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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江口縣:探索建立“兩委一社四中心” 全方位提升村級組織為民服務效能

中共江口縣委組織部

2022年09月20日11:0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一、背景

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的基礎,是黨聯系廣大農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基礎不牢,地動山搖。黨的力量來自組織,組織能使力量倍增。農村黨組織強不強,黨組織書記行不行,直接關系鄉村振興戰略能否在農村廣袤土地上落地開花結果。當前,農村改革發展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部分農村黨組織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組織力、凝聚力、戰斗力不強等問題,說話沒人聽、干事沒人跟,村“兩委”部分人員大包大攬、職責不清、任務不明,個別村班子想不到一塊去、擰不成一股繩,“人多不中用”的問題特別突出,嚴重削弱了農村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就江口而言,正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實現“一地三區”奮斗目標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關鍵時期,實施“兩委一社四中心”改革,就是著力解決好村級黨組織在村務治理中領導功能弱化的問題,通過對黨組織賦權擴能,最大限度促進農村財政供養人員履職盡責,更好地服務和推動基層發展,全面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和為民服務效能。

二、做法

(一)科學“定崗”,解決“運行不暢”問題。對照黨章黨規和法律法規賦予農村基層組織職能職責,對標鄉鎮業務股室的工作任務,按照精簡、統一、高效的原則,圍繞主業明確和職責整合,梳理、歸並農村基層組織工作內容,在原有村“兩委”及村監委的組織架構之下,對應設置黨群服務中心、民生保障中心、綜治服務中心、生態環境保護中心、股份經濟合作社“五大職能機構”,進一步優化職責分工,實現由“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到“向上對口、向下對應”轉變,由“打亂仗”向“負責制”轉變,做到小分工、大合作,形成了以村黨支部為領導核心、村民委員會為執行主體的“兩委一社四中心”村級職能組織體系,全面接受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實現權責一致、分工合理、執行順暢。同時,結合黨支部標准化規范化建設,按照有場所、有設施、有標志、有制度、有台賬“五有”標准,統一規范設置組織活動場所標識、議事規則、便民服務、黨內生活等基本制度,對村級加挂的各類標識牌進行集中清理規范,為陣地“瘦身”。

(二)精准“定人”,解決“人崗不適”問題。按照“總體穩定、適當裁減”原則,科學配置村“兩委”干部職數和“一社四中心”工作人員,原則上在3000人以下的村配置村“兩委”干部5人(含交叉任職),配置“一社四中心”工作人員2人(其中主任1人、工作人員1人)﹔在3000人以上的村配置村“兩委”干部7人(含交叉任職),配置“一社四中心”工作人員3人(其中主任1人、工作人員2人)。明確由村“兩委”干部擔任“一社四中心”負責人,原則上由村支書擔任黨群服務中心負責人,並穩步推進支書、主任“一肩挑”。同時,充分整合村“兩委”干部、機關下派干部、第一書記和駐村干部、村級后備干部等力量,根據崗位特點、工作任務和干部個人的工作年限、文化水平、擅長領域等綜合因素,通過一人多崗、合理兼職的方式,優化配置“兩委一社四中心”工作人員,精准定人定崗,使改革后的人員在實際工作中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三)從嚴“定責”,解決“職責不清”問題。對“兩委一社四中心”人員進行業務工作歸類定責,建立履職清單,明確村級事務由黨支部書記牽頭抓總,“一社四中心”負責人具體負責,做到“人人有責任、事事有人抓”。堅持整體穩定、適當調整的原則,對原有村級護林員、護路員的職能職責進行整合,明確護林員在護林的同時還要履行護路、巡河的職責,並適當調整精簡聘用人員數量,相應空余出的工作人員工資用於增加兼職人員報酬,提高其工作的積極性。堅持重心下移、權力下放,賦予村級組織協助相關職能部門管理村級護林員、護路員、醫務人員和警務人員等權限,對相應聘用人員的聘用、考核有建議權,把監督、管理聘用人員的權限由職能部門垂直化單一管理轉變為條塊式雙重管理,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進一步提升村級組織的“話語權”。依托黨員領導干部定點聯系制度、支部聯建和駐村幫扶機制,充分發揮鄉鎮干部、第一書記和駐村干部的聯系指導作用,強化村務監督委員會和群眾監督作用,幫助村干部更好履職盡責。

