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芝鴻
2022年11月03日08:15 來源:光明日報
黨的二十大報告立足新時代新征程,作出了“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部署。報告還強調:“基層民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體現”,凸顯了基層民主在全面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方面既不可或缺又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包括基層民主在內的全過程人民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既創造了中國式現代化道路、創造了人類文明新形態,也推動和拓展了中國式民主,豐富了人類政治文明形態,為在新時代新征程更好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充分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提供了強大理論支撐和堅實制度保証。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這10年,習近平總書記先后兩次在全國人大工作會議、兩次在全國政協工作會議以及其他重要場合,對民主問題作了一系列深刻論述,在提出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領導人民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過程中,把中國式民主價值和理念更多轉化為科學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具體現實的民主實踐。為加深對“基層民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體現”的認識,有必要精准認識和把握全過程人民民主12個方面的精髓要義。
一是中國式民主是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二是人民當家作主是中國式民主的本質和核心,必須用制度體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三是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四是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是中國式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二者共同構成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點和優勢。五是發展中國式民主的關鍵是要把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點和優勢充分發揮出來,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六是全過程人民民主是近代以來黨團結帶領人民長期奮斗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的必然結果,是堅持黨的本質屬性、踐行黨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七是全過程人民民主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八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高質量,促進了國家治理的高效能,提升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九是全過程人民民主,形成和發展於黨領導人民爭取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和實現國家富強、人民幸福的不懈奮斗,扎根在廣袤的中華大地,吸吮著中華民族漫長奮斗積累的文化養分,學習借鑒人類文明優秀成果,符合中國國情、得到人民擁護,具有深厚現實基礎和廣闊發展前景。十是全過程人民民主,具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參與實踐,使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這兩種重要民主形式更好結合起來,構建起覆蓋960多萬平方公裡土地、14億多人民、56個民族的民主體系,實現了最廣大人民的廣泛持續參與。十一是全過程人民民主既有鮮明的中國特色,也體現全人類共同價值,為豐富和發展人類政治文明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十二是要繼續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建設,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治國理政的政策措施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和國家機關各個方面、各個層級工作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來。
黨的二十大報告之所以突出強調,“基層民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體現”,一是因為,基層民主是發展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礎性工程。全國14億多人民生產生活的重心在基層,擴大基層民主,讓人民群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是社會主義民主最廣泛的實踐,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基礎性工作。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無數歷史事實表明,發展基層民主是提高人民群眾政治素質和管理能力的重要平台,是實現人民有效政治參與的重要渠道,是推動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體現。二是因為我國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即人民群眾在基層黨組織領導和支持下,通過實行以村民自治制度、居民自治制度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為主要內容的基層群眾自治,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既增強了人民群眾民主意識和民主能力,培養了民主習慣,也有效防止了人民形式上有權、實際上無權現象。黨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實踐中把基層民主納入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整體制度程序,同時也就把中國式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全方位民主統一起來,從而使基層民主成為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體現。三是因為,自黨的十二大以來,歷次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都對發展基層民主提出與時俱進的具體要求。黨的十七大報告還首次將基層民主納入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總體框架,明確提出要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從而共同構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制度體系的“四梁八柱”。同時又在新時代偉大實踐中,把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完整制度程序擴展為包括實行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等方面,這就從科學有效的制度安排上彰顯了基層民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體現。四是因為,我國基層民主的核心內容初始包括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自基層民主納入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總體框架之后,這四個方面的民主權利也理所當然地成為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完整的參與實踐,在新時代又擴展為包括民主協商在內更為完整的參與實踐,這又從完整的參與實踐方面彰顯了基層民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體現。
