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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創新基層社會治理

本報評論員

2023年07月04日09:15    來源:法治日報

20世紀60年代初,浙江省諸暨市楓橋鎮干部群眾創造了“發動和依靠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的基層社會治理經驗。60年來,“楓橋經驗”在實踐中不斷發展,煥發勃勃生機,成為基層社會治理的一面旗幟。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楓橋經驗”在新時代偉大實踐中豐富發展,更加強調黨的領導、更加彰顯法治思維、更加突出科技支撐、更加注重社會參與,展現出歷久彌新的魅力。從化解矛盾糾紛發展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從鄉村擴展到城市、海上、網上,從社會治安領域延伸到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各領域,新時代“楓橋經驗”在推進基層社會治理中發揮了愈發重要的作用。

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了變化,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社會矛盾糾紛呈現主體多元化、類型多樣化等新特征。與此同時,世界進入新的動蕩變革期,我國發展面臨的風險和挑戰比以往更加錯綜復雜,必須大力提高風險預防和應急處置的社會治理能力。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在社會基層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這對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提出了新的要求。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要堅持黨的領導。黨的工作最堅實的力量支撐在基層,“楓橋經驗”之所以能夠與時俱進,在於始終依靠黨的領導這一最大優勢。要把黨的領導作為根本保証,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落實到社會治理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使黨的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勢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要加強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凝聚起基層社會治理的強大合力,努力使基層黨組織成為服務群眾、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進和諧的堅強戰斗堡壘。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要堅持依靠群眾。要堅定不移地把黨的群眾路線實踐好,切實有效地把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好。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要調動基層政府、社區居委會、社會組織等多元社會治理主體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要堅持運用法治方式。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謀劃社會治理工作,發揮好多元方式化解矛盾糾紛的作用。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運用法律和道德的力量,實現自律和他律、剛性和柔性、治身和治心、人力和科技相統一。要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導和疏導端用力,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關口把控,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治國安邦,重在基層。“楓橋經驗”在推動基層社會治理的實踐中迸發出旺盛的生命力。在新征程上,各地各部門要繼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把黨的群眾路線堅持好、貫徹好,不斷提高基層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為我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責編:王珂園、宋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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