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桓台縣委組織部
2024年04月29日15:2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村黨支部領辦合作社,是全面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的內在要求,也是實現鄉村振興的必由之路。圍繞“黨支部領辦合作社實體化、規范化運行”這一課題,山東省桓台縣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主動適應農村生產力和生產方式變革,積極推行村黨支部領辦合作社,將黨支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合作社的經濟優勢進行有機結合,走出了一條抓黨建促改革、推動鄉村振興的有效途徑。
一、案例背景
2019年12月,省委組織部聯合省委農辦、省發改委、省農業農村廳等14部門印發了《關於推動村黨組織領辦合作社工作的指導意見》,探索通過村黨組織領辦合作社,將黨組織政治引領功能、合作社抱團發展優勢、農民盼富致富願望有機結合,推動資源集約利用和適度規模經營,把分散的農民組織起來,增加農民收入、壯大集體經濟。
桓台縣通過黨組織引領,以股份為紐帶將集體和農民聯結起來,充分發揮了黨的組織優勢、合作社的經濟優勢、農民群眾的能動性,改變村集體簡單發包租賃、群眾單打獨斗的低水平增收模式,實現集體經濟和農民群眾“雙增收”,探索出了一條鄉村振興新路徑。但隨著全面推開、深入實踐,也出現了一些制約合作社長遠發展的問題。
(一)體制機制不優,發展活力不足。一是制度建設不全。合作社從推廣以來,沒有從頂層設計層面制定切實可行的推進路徑和推進措施,管理體制過於僵硬,沒有充分發揮市場調節作用,監管過於嚴格限制了合作社的發展。比如,合作社在與企業簽訂經濟合同時,需要報上級黨組織層層審批,影響經營效率,削弱市場競爭的能力。再比如,在財務制度運行方面,合作社的財務支出由鎮三資服務中心監管,支取程序過於復雜,備用金金額僅為3000元,資金靈活性不夠,制約發展活力。二是運行不規范。部分合作社經營決策不科學,理事會、監事會運行不暢﹔部分合作社由村支兩委任管理人員,干部精力和管理水平有限,僅把生產、服務作為工作重點,沒有很好地與市場接軌。三是激勵機制不硬。部分經營效益好的合作社在利益分配時實行平均主義,對貢獻大、付出多、全心思投入的社員缺少獎補,未建立科學合理的激勵機制,挫傷了部分社員的積極性。
(二)內生動力不足,引領作用不強。一是領頭雁引領作用不強。有的村黨支部領頭但不領辦,有的村黨支部隻建社不辦社。個別“頭雁”帶富能力不足,多數村黨組織書記年齡較大、文化水平較低,對相關政策研究不透、把握不准,在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上思路不夠開闊,整合資源、融合發展的能力不強。二是利益聯結不緊。有的合作社僅由少數人發起,少有群眾參與,上級優惠政策被少數人獨享,“富老板不富老鄉”﹔有的合作社利益聯結機制不合理,資本佔大頭,形成“大戶壟斷”“大戶控制”。三是專業人才、技術匱乏。部分合作社缺乏有執行力的領導者和具有市場意識、管理水平的帶頭人,經營管理素質普遍不高,缺乏會經營、懂技術、善管理的專業人才,特別是在組織協調、技術指導、經營管理、市場營銷等方面人才匱乏,制約了合作社的進一步發展。
(三)規模效益不高,市場競爭能力偏弱。一是特色產業少。受地域條件,我縣多數合作社以種植糧食為主,項目少、內容單一,各鎮(街道)有一些特色產業資源,但規模普遍較小,絕大多數都是以村甚至以個體小農戶為單位進行開發,主要經營模式還局限於生產、銷售初級農產品,經營系列產品和精深加工的高附加值產品少之又少,品牌效應不高,帶富共富作用不明顯。二是市場運作不高。合作社市場主體地位比較薄弱,在市場交易中的地位有待增強,處於銷售鏈條底端,“體量優勢”沒有得到充分發揮,難以實現“最高價成交”目標,造成利潤“外流”。比如,我縣永安橋、官中、官西等村大部分合作社的面粉主要用於長者食堂等內部消化,沒有在市面上流通,市場化程度不高。三是發展資金不足。作為農村新型經濟體,金融機構在合作社的融資問題上趨於慎重和保守,銀行貸款需以不動產實物做抵押,合作社無法通過本社資產或基地作為抵押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市場融資比較困難,加之省農擔貸從2023年5月起,政府不再進行貼息,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合作社資金投入壓力。
二、主要做法
(一)堅持支部領辦、讓利於民。該縣堅持黨支部領辦合作社,不以盈利為目的,最大限度讓群眾受益、當家做主。在合作形式上,由黨支部牽頭,村集體以土地資產入股,村民土地或勞動入股,按股分紅。在經營方式上,黨支部全面領導合作社工作,支部書記依法兼任理事長,吸收“兩委”干部、社員代表選舉產生的種植能手經營管理。在運轉機制上,探索設立鎮級綜合服務平台,負責統購、統管、統銷。在分配模式上,普遍實行兩次分配:第一次是保底分配,根據農戶入股數量,分為兩季兌付分紅﹔第二次是根據全年獲得利潤分紅,一般將盈余部分的50%歸群眾,35%支付經營管理者報酬,15%作為集體收入。
(二)堅持群眾自願、分類指導。充分尊重群眾意願,農戶進社自願、退社自由,讓群眾吃下“定心丸”。充分考慮資源稟賦、發展差異,成熟一個、推行一個,不定時間表,不搞一刀切,不追求100%。同時依法支持、鼓勵多種形式的土地適度規模經營。
(三)堅持風險共擔、利益共享。黨支部把合作社潛在風險提前擺出來,明明白白告訴群眾,正常年份共享收益,遇有重大自然災害共擔風險。多數合作社選擇政策性保險和商業性保險疊加。縣鎮指導合作社健全管理制度,由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分工負責,對合作社運轉全程監督,杜絕“跑冒滴漏”。