(四)提標“定薪”,解決“動力不足”問題。在不增加財政負擔的前提下,對組織部門、林業部門、衛健部門、交通部門、水務部門等相關單位下撥到村的工作經費進行整合,統一劃轉到鄉鎮(街道),由鄉鎮(街道)統一匹配使用,最大限度提高村干部報酬,改革后,村(社區)村三職干部薪資報酬達到4147元/月,“一肩挑”支書主任達到4857元/月,其他副職達到1800元/月至3000元/月不等。全面推行“村社合一”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模式,組建股份制經濟合作社,建立村干部報酬可持續增長機制,實行村黨組織書記和合作社理事長“一肩挑”、村“兩委”及監委成員、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管理層人員雙向進入、交叉任職,村干部根據合作社運營情況領取相應管理報酬﹔探索建立村干部發展集體經濟激勵機制,對於資產產權折股量化、財務規范、制度健全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當年集體經濟收入,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並報上級黨委、政府同意后,按不高於20%比例提取獎勵資金,用於兼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相關職務的村干部績效獎勵報酬或按規定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切實解決在合作社工作的村干部后顧之憂,實現“任期有固定收入,未來有退休金”的目標,進一步激發村干部干事創業的激情。

(五)考核“定效”,解決“作用不好”問題。圍繞整合后的“兩委一社四中心”職能職責,全覆蓋、多層次開展崗前任職培訓,推行3個月“試用期”,對表現不佳、發揮作用不明顯或群眾反映意見大的,予以調換崗位或待崗、辭退處理,全面提高村干部履職能力。根據《江口縣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一肩挑”十項監督管理規定》《江口縣村(社區)三職干部崗位績效工資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建立健全考核激勵機制,由鄉鎮(街道)擬定村級崗位職責要點和任務清單報縣委組織部備案審定,制定具體考核細則,量化考核指標,明確考核內容,重點把經濟發展、鄉村振興、信訪維穩、生態環保、民生保障、基層黨建及其他重點工作納入考核范圍,採取年度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由鄉鎮(街道)具體負責、業務部門密切配合,考核結果直接與薪酬待遇和評先選優挂鉤。對考核為“優秀”的干部,優先推薦評先選優﹔年度考核被評為“不合格”的,取消各類評先選優資格和年度績效獎金,並對其誡勉談話﹔對誡勉后無明顯改正、群眾反響強烈的,責令辭去相應職務。對機關下派的村干部,在政治激勵和經濟待遇上適當傾斜,特別優秀的予以提拔使用,進一步樹立鮮明導向,激勵擔當作為。累計從優秀村干部中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和公務員隊伍10人,直接進入鄉鎮領導班子2人。

三、成效

江口縣“兩委一社四中心”改革,在以村級黨組織為核心的引領下,以全面提升基層組織力為重點,以優化農村治理體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為落腳點,著力統籌整合上級財政下撥到村資金,對村級組織的職能定位、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工資報酬、考核管理等進行優化整合,規范村級組織的職能職責和運行機制,為提升村級治理能力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一是黨的全面領導更加堅強。黨的基層組織就是黨在基層的“戰斗堡壘”。江口縣牢固樹立黨建引領思想,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到村級組織體系改革全過程,聚焦“五定”解決“五個問題”目標,形成了以村黨支部為領導核心、村民委員會為執行主體的“兩委一社四中心”村級組織職能體系,村級組織戰斗力、凝聚力、服務力進一步增強,打通了基層治理“最后一公裡”,讓黨旗在基層一線高高飄揚。

