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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漢市江漢區:深化街道管理體制改革 打造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新格局

中共武漢市江漢區委編辦

2022年08月26日18:20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一、起因背景

深化街道管理體制改革是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決策部署,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有力保障,是破解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裡”難題的具體實踐。全面提升街道基層治理和服務水平,是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武漢市第十四次黨代會明確提出,要深入開展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創新,扎實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

武漢市江漢區積極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深化街道管理體制改革各項部署要求,在市委編辦的精心指導下,著力深化街道管理體制改革,堅持黨建引領、統籌力量、優化流程、下沉資源、創新機制,破解了一系列難題,推動街道改革從“物理變化”向“化學反應”轉變,城區基層治理水平得到顯著提升。

二、主要做法

(一)黨建引領抓基層,凝聚共同締造強大合力

著力強化街道黨工委領導核心作用,建立“工委+專委”工作機制,破解區域聯合互動不夠的問題。一是區域融合,搭建架構。在推動街道“大工委”工作架構實體化、常態化、制度化運作的基礎上,深化區域化黨建,推進轄區資源力量同類項合並,各街道黨工委按照“3+N”模式設立物業服務管理、社會組織發展、環境文化營造等3個常設專業委員會,區域經濟發展、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平安建設、社區集聚區融合治理等5大類24個特色專業委員會,作為街道“大工委”工作機構,有效拓展了街道“大工委”的輻射網,推動區域決策精准化、治理精細化、服務專業化。二是劃分職能,確定成員。明確各專委會組織設置,設主任1名,成員5-7名。專委會主任由分管相關領域的街道領導班子成員擔任,副主任由相關科室負責人擔任,吸納街道轄區內職能相近的駐區單位、兩新組織、社區小區黨組織負責人作為成員,設置專職聯絡員負責專委日常工作開展。專委會成員由街道相關科室推薦產生,報街道黨工委審批。結合行業特點劃定各專委會的職責范圍,包括專委會工作的內容范圍、專委會議題收集等,建立專委會工作紀實制度,確保發揮職能作用。三是歸口負責,高效運行。圍繞“資源共享、組織共建、事務共商、載體共創”目標,在運行機制上實施“歸口辦理、協商議事、分級聯動”三大機制。各專委會堅持每月召開1次聯席會,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調研摸排,每半年組織1次成員共建活動。圍繞街道中心任務和各方關注的項目征收、老舊小區改造、衛生環境整治等熱點難點問題,結合專委會成員自身職責和行業特點等,以專業資源對接專業需求,在物業管理、平安建設、環境文化營造等領域充分發動居民群眾參與,積極踐行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

(二)“瘦身健體”抓優化,構建高效管理服務體系

堅持完善機構設置與優化職能配置相結合,破解街道力量配置不均衡的問題。一是優化部門設置“強基礎”。堅持機構編制“瘦身”與“健身”相結合,街道內設機構設置以群眾需求為導向,按照“優化、協同、高效”原則,推行“大部制”改革,變“向上對口”為“向下對應”,由“對上負責”轉為“向下服務”,採取“4+2+3”模式設置街道內設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將城管執法、退役軍人服務站等機構職能、編制、人員、經費一並下放街道,統一設置“三個中心”,加快構建“審批服務一個窗口、指揮調度一張網絡、綜合執法一支隊伍”的街道管理新體系。二是健全工作機制“補短板”。建立職能部門職責下沉街道准入工作制度,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制定《街道和部門雙向派單機制實施辦法》《街道和部門雙向考核實施辦法》等配套政策措施,明確街道執法主體地位,進一步完善街道、部門雙向派單和街道“民呼我應”工作機制,理順街道綜合執法體制,推動街道對轄區范圍內各類機構統一指揮協調、人員統一管理、資源統一調配、工作統一安排。三是強化力量配備“促提升”。除核定的街道機構編制、領導職數外,街道黨工委統籌考慮內設機構的人員配置,加強編外人員管理,充分整合現有街道公務員、事業人員、聘用人員等多支力量,人員配備按照“保穩定保安全保發展”的思路,重點向信訪穩定、安全生產、綜合執法等街道重點一線部門傾斜。

