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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以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為統領 推動檢察機關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高質量發展

潘毅琴

2020年09月17日08:16    來源:旗幟網

  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是推動黨的事業興旺發達的重要法寶。最高檢認真對標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牢牢把握“五個抓好”重要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堅決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以求極致精神推動檢察機關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高質量發展,為實現新時代“四大檢察”“十大業務”全面協調充分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組織保証。

  始終堅持黨的絕對領導,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最高檢始終堅持政治機關定位,堅持把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作為推進檢察事業發展進步的根本保証,健全完善推動黨中央重大決策落實機制,建立“黨組會每兩月聽取進展情況匯報”督察制度,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等制度,堅決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實到檢察工作方方面面。堅持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緊緊圍繞服務“六穩”“六保”任務,持續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服務打好三大攻堅戰、平等保護企業經營發展等重點工作。自覺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創造性抓好“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持續跟進落實未成年人保護“一號檢察建議”,在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中守初心、擔使命。深入開展模范機關創建活動,全面推進政治建設和業務建設深度融合、同向發力,爭做踐行“兩個維護”的“第一方陣”。

  8月1日,作者 (右三) 在重慶基層檢察院調研黨的政治建設與檢察業務工作結合情況

  持續深化科學理論武裝,夯實公正司法思想根基。最高檢堅持把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組織建設的首要任務,堅持黨的創新理論發展到哪裡,理論學習就跟進到哪裡﹔理論創新每前進一步,理論武裝就跟進一步。常態化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研討培訓,運用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政治輪訓、專題學習等形式,推進學習貫徹往深裡走、往實裡走、往心裡走。堅持把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作為檢察業務培訓的必修課,舉辦省市縣三級領導干部政治融入業務培訓班、“四大檢察”“十大業務”政治建設融入業務培訓示范班,切實推動新思想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堅持融會貫通、學以致用,及時跟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政法工作特別是檢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集中學習研討《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一、二、三卷,不斷提高運用黨的創新理論指導檢察實踐、推動檢察工作的能力,提出並勠力踐行“雙贏多贏共贏”“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掃黑除惡‘一個不放過、一個不湊數’”等司法檢察新理念,推動新時代各項檢察工作更好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於創造性。

  強化黨的組織體系建設,不斷激發組織生機活力。最高檢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整體部署,適應新時代發展和人民群眾新期待新要求,對檢察機關內設機構進行了系統性、重塑性、重構性改革,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十大業務”並行發展格局,並統籌推進檢察機關黨組織建設,織密各級組織機構,健全組織制度機制,強化檢察組織體系的“骨骼”和“神經網絡”,形成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嚴密組織體系,實現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全覆蓋。堅持以提升政治功能和組織力為重點,推進黨支部標准化規范化建設,加強政治巡視、政治督察和黨建工作專項檢查,強化突出問題整改,著力開展“燈下黑”問題專項整治,讓各級黨組織“硬核”起來。樹立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落實“一切工作到支部”要求,明確2020年為“基層建設年”,健全落實基層建設年度報告、領導干部聯系基層、“一對一”結對幫扶等制度,開展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評選表彰,建立基層特色工作品牌發布機制,不斷提升檢察機關“最后一公裡”的黨建質量。

  創新干部人才隊伍管理,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檢察隊伍。最高檢堅持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方向,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的方針,嚴把政治關、廉潔關和素質能力關,不斷提高選人用人質量。加大地方領導班子的協管力度,選優配強各級檢察院領導班子。全面推進實施檢察官業績考評,倒逼檢察官提升素能、擔當履職。從嚴落實檢察官員額動態管理調整和退出辦法,樹立能者上、優者獎、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確導向。以深入學習民法典為重點內容,以空前力度開展大規模政治業務培訓,全面推進領導干部上講台,深化公、檢、法、律同堂培訓,建好、用好“檢答網”和指導性案例。首席大檢察官、最高檢檢察長張軍多次為檢察系統和“中國政法實務大講堂”授課,並舉辦“控辯審”三人談,示范帶動檢察隊伍整體素能提升。不斷拓展柔性人才引進思路,積極探索從檢察系統內外和專家學者中引進急需專業人才,深入推進與行政機關互派干部交流鍛煉,探索行政機關專業人員兼任檢察官助理,建立檢察業務專家咨詢委員會,善於借用“外力”“外智”,為檢察事業蓬勃發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撐。

  推進組織制度建設,扎緊扎牢管黨治黨制度“籠子”。最高檢結合檢察機關實際,把黨內組織法規和黨中央要求具體化,補齊各種制度短板,建立健全涵蓋檢察組織人事工作各領域的組織制度體系,從制度上保証《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制度規范的落實。建立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認真貫徹《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規定(試行)》,研究制定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細化落實措施,強化制度執行力。始終堅持“嚴”的主基調不變,充分發揮黨組系統內巡視利劍作用,健全完善檢察權運行監督制約機制體系,持續抓好防止過問、干預或插手案件“三個規定”的落實,建立檢察人員違紀違法季度分析報告制度,有針對性地加強預防監督。深入開展檢察隊伍教育整頓,強化頑瘴痼疾專項治理,積極主動、持之以恆地狠抓突出問題整治,推動檢察隊伍建設高質量發展。

  (來源:《旗幟》2020年第8期,作者系最高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機關黨委書記)

(責編:曹淼、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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