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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建引領提升基層治理水平

楊俊輝

2020年06月01日10:51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原標題:黨建引領提升基層治理水平

●弘揚“支部建在連上”的光榮傳統,推動黨的組織“鋪天蓋地”建起來,以黨組織的全覆蓋帶動治理工作的真落地

●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覆蓋面寬、聯系黨員群眾廣的優勢,進一步健全完善黨組織領導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把黨的力量和主張傳遞到“神經末梢”,推動基層治理有“魂”、有序、有力、有效

今年“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再次對加強基層治理提出要求。基層作為國家治理的最末端、服務群眾的最前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心。基層治理,必須旗幟鮮明加強黨的領導,強化黨建引領,確保基層治理始終保持正確方向。

推動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黨的力量來自組織,要弘揚“支部建在連上”的光榮傳統,推動黨的組織“鋪天蓋地”建起來,以黨組織的全覆蓋帶動治理工作的真落地。優化黨組織設置。按照有利於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有利於開展黨的組織生活、有利於黨員教育管理監督、有利於密切聯系群眾的原則,在農村,因地制宜開展村級建制調整改革,合理劃分村庄類型,科學設置崗位職數,適當提高村干部報酬,調優配強農村基層組織力量﹔在城市,主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縱深發展對經濟社會結構、社會組織形態、生產生活方式等帶來的深刻變化,大力推進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園區商圈、商務樓宇等領域黨的組織覆蓋,使黨的工作覆蓋社會各類群體,鑄牢城市基層治理“主心骨”。加強黨組織建設。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以及農村、機關、國企、高校等基層黨組織工作條例,聚焦基層黨組織功能不強、工作運轉不暢、作用發揮不到位等突出問題,從優化組織設置、理順隸屬關系、創新活動方式等方面入手,分領域健全基本組織、建強基本隊伍、開展基本活動、落實基本制度、強化基本保障,使黨組織成為引領基層治理的堅強堡壘。發揮黨組織作用。基層黨組織既要“有形”,更要“有效”,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凝聚各類組織的核心作用,主動適應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方式的新要求新變革,創新搭建綜合信息平台,整合黨務政務服務資源,對不同領域、不同類型、不同結構的黨員實施分類管理和精准服務,充分彰顯基層黨組織教育管理黨員、凝聚引領群眾、推動改革發展的功能作用,切實把黨的政治優勢轉化為基層治理優勢。

健全黨組織領導的基層治理體系。基層治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覆蓋面寬、聯系黨員群眾廣的優勢,進一步健全完善黨組織領導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把黨的力量和主張傳遞到“神經末梢”,推動基層治理有“魂”、有序、有力、有效。切實優化農村基層治理體系。加強村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按照《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要求,積極推行村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民委員會主任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大力推行村“兩委”班子成員交叉任職,強化村黨組織對村民委員會、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有效解決黨的領導與村民自治“兩張皮”問題﹔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修訂完善村規民約,按需組建村民議事會等村級組織,構建“一約五會”村級治理機制。不斷完善城市基層治理體系。持續推進街道擴權強能、社區減負增效,強化街道黨工委統籌協調功能,破解街道社區與駐區單位條塊分割、封閉運行、邊界不清等問題,更好地把單位、行業及各領域黨組織有機聯結起來﹔理順社區黨組織和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關系,把“黨建”嵌入“社建”,加強黨對社區自治組織、小區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等的引領,拓展基層黨組織的工作視野,依托黨的組織優勢協調各方利益、化解矛盾糾紛,引領發動廣大群眾積極參加志願服務、參與社區治理。

提升基層黨組織的現代治理能力。基層黨組織既是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治理能力彰顯的重要組織載體。加強基層黨組織治理能力建設,重在提升基層黨員干部的治理能力。建強帶頭人隊伍。要選好用好管好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大力選育“百鄉千村好書記”,注重提升帶頭人隊伍的宗旨意識和群眾感情,建強村級后備干部隊伍,著力把眼界開闊、經驗豐富、有桑梓情懷的優秀農民工引回來、育出來、用起來﹔要加快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推動崗位設置、目標管理、待遇保障和教育培訓職業化,打造一支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新型社區書記隊伍。要注重培養鍛煉。持續提升基層黨務干部的黨性修養、公仆意識、業務技能和法治思維,實施村(社區)干部學歷提升工程,開展城市基層黨建“社區導師”遴選,組織專題培訓、觀摩實訓、講台賽課、市域互派、導師幫帶、“為村代言”等活動,增強村(社區)干部服務群眾、應急處突和化解矛盾糾紛的本領,推動村(社區)干部“一專多能、全崗都通”“一人在崗、事項通辦”,全面提升基層治理和服務能力。強化激勵保障。著力為基層干部搭建成長成才平台,暢通職業發展通道,注重從優秀村(社區)干部定向考錄公務員、事業人員,激發干事創業動力,引導更多人才向基層匯聚﹔健全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村干部待遇“基薪+績效”管理考核辦法,完善社區工作者“三崗十八級”薪酬體系,統籌整合部門黨建項目資金,建立基層治理專項基金,推動各類資源向基層傾斜、在基層見效。

(作者系四川省宜賓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責編:呂騰龍、王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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