(三)放權賦能抓聚合,提升綜合行政執法質效

著力承接好運行好賦權事項,加強賦權事項運行流程再造,建立嚴密的賦權事項執行鏈條,破解街道綜合執法體制運行不夠暢通的問題。一是重塑流程,業務培訓“提能”。建立健全綜合執法規范,推進執法流程再造,實現“一支隊伍、一次上門、一次檢查、一表反饋”,提高執法效率,減少對企業和群眾的打擾。編印《賦權事項實操手冊(試行本)》,涵蓋賦權事項法規依據、處罰依據、處罰范圍、處罰流程、審核要點、注意事項、案件實例等內容,給街道執法人員提供指導。採取集中輪訓、情景模擬、崗位練兵等形式開展“一專多能”培訓,提升執法人員綜合能力和專業技能。二是橫向協同,集中資源“聚力”。為解決多頭指揮、分散執法、重復執法、執法擾民等問題,積極探索整合執法資源,實行扁平化管理,街道綜合執法中心下設2個執法隊分工協作做好各領域街道賦權執法事項。根據執法事項的頻次,在綜合科組建綜合、城管、水務、建設等業務組,定期分析研判不同業務領域的執法難題。三是縱向聯動,便捷對接“增效”。以橫向協同帶動縱向聯動,區直賦權部門明確賦權事項的具體聯絡指導人員,建立街道賦權事項對口聯系區直部門的縱向聯絡體系,確保賦權事項接得住、接得好。結合“路長制”,各街道整合轄區綜合執法網格,執法隊員常駐網格,形成以街道為主、“區直部門—街道—網格”聯動的工作機制。

(四)統籌資源抓創新,延伸惠民便民服務觸角

在完成上級規定動作的同時,積極創新自選動作,持續推動各項資源下沉街道、社區一線,提供優質高效便民利民服務,破解街道資源力量不足的問題。一是編制“減上補下”增力量。將有限的編制資源集中向街道傾斜,給街道增加行政編制,核定事業編制,通過從區直部門向街道轉隸工作人員、公開招錄公務員及事業人員、選派年輕干部擔任街道領導等形式,增強街道工作力量,形成人往基層走的鮮明導向。二是黨員“認領崗位”解民憂。突出供需對接、分類施策,街道定期掌握居住地社區下沉黨員數量,對於下沉黨員相對集中的社區,通過“i武漢i家園”平台,暢通跨社區認領崗位、提供服務的路徑。各社區通過微鄰裡、微信群、上門走訪、定點咨詢等方式,了解群眾需求、下沉黨員特長和服務意願,因地制宜設置小區醫生、小區教師、小區規劃師等服務崗位,動員下沉黨員積極參與業委會成員推選,不斷拓寬帶領群眾參與共建共治共享的新路徑。三是延伸“健康服務”添活力。緊盯衛生健康等重點民生領域難點問題,建立區、街道、社區三級聯動的基層衛生服務架構,突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疫情防控“基層哨點”職能作用,按街道設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並核定編制,將區疾控中心人員和服務延伸到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並進一步延伸到基層社區,筑強全區疾病控制和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區委編辦會同區衛健局、北湖街道等單位,在北湖街道環保社區等一線試點建立“社區健康管理中心”和“社區家庭醫生簽約工作室”,以社區居民需求為導向,開展公共衛生服務,提升醫防融合服務能力,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裡”。

三、工作成效

一是黨對基層治理的領導全面加強。通過組建街道“大工委”,實施“工委+專委”工作模式,街道黨工委組織力得到有效提升,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的凝聚力不斷增強。通過實施區域化黨建,把區域黨組織凝聚成有機整體,有效克服了區域黨組織資源分散化、碎片化問題。街道黨工委對轄區治理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得到健全完善,決策程序更加優化,街道抓黨建、抓治理、抓服務的領導能力全面提升。

二是街道管理體制更加簡約高效。街道統籌協調各方的能力不斷提升,街道職責分工更加明確,區街銜接關系進一步梳理清晰,履職更加順暢,街道各內設機構、事業單位職責明晰,協調配合高效,為街道促進區域發展、服務民生、平安建設等主責主業提供了體制機制保障。“4+2+3”管理模式發揮了“大部門”協同作戰的優勢,街道機構運行更加流暢。

三是街道綜合服務能力有效提升。通過改革,直接服務民生的公共事業相關職能實現整合,政務服務中心承擔了相應的事務性工作,實現了群眾辦事“一窗通辦”,群眾辦事更加方便快捷。社區網格管理綜合服務中心集中受理群眾訴求,管理保障“民呼我應”信息平台運行,做好平台受理派遣案件和社區上報群眾訴求的分流處置,督促街道相關部門辦理好群眾訴求的回復,群眾需求得到了更好的回應。綜合執法中心以街道名義開展執法工作,實現了街道轄區“一支隊伍管執法”,執法質效不斷提高,轄區法治化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

四、探討啟示

“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實踐証明黨建引領是深化街道管理體制改革的核心力量,准確把握黨的領導與深化街道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基層社會治理的關系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前提。以區域化為載體構建簡約高效協同共治的基層管理體制機制,是創新社會治理的有效手段。千方百計提高服務能力、滿足群眾需求是深化街道管理體制改革的目標追求。要把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工作著力點,不斷壯大為民服務團隊,整合民生服務資源,強化為民服務功能,做細做實服務群眾舉措,努力提高群眾生活質量和基層治理現代化水平。

(責編:王珂園、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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