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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牢記使命】

浙江:建立健全“兩個擔當”良性互動機制

2020年02月19日08:47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浙江:建立健全“兩個擔當”良性互動機制

干部為事業擔當是前提,組織為干部擔當是保証。在充分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浙江省委日前正式印發了《關於建立健全“干部為事業擔當、組織為干部擔當”良性互動機制的意見》,從制度上保障導向鮮明,注重系統思維,聚焦務實管用。

“在浙江,已有10多名在省直機關單位班子中排名不是第一的副職直接提為正職。”浙江省委組織部部務會議成員曹錦喜表示,干部為事業擔當是前提,組織為干部擔當是保証,隻有把兩者有機統一起來、實現良性互動,才能形成擔當干事、奮斗創業的良好局面。

用好一個人,激勵一大片。浙江省委提出,打破隱性台階,排除“唯分唯票唯年齡”干擾,縣(市、區)特別優秀的黨委常委,可直接提任同一層級黨政正職﹔縣(市、區)黨政正職、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中的優秀干部,可直接提任上一級黨委專職副書記、政府常務副職。同時,推動干部擔當履職、守土盡責,把干部放到基層和實踐一線摔打磨煉,在治理現代化的重大實踐中錘煉提高能力。健全完善誣告澄清正名機制,給受到不實舉報的干部澄清正名。

“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審舉,審舉在核真。”圍繞解決考核評價與擔當實績不夠吻合等突出問題,浙江省委對考核內容、考核方式、考核結果分析運用等提出具體要求。在考核內容上,提出加強擔當作為實績考核,修訂完善設區市、省屬企業、高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領導人員)綜合績效考核實施辦法。在考核方式上,提出完善經常性立體化考核方式,平時考核要注重近距離考察了解干部擔當表現,年度考核要注重突出干部擔當作為情況的考核評價,專項考核要注重考核干部在急難險重任務中的擔當情況和現實表現。在考核結果分析運用上,提出既要加強分析研判,又要強化考用結合,全面、歷史、辯証地分析評價考核情況,對因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而考核排名靠后的干部公正評定考核等次,同時將考核結果與選拔任用、管理監督、問責追責、薪酬分配等結合起來,嚴厲治庸治懶,促進擔當作為。

權責不對等是困擾基層干部履職盡責的老大難問題。為此,浙江省委提出要進一步完善權責一致、邊界清晰的體制機制。一方面,進一步厘清權責邊界。明晰縣鄉“屬地管理”事項主體責任和配合責任。建立縣鄉交辦事項准入機制,縣級職能部門交辦鄉鎮(街道)新增事項由縣級黨委、政府審核把關,做到人、事、權統一。完善“基層治理四平台”運行管理,精准放權、協同放權,保証基層接得住、用得好。另一方面,完善協同高效的基層治理機制。建立縣級職能部門對鄉鎮(街道)辦事事項的快速響應機制,落實鄉鎮(街道)對轄區需部門協同解決事項的協調權和督辦權。

組織為干部擔當,關鍵在於為敢於擔當的干部撐腰鼓勁,理直氣壯地支持敢闖敢干、銳意進取的干部,讓干部流汗不流淚。為此,浙江省委提出了三方面具體措施。一是科學精准實施函詢、問責。提出對同一問題不重復函詢、多頭函詢,對問題反映籠統且無實質性內容、明顯失實或已有結論的,組織研判后可直接了結。同時嚴格控制和慎用“一票否決”,除中央明確的外,各地區各部門不得新設“一票否決”和簽訂責任狀事項。二是探索建立容錯裁定機制。明確容錯裁定主體和程序,探索建立容錯糾錯裁定委員會,由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等相關單位協同對容錯事項進行調查核實和界定判定。三是及時開展澄清保護。健全完善誣告澄清正名機制,依紀依法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綜合運用召開會議、發放正名通知書、發布公告等形式,對受到不實舉報的干部及時予以澄清,讓干部放下包袱、輕裝上陣。

“我們主動回應干部期盼,堅持問題導向、效果導向,當前全省干部隊伍擔當實干意識越來越強,干事創業氛圍越來越濃。”浙江省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說。

(本報記者 陸 健 嚴紅楓)

(責編:謝倩、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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