般網格140個,以網格力量3小時內解決矛盾糾紛為考量,將一般網格細分為1800余個微網格,確定黨員中心戶3000余個,實現模塊編組、快速響應、有效處置。三是選優配強“氣象員”。組建專職兜底、兼職補充、黨群聯動的氣象員隊伍,吸納律師、退休法官、星級調解員等50余名兼任氣象長,選聘居民小組長、小區黨組織書記等專職氣象員300余名,招募小區老黨員、老軍人等兼職氣象員800余名,全方位掌握矛盾糾紛、群眾需求、熱點問題等源頭信息。
(二)繪制矛盾糾紛“氣象圖”
一是全方位收集一般風險“實況圖”。推行6+N矛盾糾紛“民情地圖”模式,組織社區干部、網格員等力量,按照“一戶一檔、一事一表”的原則,開展基礎信息採錄、矛盾糾紛排查等“敲門行動”,繪制形成家庭糾紛、鄰裡糾紛、電信詐騙等6項,物業矛盾、土地權屬等N項糾紛監測表,收集各類矛盾糾紛信息4000余條。二是分類別繪制重大風險“預報圖”。聚焦民商事糾紛、行政糾紛、涉法涉訴糾紛等重大群體糾紛,組織社區、法院、司法等分析糾紛數據、法律依據、問題根源,按風險類別、風險原因、風險影響繪制“晴雨表”10余套,實現重大風險精確預報、精准預警、精密預防150余次。三是常態化更新潛在風險“形勢圖”。實行“日常+集中+條塊”相結合的排查機制,對重點人員、生活困難、社會閑散等人員進行滾動式排查,利用“三會一課”、工作例會及時研究潛在矛盾風險,定期梳理更新不穩定、不和諧、苗頭性、傾向性問題300余條,建立風險檔案200余件,實現潛在風險精准管控。
(三)扎牢矛盾糾紛“化解網”
一是“縱向驅動”解“疑難”糾紛。緊盯矛盾糾紛“釘子案”,建立縣級領導挂帥、區級部門包聯、網格長主抓、多元力量共治的“3+N”縱向解紛模式,通過召開現場會、實地調研等形式,累計走訪群眾1.2萬余人(次),化解重大項目、重大政策落地等糾紛“梗阻點”30余個。二是“橫向聯動”解“一般”糾紛。聚焦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構建“鄉鎮黨委—公安—司法—法院”等共同參與的橫向調解體系,採取“專項行動+專班推進”運行模式,搭建“面對面座談會”“板凳議事會”等平台,召開矛調解紛會30余場,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200余件。三是“聯席互動”解“簡易”糾紛。建立“兩代表一委員”“鄉賢”、金牌調解員等聯席解紛制度,社區黨組織每季度發布“簡易”糾紛清單,依托“花小服”黨群服務驛站、小區院壩等“微解紛”陣地,開展糾紛調解、普法宣傳和巡回審理160余場次,聯動解決“簡易”糾紛3000余件,轄區總警情同比下降15%,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20%。
三、探討啟示
一是完善預警機制,讓矛盾糾紛“提前解”。矛盾無處不在、無時不有,完善預警機制不是回避矛盾、掩蓋問題,而是抓早抓小,用心用情主動解決問題。要關口前移、重心下移,變“坐等糾紛上門”為“主動排查化解”,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同步健全矛盾糾紛排查機制,深入研究誘發各類矛盾糾紛的深層次原因,加強對重點領域風險傳導鏈條的梳理和主要風險指標的監測,實現精確預報、精准預警、精密預防,努力將矛盾消解於未然,將風險化解於無形。
二是多元主體參與,讓矛盾糾紛“合力辦”。當前基層事務繁雜,矛盾糾紛跨界性、關聯性、復雜性增強,不能僅僅依賴政府部門,要“聽民聲、順民意”,積極倡導群眾廣泛參與和商討,更要“集眾智、匯眾力”,充分發揮社會各主體的作用,激發基層自主調解活力。要加強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支持個人和品牌調解工作室發展,著力統籌各類調解資源,充分發揮民間性、公益性、群眾性等各方主體的積極作用,形成人盡其才、物盡其用、多方共治的生動局面。
三是分層分類調解,讓矛盾糾紛“有效管”。發展中有矛盾不可怕,怕的是誰都繞著走、躲著過。大部分矛盾糾紛化解牽涉主體較多,矛盾成因復雜多樣,常因未有效分流、及時調處,導致矛盾糾紛激化。要始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把調解貫穿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始終,不斷提高矛盾糾紛處置的針對性、有效性﹔要根據糾紛的不同性質、不同類型及嚴重程度,為矛盾糾紛分類定級,不忽視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小事,不輕視關乎群眾利益的大事,不放過影響居民生活的難事,全方位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等問題,才能使矛盾風險不累積、不擴散、不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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