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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加大一線社區工作者保障
發放工作補助 提高防護能力

2020年04月07日08:18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西寧4月6日電  (記者王梅)日前,青海印發《青海省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關心關愛措施的通知》,明確了適當發放工作補助、落實工傷待遇等9個方面具體措施。

措施明確,對社區(村)兩委成員、社區(村)專職工作人員等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給予一次性工作補助。西寧市、海東市每個社區不低於2.4萬元、每個村不低於1.8萬元,其他地區每個社區不低於1.8萬元、每個村不低於1.2萬元,社區(村)根據每人承擔的工作量、服務半徑、轄區人口等因素合理發放工作補助。同時,落實工傷待遇,城鄉社區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期間發生事故傷害或患病,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認定情形的,依法認定為工傷。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發生的相關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縣(市、區)政府按照法定標准支付。加強對城鄉社區工作者的醫療衛生、疫情防控等技能培訓,提高城鄉社區工作者自身防護能力。

減負減壓,保障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身心健康。統籌安排輪休、補休,保証城鄉社區工作者及時休整。對長時間高負荷工作人員安排強制休息,視情及時安排健康體檢。關注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的心理健康狀況,及時開展心理疏導,緩解心理壓力。

此外,對在疫情防控一線沖鋒在前、勇於擔當的城鄉社區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廣泛宣傳,並按規定推選參與全國“最美城鄉社區工作者”評選活動。對主動擔當、表現突出的,按照規定予以表彰和褒揚,並及時納入2021年村(社區)換屆人選儲備。2020年度面向村(社區)招錄(聘)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在疫情防控一線表現突出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

《 人民日報 》( 2020年04月07日 02 版)

(責編:謝倩、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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