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孟祥夫
2020年01月21日08:2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你們是巡察組嗎,有人私吞了我們村一部分土地流轉費!”2019年5月,江蘇省太倉市委專項巡察組剛入駐該市瀏河鎮新塘村沒幾天,就接到群眾舉報。
根據群眾提供的線索,巡察組立即到村裡了解情況,並將目標鎖定在該村黨委副書記、村委會主任沈某身上。
出人意料的是,就在巡察組接到舉報的第二天,一個身影出現在該市紀委監委辦公區域。
“我是來投案自首的,我要向組織坦白。”來的正是沈某。
自巡察組入駐以來,沈某就一直惶惶不安,生怕自己耍的“小聰明”露出馬腳,最終,他決定向組織交代一切:早在多年前,該村部分農戶土地因項目建設需要流轉,沈某負責向農戶發放土地流轉費。不久之后,該項目已流轉的部分土地又被政府征用,被征用的土地需在流轉土地面積內進行核減,不再發放流轉費。可沈某卻利用職務便利,沒有對被征用土地的面積進行核減,還動起了“歪腦筋”。
“因為面積沒有核減,土地流轉費還會按照原來發放,我從中就能撈取好處。”沈某如實對辦案人員交代。
經調查發現,自2014年1月至2018年12月,沈某先后11次侵佔土地流轉費。
“作為一名農村黨員干部,因私欲膨脹沒有守住底線,損害了黨的形象和群眾利益,我后悔莫及!”沈某懺悔道。
鑒於沈某主動投案並如實交代違法犯罪事實,積極退贓,太倉市紀委監委綜合考慮案件情況,沒有對他採取留置措施,在依紀依法查明其違紀違法事實、並於2019年10月對其開除黨籍后,經集體研究,報上一級監察機關批准,向檢察機關提出了從寬處罰的建議。
【執紀者說】
以懲戒與教育、寬嚴相濟的方式處理違紀違法的黨員干部,有利於喚醒他們對組織的信任、對黨紀國法的敬畏,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我們將積極探索精准監督,為廉潔自律者撐腰,促違紀違法者醒悟。
——江蘇省太倉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 楊 慶
《 人民日報 》( 2020年01月21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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