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勇 孔祥利
2022年12月19日07:5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社會治理的重心必須落到城鄉社區,社區服務和管理能力強了,社會治理的基礎就實了。”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完善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的基層治理平台,健全城鄉社區治理體系”。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加強社區“微治理”,有利於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更快更精准回應人民群眾訴求,促進基層治理效能全面提升。
社區不僅是人民群眾的生活居住空間,是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平台,也是社會治理的核心單元。加強社區“微治理”,讓相關部門和組織深入社區,及時發現和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有助於將各種矛盾切實化解在基層。社區“微治理”注重利用各種民意表達渠道來發現社區居民的實際訴求,以擴大多元治理主體民主協商、切實發揮社區自治重要作用等方式來解決社區范圍內存在的各種民生問題,通過提供高效的社區服務來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助推形成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基層治理共同體。加強社區“微治理”,是提升城市精細化治理水平的內在要求。
發揮黨的領導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加強社區“微治理”,必須充分發揮黨的領導作用,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基層治理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將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充分發揮黨的領導作用,不僅能確保新時代基層治理現代化建設的正確方向,而且能夠調動和整合不同部門、不同領域、不同主體的資源和力量來服務社區“微治理”,推動多方聯動解決跨部門、跨區域問題,為社區居民提供更加便捷、更加精細化的社區服務。更好發揮黨的領導作用,就要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健全基層治理黨的領導體制。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為長遠之計和固本之舉,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領導基層治理的堅強戰斗堡壘,使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的作用得到強化和鞏固。創新黨組織設置和活動方式,不斷擴大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持續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加強日常監督,持續整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提高社區自治能力。加強社區“微治理”,要堅持人民主體地位,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不斷拓寬基層各類群體有序參與基層治理渠道,讓人民群眾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確保社區居民訴求得到認真傾聽,通過對話、協商等民主方式來達成治理共識,進一步增強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和基層民主的活力。要健全居民自治機制,完善基層直接民主制度體系和工作體系,在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廣泛實行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聚焦人民群眾關心的民生實事和重要事項,定期開展民主協商。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完善居民、居委會、業委會、物業服務企業等相關各方參與社區治理的機制,有效協調多元治理主體之間關系,實現政府治理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完善黨務、居務、財務公開制度,及時公開權力事項,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強化基層紀檢監察組織與居務監督委員會的溝通協作、有效銜接,形成監督合力。
強化社區服務功能。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緊緊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深入群眾、深入基層,採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舉措,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民生問題在社區層面高度集中,教育、醫療、養老、就業、最低生活保障、用水用電等各種與人民群眾息息相關的民生問題相互疊加、相互交織。高效解決社區居民反映比較集中的民生問題,有利於降低和化解基層治理潛在風險,是加強社區“微治理”的工作重點。要切實推動社會治理重心下移,把人財物和權責利對稱下沉到社區,規范社區服務供給的內容、標准、流程等,切實增強社區服務群眾的能力。支持群團組織承擔公共服務職能,培育扶持基層公益性、服務性、互助性社會組織。支持黨組織健全、管理規范的社會組織優先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和服務項目。要以更多有力舉措推動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就地解決,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作者分別為北京首都開發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中共北京市委黨校(北京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
《 人民日報 》( 2022年12月19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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