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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青州市:探索民主協商“六事工作法” 構筑城市社區治理新格局

中共青州市委組織部

2022年07月28日15:5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城市社區是城市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山東省青州市堅持黨建引領、系統謀劃,探索創新城市社區民主協商“六事工作法”,做到問題發現在網格、服務開展在網格、糾紛調處在網格、矛盾化解在網格,構筑起“小事不出網格、大事不出社區”的城市社區治理新格局,不斷提高居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高質量基層黨建引領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一、背景

青州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轄4個街道、26個城市社區,城市常住居民30余萬人。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轉型發展和城市化進程加速推進,城市居民日益增長的服務需求與社區服務供給之間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逐漸顯現。一是居民多維訴求反映不順暢。青州新建小區不斷增多,大量流動人口給城市管理帶來新挑戰,加上老舊小區公共服務配套相對滯后,居民訴求受理渠道單一,社區治理的短板日漸凸顯。二是社區多樣服務提供不精准。當前社區已成為服務居民的前沿“陣地”,服務事項多涉及民政、低保、托管、助老等公共服務,在主動收集、精准化解發生在居民身邊的“煩心事”“鬧心事”“揪心事”方面還存在弱項。三是社會多元參與不聚合。隨著城市基層管理體制改革持續深化,駐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志願組織等積極投入到社區服務中,但尚缺少一個有效凝聚各方參與的工作機制,尚處於“資源不集中,單打獨斗”的狀態。聚焦社區治理中的薄弱環節,青州市探索實施黨組織主導下的民主協商“六事工作法”,為居民群眾提供更加精准優質的服務,提升了城市社區治理精細化水平。

二、做法及成效

通過發揮城市基層黨組織領導作用,建立以居民提事、網格聽事、社區議事、民主定事、協同辦事、群眾評事為主要內容的城市社區民主協商“六事工作法”,將公共服務、社會服務、市場服務、志願服務精准投送到千家萬戶,實現城市社區由被動管理向主動服務、主動治理轉變。2021年全市群眾滿意度提升明顯,獲得全省群眾滿意度調查第二名的好成績。城市社區民主協商“六事工作法”入選山東省委組織部《山東省城市基層黨建“一事一品牌”集中攻堅案例選編》。

(一)居民提事,暢通渠道“說”。切實轉變社區治理工作理念,變百姓“不願說”到“主動提”,充分尊重居民群眾主體地位,引導廣大居民群眾增強主人翁意識,主動反映訴求和提出意見建議。以“互聯網+治理”為抓手,把“線上”問與“線下”提緊密地結合在一起,暢通多種提事渠道。“線上”問——通過政務服務熱線、微信群、朋友圈、智慧化平台“百姓管”“我幫您”“5801234熱線”等渠道,實現訴求提報、信息更新、快速溝通﹔“線下”提——通過鄰裡交流、意見箱反饋和聯系網格員等方式,提報發生在身邊的矛盾問題,或對改善網格治理的意見建議,讓居民群眾可以隨時隨地暢所欲言、建言獻策。對居民提事情況,探索實行積分制管理,訴求反映和意見建議採納落實后對網格治理帶來積極變化的、熱心社區事務積極參與網格治理的,給予一定積分獎勵,居民可憑積分享受相關便利服務,激發居民群眾發現問題、收集問題的積極性主動性。

(二)網格聽事,分門別類“匯”。健全“社區黨委—網格黨支部—樓棟黨小組—黨員中心戶(示范戶)”四級組織體系,將城區劃分為26個社區、210個網格、1335個樓院,聘用256名經驗豐富的老同志擔任網格長,聘用432名社區工作者、機關干部擔任網格員,協調處理所轄網格內居民反映的問題。網格員定期走訪轄區居民收集意見建議和發現問題,每天匯總通過走訪以及微信群、電話、手機APP、網絡平台、意見箱等渠道收集的社情民意和矛盾問題。對反映的問題,區分即辦件、待辦件、上報件、建議件、重辦件等類別,能現場解決的現場解決,不能現場解決的,整理形成議事議題,及時告知當事人並反饋給網格長,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將問題進行梳理分類,及時辦結各類問題。結合網格建設,青州市以“星火先鋒”行動打通社區治理脈絡,組建160個“星火先鋒”黨員志願服務隊,近萬名在職黨員干部化身樓道長開展“敲門行動”,運用“六事工作法”為群眾排疑解難。去年以來,累計收到環境衛生、鄰裡和諧、安全穩定、社區文化、扶貧濟困等各類意見建議3000余條,現已全部解決,受到居民群眾的一致好評。

(三)社區議事,集思廣益“論”。充分發揮社區黨委領導作用,牽頭建立居委會、業委會、物業服務企業、駐區機關等參加的議事協商機制,逐步建立起以街道、社區黨組織為“軸心”,居委會和居務監督委員會為支撐,黨建聯席會、居民議事會等為紐帶,多元參與、協同聯動的城市基層治理架構。統籌用好社區綜合服務用房、小區物業服務用房及其他閑置場所等資源,在小區廣場、黨群服務中心等地點靈活設立500多個居民“說事議事點”,網格長不定期組織居民開展說事議事。明確說事議事流程,每次由網格長主持,網格內黨員、樓長、戶代表及物業公司等相關方參與,通過拉呱、聊天等方式,傾聽群眾心聲,化解矛盾糾紛。讓居民從原本不關心小區建設的“局外人”,變身為事事參與的“主人翁”,問題大家提、辦法大家想、主意大家出、決策大家定。以網格為單位,對網格內能解決的自行解決﹔不能解決的,形成意見建議上報至社區黨委協調解決。今年以來,青州市加快“紅色物業”建設,成立紅色業委會80家,紅色物業78家,結合“六事工作法”解決居民群眾實際問題,共組織召開議事會90多場,解決矛盾糾紛230多項。

