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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貞:尋求勞動爭議化解“最優解”

2023年07月05日09:19    來源:法治日報

近日,《法治日報》記者來到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人民法院杏林人民法庭,見到工作中的吳淑貞。正趕上一場勞動爭議系列糾紛在她的耐心調解下圓滿落幕。

吳淑貞現任集美法院杏林法庭二級法官,2012年法律碩士畢業后,經選調考核來到集美法院。歷經立案庭、研究室、派出法庭等多部門的磨煉,2021年,她如願成為一名員額法官。在學校時便已入黨的吳淑貞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她扎根基層為勞動者解決“要緊事”、創新破題尋求案件“最優解”、延伸職能推動“化訟”向“無訟”轉變。

抓住矛盾症結

“沒想到我們能這麼快拿到工資,太感謝您了!”集美法院杏林法庭內,黃阿姨等3名女員工握著吳淑貞的手激動地說。

黃阿姨年過50歲,此前在廈門某工貿公司工作,因被拖欠工資,黃阿姨等3名老員工將工貿公司訴至法院。在溝通中,吳淑貞了解到除了這3名員工外,還有7名員工與該公司的勞動爭議案件正處於仲裁階段。

2020年5月起,杏林法庭集中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為充分發揮勞動監察、仲裁、司法在勞動人事爭議處理中的引領、推動及保障作用,在領導支持下,吳淑貞主動策劃與集美區人社局建立勞動人事爭議調裁審銜接機制。

在此背景下,吳淑貞隨即啟動調裁審銜接機制,並從仲裁委了解到工貿公司准備申請注銷的信息。與此同時,工貿公司向吳淑貞反映,該10名工人實際為案外人黃某所聘請。經聯系,黃某承認自己欠下工人工資,但經濟狀況不佳難以支付。

“工貿公司擔心因該批糾紛導致公司無法按期注銷,因而希望盡快處理,這是很關鍵的信息。”掌握情況后,吳淑貞迅速協調工貿公司積極與黃某溝通對接,並向黃某分析案件情況,在吳淑貞的釋法析理及督促下,黃某在8天內主動付清了10名工人工資。

勇於創新破題

3起訴訟案件的調處,促成仲裁階段7起案件的妥善化解,這給了吳淑貞啟發。

“那時我便開始思考,是否能以個案為切入點,通過典型案件示范庭審、調處,推進其他案件的化解。”

示范調處機制應運而生。

2021年10月,廈門某紡織公司與30余名員工發生勞動爭議,恢復生產面臨勞動力不足的困難,作為勞動密集型企業,公司希望盡快化解糾紛,全身心投入生產。

吳淑貞與同事仔細分析案件特點,從中選擇兩起典型案件進行審理,生效判決結果促進其他案件參照適用,高效化解了相關糾紛。最終,雙方不但冰釋前嫌,部分員工還回到工作崗位,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案件的辦結不是終點,我們的目標是辦理一案、治理一片。”吳淑貞說。

該批案件雖然案結事了,但反映出企業在規范管理、保障休息權等方面的不足。為此,吳淑貞與同事認真分析企業用工管理問題及風險,及時向企業發送司法建議要求予以完善。

“我們將完善請休假管理制度、保障勞動者帶薪年休假權利、發揮工會職能,關注職工切身利益,解決好職工最關切的實際問題。”該企業迅速回函承諾予以改進。

堅持無訟之路

近日,吳淑貞成功調解完一起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產生的糾紛后,企業法定代表人向吳淑貞咨詢規范合同簽訂、保管以及社保繳費等問題。

“我們針對勞動關系從成立、存續到終止過程中出現頻率較高的問題,總結風險防范措施及小貼士,制作了這份指引,希望可以幫助企業從源頭解決經營管理中面臨的勞動用工法律風險。”耐心解答企業的困惑后,吳淑貞向企業發放了勞動用工法律風險防范指引。

不斷向前延伸職能,從源頭減少勞資雙方矛盾產生,從“化訟”到“無訟”,吳淑貞一直在努力。

“我50多歲了,公司和我解除合同,要不要給我補償?”“訴訟時效是什麼,仲裁時效又是什麼?”

近日,在廈門園博苑,吳淑貞與集美區總工會、集美區司法局的工作人員共同為來自8家企業的20余名女性務工人員提供關愛服務,吳淑貞就大家所關注的勞動法、民法典等法律問題開展普法宣傳。

這是吳淑貞與聯動部門工作人員聯合開展法治宣傳的一個縮影。集美法院與集美區總工會、廈門市服務行業工業聯合會等部門於集美區北部工業區、廈門軟件園三期建立“園區楓橋”機制,建成職工法律服務一體化基地,就近、從快推動勞動爭議、勞務糾紛及涉園區合同糾紛訴前化解,吳淑貞及其同事充分發揮機制作用,通過宣傳普法、問需於企、傳遞關懷等暖心措施,不斷推進“無訟園區”打造。

這幾年,吳淑貞的足跡遍布轄區大大小小的公司、工廠及車間,身影出現在一個又一個矛盾糾紛調處現場,用心用情用行動踐行對法治的信仰與熱愛,讓勞動爭議化解更有“溫度”。

吳淑貞用赤誠詮釋初心,以柔肩擔當正義,其辦理的勞動爭議案件被評為廈門法院十大典型案例,撰寫的涉勞動合同論文獲評全省法院學術討論會一等獎,先后獲得廈門市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個人、全市法院調研人才等榮譽。(本報記者 張淑秋 本報通訊員 謝婷婷)

(責編:王珂園、任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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