二是干事創業熱情更加高漲。始終把村干部待遇報酬穩定增長作為穩定基層和提升基層治理能力的重要內容和抓手,“兩委一社四中心”在不增加縣財政負擔的前提下,全面統籌整合村級崗位工資補貼,並建立村干部報酬正常增長和村級“機構”考核激勵機制,最大限度提高村干部報酬,讓更多村干部看到努力就有回報,全面激發基層干部干事創業的熱情,有效破解了“干與不干一個樣,好與不好一個樣”難題,真正激發村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讓村干部有為有位。

三是村級職能職責更加明晰。圍繞“兩委一社四中心”職能職責,根據崗位特點、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農村工作擅長區域等綜合因素,將改革后的人員定人定崗定責,結合實際制定村級崗位職責要點和任務清單,最大限度促進村干部履職盡責,做到小分工、大協作,實現由“打亂仗”向“負責制”轉變,讓履職盡責更直接、更高效,真正培養造就了一支“人員合理、素質優良、分工明確、管理有效”的農村工作隊伍。

四是基層隊伍管理更加規范。在全面推行“兩委一社四中心”改革進程中,建立健全“兩委一社四中心”運行機制,通過理順工作職能、優化機構設置、優化人員配備等,全面提升運行規范化水平。同時,探索實施村干部正常退出機制,定期對村干部隊伍進行分析研判,將工作完成情況與實績進行綁定,堅決將政治意識差、作用發揮不好、群眾反映強烈、履職盡責不到位的村干部,按照有關規定程序及時調整、清退,倒逼村干部在崗盡責、爭先創優。

五是黨群干群關系更加密切。“兩委一社四中心”改革堅持以“促進公平正義、增進群眾福祉、保障和諧穩定”為導向,認真梳理“一社四中心”成員肩負的職能職責,堅持重心下移、權力下放,賦予村級黨組織協助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管理村級相關崗位人員權限,對相應人員的聘用、考核有建議權,日常工作安排有指揮權,讓履職盡責更直接、更高效,辦成了一系列群眾最關心、最迫切的實事好事,有效改善和增進了農村基層黨群干群關系。

四、探討

(一)提升村級組織為民服務效能,建強基層戰斗堡壘是前提。“欲筑室者,先治其基”。我們黨的根基在人民、血脈在人民、力量在人民,黨密切聯系服務群眾的中樞在基層黨組織,建強建好基層黨組織關乎著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黨組織不斷發展壯大的基石。江口縣“兩委一社四中心”改革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不斷創新和完善黨領導農村工作的組織體系和工作機制,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的村級組織機構,持續優化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服務功能,推動各項工作有條不紊、高質高效進行。

(二)提升村級組織為民服務效能,激勵干部擔當作為是關鍵。打鐵還需自身硬。辦好農村的事,關鍵在黨、關鍵在人,關鍵在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帶頭人。鄉村振興和鄉村治理的關鍵都在人這個關鍵要素上,關鍵都在村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上。江口縣“兩委一社四中心”改革緊扣村干部隊伍建設,著力培養造就一支人員精簡、素質優良、分工明確、管理有效的農村工作隊伍,推動形成崗位有明確職責、工作有合理待遇、管理有規范辦法的長效工作機制,切實解決村干部后顧之憂,不斷激發黨員履職盡責、擔當作為的內生動力。

(三)提升村級組織為民服務效能,培育干事創業能人是保障。要建設一支政治過硬、本領過硬、作風過硬的鄉村振興干部隊伍,吸引包括致富帶頭人、返鄉創業大學生、退役軍人等在內的各類人才在鄉村振興中建功立業。江口縣“兩委一社四中心”改革在固定村(社區)“兩委”職數情況下,通過“一社四中心”將更多優秀人才納入干部隊伍管理,參與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村級治理、安全生產、疫情防控、防汛抗災等工作,並建立村干部正常退出機制,做到職務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身份能官能民,為農村高質量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

(責編:王珂園、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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