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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微觀察”系列報道二:

“雅好”變“雅賄” 受賄行賄如何一起查?

黃玉琦 宋子節 肖聰聰

2024年02月04日11:36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讓商人幫其“墊付”蘭花款,炒蘭獲利后分紅卻據為己有……隨著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蒼山保護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趙軍嚴重違紀違法案細節曝光,原本為高潔象征的蘭花,淪為利益輸送的“障眼法”,沾染了銅臭味。

當行賄人不再送官員真金白銀、豪宅名車和有價証券,改為送名家字畫、珍奇古玩等等,便成為了“雅賄”。有別於傳統腐敗類型,“雅賄”因其以文墨、愛好為掩飾,加上所謂“雅”物的文藝品價值難以區分,導致識別難度比常規腐敗手段更高。

由“好”而“貪”,由“雅”及“腐”,收受“雅賄”與“投其所好”者都應加以嚴懲。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教授、浙江(嘉興)中外政黨研究中心主任周淑真在接受人民網採訪時表示,無論腐敗手段如何花樣翻新、腐敗路徑如何精心設計、腐敗利益如何騰挪轉化,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權錢交易的本質不會變。行賄者在行賄之后,能收獲巨額利益,若不受到懲戒,行賄者將肆意妄為。

2021年9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會同最高檢等單位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意見》明確指出,“多措並舉提高打擊行賄的精准性、有效性,推動實現腐敗問題的標本兼治”。

今年1月,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公報指出,“繼續緊盯重點問題、重點領域、重點對象、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把嚴懲政商勾連的腐敗作為攻堅戰重中之重”,並強調要“強化受賄行賄一起查,完善對重點行賄人的聯合懲戒機制”。

過去一年,受賄行賄一起查工作持續深入推進。2023年3月1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最高檢聯合發布5起行賄犯罪典型案例﹔2023年7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2023年上半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情況,首次增加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數據﹔2023年12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二),進一步修改完善行賄犯罪規定,加大對行賄行為懲治力度……

與此同時,2023年各地也在加大曝光力度:4月,海南省紀委監委通報六起行賄典型案例﹔9月6日,湖南省通報第五批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嚴重失信行為名單,7家企業、204名個人列入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第五批嚴重失信行為名單並予以公開通報﹔2023年前三季度,廣東省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行賄人員1414人,移送檢察機關284人……這進一步彰顯了紀檢監察機關嚴懲行賄犯罪的堅定決心和鮮明態度。

“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是堅定不移深化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必然要求,是斬斷‘圍獵’與甘於被‘圍獵’利益鏈的有效途徑。”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從近年查處的案件情況看,一些領域巨額行賄、多次行賄的現象突出,有的行賄人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有的行賄人對公職人員竭力腐蝕、精准“圍獵”,行賄的危害性不可小覷。

“受賄行為包括受賄人和行賄人兩個主體,二者相伴相生。受賄人以行賄人的存在為前提,行賄人必然想方設法‘圍獵’受賄人。”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黨建教研部教授張國玉表示,推動反腐敗工作高質量發展,需要把行賄人也同時作為反腐敗治理的對象,治理受賄和治理行賄應雙管齊下。

“讓行賄人承擔消極后果的重點是完善對重點行賄人的聯合懲戒機制。”張國玉舉例稱,比如把行賄人及其參與企業信息列入行賄人“黑名單”,聯合多個部門綜合採取建立健全針對行賄人及其企業的信用資格、招標投標、優惠政策等具體舉措。通過限制行賄人的正常市場行為資格來提高行賄違法成本,讓行賄者不敢行賄不能行賄。

庄德水也指出,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是一項系統工程,既需要統籌運用法律、紀律、行政、經濟等手段系統施治,也需要揭示問題、促進整改、查漏補缺、建章立制一體推進。

“做好行賄案件查辦‘后半篇文章’,把案件查處與堵塞制度漏洞、強化監督監管結合起來,‘以點帶面’壓實行業部門整改責任,努力實現‘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庄德水表示。

部分素材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責編:王珂園、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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