新時代與時俱進的基層民主為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斷注入新動力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習近平總書記在對中西方民主制度進行科學的比較研究基礎上,原創性地提出:“評價一個國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國家領導層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體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人民群眾能否暢通表達利益要求,社會各方面能否有效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國家決策能否實現科學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過公平競爭進入國家領導和管理體系,執政黨能否依照憲法法律規定實現對國家事務的領導,權力運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約和監督。”習近平總書記還提出:“一個國家民主不民主,關鍵在於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當家作主,要看人民有沒有投票權,更要看人民有沒有廣泛參與權﹔要看人民在選舉過程中得到了什麼口頭許諾,更要看選舉后這些承諾實現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規定了什麼樣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規則,更要看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執行﹔要看權力運行規則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權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監督和制約。”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要用“八個能否”、“四個要看、四個更要看”作為檢驗真假民主的宏觀性、現實性標准的重要思想,極大地鼓舞了全國城鄉基層人民群眾和各種所有制企業和事業單位的職工群眾,使他們更加堅定了對我國基層群眾自治的制度自信和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信心。
黨的十八大以來的這10年,黨內外輿論公認,全國城鄉基層民主創新創造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活躍,基層民主活力也得到進一步增強。從城鄉社區的村(居)民議事會、村(居)民論壇、民主懇談會、民主聽証會到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袂進社區,從“小院議事廳”到“板凳民主”,從線下“圓桌會”到線上“議事群”,中國人民在新時代火熱的基層民主生活實踐中,摸索和創造出一個又一個充滿煙火氣的基層民主新形式。人民群眾通過這些接地氣、聚人氣、提心氣的民主實踐,圍繞涉及自身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積極發表意見建議,持續進行廣泛協商,利益得到協調,矛盾有效化解,合理化建議被及時採納,促進了基層穩定與和諧安寧。我國基層民主的許多好的經驗做法上升為國家政策和法律制度,為中國式民主發展不斷注入新的動力。
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看得見、摸得著,行得通、有成效,不但增強了全國城鄉基層群眾的民主意識和民主能力,培養了基層群眾的民主習慣,而且充分彰顯了中國式民主這一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真實性、廣泛性和有效性。充滿生機活力的城鄉基層群眾自治,使得社會細胞都活躍起來,使廣大基層的“微治理”富有活力、更有效率,為建設人人有責、人人享有的基層治理共同體提供了堅實制度保障。
以下兩個彰顯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明顯成效的典型事例,很能說明新時代與時俱進的城鄉基層民主是怎樣為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斷注入新動力的。
一個是,被寫入2018年中共中央一號文件的、由浙江省寧海縣首創的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簡稱“三十六條”)。這個彰顯農村基層民主監督威力的又一重大制度創新,有助於徹底打通村級權力運行的“最后一公裡”,在制度創新、機制再造層面上,讓我國廣大鄉村的基層民主、村民自治真正落到實處。被當地農民群眾譽為用設置“紅綠燈”、畫出“斑馬線”對所有村級事務、所有村級權力實行陽光治理全覆蓋的“三十六條”,其核心密碼就是“五議決策法”,即以村級黨組織提議,黨支部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聯席會議商議,村黨員大會審議,村民(成員)代表會議決議,組織實施、結果公告並接受群眾評議。作為村級事務決策必須經過的程序,這是集村務監督完整制度程序、完整實踐形態為一體的村民自我監督、民主監督寶典。寧海縣農民群眾說,“自‘三十六條’運行以來,還沒有哪個村民反映所辦理的事項在‘三十六條’中找不到依據的。”
另一個典型事例是,在習近平總書記“全過程人民民主”重要理念的首提地上海長寧區虹橋街道,有一個外籍人口比例過半的國際社區叫古北社區,社區黨總支曾一度為外籍居民在參與社區自治、居民議事方面遇到權利、機制、成本等方面的困難和堵點焦急不已。但他們沒有被困難嚇倒,而是知難而進、迎難而上,一方面搭建“市民議事廳”平台,另一方面主動“訪賢問能”,挖掘撬動這些外籍居民成為社區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參與力量。社區黨總支書記說,“一開始沒人來的,我們運用組團式走訪、電子日志走訪和社區活動等各種方式挖掘人才,並且用中英日韓四國語言在社區裡發布‘招賢榜’,還在微信號、新聞媒體上發布招募廣告,希望大家多多參與社區事務。后來我們發現,其實有不少外籍居民是願意參加的,他們可能就是不知道參與的程序”。上海虹橋街道古北社區“市民議事廳”最初主要是以信息溝通和情感交流為主,隨著經驗逐漸成熟,居民區探索出一套“自主提事、按需議事、約請參事、民主評事、跟蹤監事”的“市民議事廳”運行規則。目前這套規則已被廣泛運用於垃圾分類、加裝電梯、公共綠化改造等各類社區事務中,並且已在全街道得到推廣,成為社區公共事務治理的必經流程。這是為城市社區居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並探索居民自治的整體制度程序、整體實踐形態注入新動力的生動體現。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於積極發展基層民主的新的更高要求
黨的二十大報告在深刻論述“基層民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體現”的基礎上,對新時代新征程上如何積極發展基層民主提出了三條新的更高要求。
一是要“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完善基層直接民主制度體系和工作體系,增強城鄉社區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實效”。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証,無論是發展間接民主還是城鄉基層直接民主,都離不開黨的堅強有力的統一領導。在此基礎上,需要通過健全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完善基層直接民主制度體系和工作體系,這就是要建成基層民主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參與實踐,並且把完善的基層民主制度形態轉化為城鄉村(居)民自治效能。
二是要“完善辦事公開制度,拓寬基層各類群體有序參與基層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具體來說,就是著力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健全社區管理和服務機制,推進網格化管理和服務。基層黨組織需要把社區工作做到位做到家,在辦好一件件老百姓操心事、煩心事中提升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還需要充分發揮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作用,發揮行業協會商會自律功能,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夯實基層社會治理基礎,打造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同時推動社會治理和服務中心向基層下移,把更多資源下沉到基層,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
三是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職工代表大會是保証職工對企事業單位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廣大職工在企事業單位中所享有的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主要通過職工代表大會來體現。職工代表通過以廠務公開制度、職業董事制度、職業監事制度為主要內容的民主管理制度,參與企事業單位管理,維護單位職工合法權益。截至2021年12月,在全國已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中,建立職工代表大會的企業有314.4萬家,其中,非公有制企業293.8萬家,佔93.4%。在黨的二十大之前,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都對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分別作出過部署,其目的就是要探索職工參與管理的有效方式,保障職工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更好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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