(四)堅持系統謀劃、配套聯動。整合農業、農機、供銷、金融等政策資源,選派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進行幫扶,推動人往基層走、錢往基層投、政策往基層傾斜。累計向合作社所在村選派第一書記50余人,累計爭取中央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資金1750萬元、鄉村振興專項資金1670萬元。
(五)堅持動態監測、規范運轉。對合作社進行“年檢”,實施“紅黃牌”管理制度,對帶動集體和群眾增收能力不強、生產經營面臨困難問題、管理出現漏洞混亂的,及時“黃牌”預警,加強跟蹤服務指導,幫助解決困難問題。對經營不善停止運行、“空殼社”“僵尸社”,及時亮“紅牌”清理。
三、取得成效
通過黨支部領辦合作社,將黨組織的政治引領、合作社抱團發展優勢、農民盼富致富願望有機結合,把分散的農民組織起來,走組織化的市場化道路,優勢疊加互補,形成聚合裂變效應,激活了鄉村振興的“一池春水”。
(一)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提高了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服務功能。黨支部領辦創辦土地股份合作社,通過土地這個紐帶重新把農民組織起來,有力提升了組織力。黨支部服務群眾有了抓手,服務功能的增強也贏得了民心,村干部說話有人聽、辦事有人跟,農民群眾更加相信黨、依靠黨、堅定跟黨走。
(二)發揮了規模效益,實現了農民、集體“雙增收”。以中等規模村庄為例,按照合作社章程規定的分紅比例,入社后戶均每年增收1550元左右,村集體一般可增收2.5萬元左右。主要有四本賬:一是成本賬。按種植小麥和玉米兩季成本計算,種子、肥料、農藥等“統購”環節每畝可降低成本100元左右,耕種、灌溉、防治、收割等“統管”環節每畝可降低成本50元左右,總計每畝可降低成本150元左右。二是增產賬。規模種植小麥、玉米比“單干”每畝糧食增產收入提高90元左右。合作社統一把糧食向加工、收儲企業銷售,每畝收入提高100元左右。三是務工賬。打工、經商人員農忙季節不再奔波返鄉,節省了誤工費、路費。四是集體增收賬。村集體既參與合作社利潤分紅,又通過整理溝渠埂路等新增土地2%左右。這些土地以集體資產形式入社再次參與分紅。比如,孔家村共流轉土地494畝,在按照入社人員1000元/年的標准分紅的基礎,2022年按照每人200元的標准為群眾額外分紅。
(三)激活了農村生產要素,助推了鄉村振興。黨支部領辦合作社帶來組織方式和服務方式的創新,對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農業新舊動能轉換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這項工作不斷深化完善,鄉村振興有效破題。比如,起鳳鎮烏南村通過成立土地、草編兩個合作社,帶動600名婦女就業,並輻射周邊十幾個村庄,村集體經濟收入從2017年不到10萬元,發展到2022年突破200萬元,合作社為村民創收近150萬元,實現了集體和個人雙贏的局面。
四、啟示
(一)必須牢牢抓住黨的領導這個根本,把准鄉村振興的政治方向。黨支部領辦合作社最大的特點就是“黨支部領辦”,核心是以黨的組織力提高農村組織力,以黨的信用提高群眾信心,以黨的宗旨和紀律保証合作社“姓公不姓私”、為共同富裕服務,真正讓群眾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黨支部領辦合作社能夠有效避免政治經濟“兩張皮”,為黨的建設提供了具體抓手,為黨的領導提供了有效載體,使鄉村振興有了靈魂、黨員干事有了方向、廣大群眾有了主心骨。
(二)必須牢牢抓住農民群眾這個主體,凝聚鄉村振興的強大合力。黨支部領辦合作社以“股”連心、連利、連責,形成了集體與群眾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經濟共同體,充分激發了群眾投身鄉村振興的熱情,有效解決了“政府干、群眾看”“干部著急、群眾不急”“政府全買單、群眾不買賬”等問題。推動鄉村振興,核心是發揮群眾的主體作用,把他們的主觀能動性發揮出來,形成政府引導、農民主體、社會參與的鄉村振興“大合唱”,這是推動鄉村振興最重要、最管用、最長久的內生動力。
(三)必須牢牢抓住統分結合這個要求,夯實鄉村振興的經濟基礎。黨支部領辦合作社以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為基礎,以農村集體“三資”有效利用為紐帶,以土地股份合作、農村生產經營合作為主要形式,因地制宜探索多種集體經濟發展路子,夯實了農村自我發展、自我服務、自我管理的經濟基礎,做到了“統”與“分”的有機結合。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關鍵是處理好“統”與“分”的關系,既要繼續調動“分”的積極性,更要適應市場經濟、規模經濟的需要,探索“統”的新路徑,黨支部領辦合作社也要更廣泛地成立聯合社、組建共同體。
(四)必須牢牢抓住共同富裕這個目的,找准鄉村振興的發展模式。在推進鄉村振興過程中,每個農村的資源優勢各不相同,探索的致富道路也各具特色,農業專業合作社是其中的一條有效路徑。黨支部領辦的合作社,體現的是黨的宗旨,以全村人利益最大化為目標,支部成員在分配時沒有特殊利益,絕大部分收益留給集體和社員,並向貧困社員傾斜,讓農民最大程度分享了全產業鏈增值收益。實踐証明,這是最有利於共同富裕的辦法,應當堅持不懈地發展下去、壯大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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