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孟祥夫
2020年06月16日08:07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走到現在這一步,我好后悔啊,如果世上真有后悔藥,哪怕付出所有,我也在所不惜,但一切都太晚了。”在重慶市渝中區紀委監委留置場所,區房管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江某泣不成聲。
事情還得從一張公務加油卡說起。“某單位公務加油卡(卡號:91303000013472XX)於2018年5月19日購買香煙,共計880元。”大數據平台發現的這個問題看似簡單,但區紀委監委核查組發現,該公務加油卡實際保管和使用人是曾在該單位擔任過黨政主要負責人的江某,從2013年開始,江某多次使用公務油卡為其私車加油。然而此次消費卻非江某本人,是區房管局下屬某公司的辦公室主任梁某某。
原來,江某用完單位所充5000元油卡費用后,自行到加油站充值時,誤將5000元充成了50000元,考慮到自己一時用不完,於是把卡“賣”給了下屬公司老總周某,周某將卡交給梁某某保管使用,梁某某多次用該卡在加油站購買香煙、牛奶等物品。
“核查中我們還發現,江某工作不在狀態,與多名企業老板交往甚密,其家庭收入、大額支出等明顯異常,可能存在權錢交易的情況。”核查組經過認真研判,決定與其“面對面”交鋒。
兩次“走讀式”談話下來,江某終於承認了其違規使用公務油卡問題,還交代了其利用職權,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包等過程中謀取利益,收受財物150余萬元的事實。隨后,江某被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江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170余萬元以及美金3萬元、黃金100克﹔伙同他人套取公共財物30萬元。最終,江某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違紀違法所得被收繳。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貪污罪判處江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此案查結后,渝中區委以案為鑒,拍攝警示教育片,召開警示教育大會,對房管系統開展專項巡察,督促以案改治理、以案改監管、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風,做到查處一案、教育一片、警醒一方。
【執紀者說】該案中,核查組不放過大數據平台發現的“小問題”,深挖細查、順藤摸瓜,最終查出了江某的深層次違紀違法問題。接下來,我們將繼續保持“嚴”的主基調,持續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發現一起就嚴肅查處一起,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重慶市渝中區紀委書記、監委主任 張 剛
《 人民日報 》( 2020年06月16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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