(四)民主定事,倡導百姓“管”。對各網格上報的居民訴求,社區黨委及時召集“兩委”會議研究,組織召開聯席會議廣泛聽取意見,研究提出解決方案,明確問題解決責任人、完成時限。對重點難點問題,啟動社區重大事項決策機制,落實黨組織提議、班子商議、單位聯議、會議審議、集體決議、書面報街道黨工委備案、決議情況和實施結果向全體居民公開的“五議一備兩公開”程序。社區黨委研究通過群眾訴求解決方案后,由網格員召集聽証會,由黨員代表、樓棟長等居民代表,利益相關方代表以及相關單位人員參與論証,並進行民主表決,表決通過的實施方案,報街道黨工委備案,向小區居民公開無異議后組織實施,做到以需求為“靶心”,按“需”開方,靶向服務,切實解決群眾最急最憂最盼的問題。雲門山街道龍苑小區針對群眾私建籃球架及噪音擾民問題,綜合運用民主協商“六事工作法”,由網格員召集聽証會,雙方當事人代表、街道物業辦等多方代表參加議事並進行民主表決,在相關部門列舉了相關証據后雙方達成共識,未取得合法手續前,不再佔用該區域做籃球場,高效解決了群眾的煩心事。

(五)協同辦事,科學合理“干”。健全群眾訴求事項首問負責、限時辦結、服務承諾、責任追究等制度,依托智慧管理平台,明確網格黨建、經濟發展、社會治理、環境保護、市場監管、公共服務、應急安全等7大領域500多個服務事項,實時更新群眾訴求辦理進度,形成黨委指揮、接訴即應、精准派單高效處理流程。訴求解決方案確定后,由各社區黨委與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協調,通過自辦、招投標施工單位承辦、聯動共辦等途徑,合力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組織社區居民代表實時監督項目進度,確保居民的知曉權和監督權,雲門山街道聖水花園社區針對小區充電樁少等問題,通過居民提事、網格聽事、社區議事、民主評事,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建議,制定小區充電樁建設方案,聯合施工單位、物業等力量開展項目施工,實時接受群眾監督。近年來,青州市借助智慧管理服務平台,推動“群眾呼叫、黨員響應、網格幫辦”,先后受理並解決群眾各類訴求23000余件。

(六)群眾評事,強化回訪“驗”。建立重要事項落實情況居民評議評價制度,對居民反映的重要事項辦結后,由各社區黨委牽頭,組織居民代表進行檢查驗收、滿意度測評,對滿意度高於90%的事項,落實長效維護監管機制﹔對滿意度低於90%的事項,及時將群眾意見向有關單位反映,由社區黨委督促整改完善后,再次組織驗收。驗收和滿意度測評情況,通過召開會議、公示欄張貼、網絡平台發布等形式進行通報,讓居民群眾知曉,推動健全完善精准化、定制化服務制度機制。工作中,在推進解決廣大業主普遍反映的物業收費高、服務差的矛盾問題時,依托網格(小區)黨組織,引導社區網格員、業委會、業主、物業公司四方參與,探索推行年初定諾、雙評踐諾、三項監督的“一諾雙評三監督”工作法,實現了對物業公司的有效管理、精准管理,提升了廣大居民的物業服務獲得感和滿意度。

三、探討

(一)堅持黨建引領,是夯實社區治理基礎的核心。夯實社區治理根基,離不開黨的堅強領導。青州市通過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於“六事工作法”全過程,由黨組織主導議事協商的每個步驟,讓社區治理有了“主心骨”,實現了城市發展到哪裡,黨的基層組織觸角就延伸到哪裡,“定制化”惠民服務就優化到哪裡,真正把黨的組織優勢轉化為城市精細化治理優勢。實踐証明,加強城市社區治理工作,必須加強街道社區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建密建強城市社區網格黨組織,配齊配強社區網格力量,以黨的建設引領基層治理、貫穿基層治理、保障基層治理。

(二)堅持民主協商,是凝聚社區治理合力的關鍵。基層治理成效如何,群眾滿不滿意是關鍵,青州市通過推行民主協商“六事工作法”,問題大家提、辦法大家議、決策大家定、成效大家評,在推進社區治理過程中匯聚民智、激發民力,凝聚起了共建共治共享的合力。實踐証明,加強城市社區治理工作,必須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堅持問題導向、靶向突破,尊重群眾在基層治理中的主體地位,激發居民群眾的主人翁意識和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三)堅持實效導向,是提升社區治理效能的保障。群眾滿意始終是社區治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青州市通過積分制管理等形式,激發多元主體參與社區治理的積極性主動性,推動問題得到解決、群眾得到實惠,大幅提升了居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實現城市社區由被動管理向主動服務、主動治理轉變。實踐証明,加強城市社區治理工作,必須聚合社會多元主體力量,引導黨員、群眾、社會組織等各方主體廣泛參與協調,實現“資源集中,抱團發展”,建設人人有責、人人擔責、人人盡責的城市社區基層治理共同體。

(責編:王子鋒、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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