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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出台農村基層黨建工作指導標准

做有規 檢有尺

2020年12月17日15:04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原標題:做有規 檢有尺

本報青島訊 (通訊員 青組軒)青島近日出台《農村基層黨建工作指導標准(試行)》,圍繞組織領導、組織體系、隊伍建設、區域化黨建、強化黨建統領、基礎保障6個方面,細化具體標准,構建農村基層黨建工作標准體系,提升農村基層黨組織統領鄉村發展融合、治理融合、服務融合的“一統領三融合”質量水平。

《指導標准(試行)》明確了市委、區(市)黨委、鎮黨委、村黨組織四級在農村基層黨建工作中承擔的具體責任,建立市委統一領導,區(市)黨委統籌謀劃,鎮黨委區域統領,村黨組織一線落實的領導體制。為強化責任落實,壓實各級黨組織書記抓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明確領導干部包聯制度要求,將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納入區(市)、鎮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黨委巡察范圍,每年組織開展2次調研評估。

為實現組織體系科學嚴密、全面覆蓋,對優化農村基層組織體系、建強鎮黨委、建強村黨組織、建強網格黨組織和以黨組織融合推進村級組織融合五個方面,進行明確規范。健全“鎮黨委—村黨組織—網格黨組織—黨員中心戶”的組織鏈條,在鎮建立黨建工作辦公室和兩新組織綜合黨委,對專職工作力量配備提出要求。

《指導標准(試行)》提出區域化黨建統籌推進、全面深化。明確鎮黨委組織區域內各類組織開展聯建共建活動,開展城市街道黨工委與鎮黨委聯建共建工作,為期2年。同時,提出通過整合區域內群團資源,在村設立區域化群團組織,激發群團組織活力。創新提出要以鎮為主導,推動合作社抱團發展,在更大范圍整合資源要素、強化利益聯結,打造村黨組織領辦合作社“升級版”。

在選優配強村黨組織書記方面,《指導標准(試行)》明確以區(市)為單位建立后備人才庫,每年開展村黨組織書記體悟實訓、示范培訓和集中輪訓,落實區(市)黨委備案管理制度,規范定期評估、建立人事檔案等要求。要求鎮黨委每年至少對全體黨員分期分批集中培訓1次,每年對黨員組織關系進行1次集中排查,推行農村黨員量化積分管理,完善黨員聯系農戶、黨員戶挂牌等制度。

(責編:謝倩、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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