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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哨:轉接組織關系 豈能私自“設卡”

本報記者 趙 兵

2019年12月31日08:2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群眾鄭某反映到黃務街道蓁山社區轉接黨組織關系,要等3個月,可能存在人為‘設卡’問題。”近期,山東煙台市芝罘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干部瀏覽“網上民聲”欄目時發現問題線索。

“網上民聲”是煙台政府部門和窗口單位在線為群眾答復疑問並解決疑難問題的互動欄目。按照程序,芝罘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人向鄭某了解相關情況后,迅速將線索轉給黃務街道紀工委調查核實。

“為什麼你們社區轉接黨組織關系需要3個月的‘考察期’?這個‘考察期’是怎麼定的?”與社區黨支部書記安某談話時,街道紀工委干部開門見山。

“我們社區之前轉接過來的黨員,常不按時參加支部會議,導致我們的組織工作很難開展。所以支部決定對辦理組織關系轉入的黨員設置3個月的‘考察期’,視黨員參加組織生活和集體學習的表現決定是否同意轉入。”安某理直氣壯解釋,“而且這是支委會的決定,不是我個人給鄭某設卡,鄭某來轉接組織關系時也同意了這個規定。”

面對安某貌似“合理”的解釋,談話的紀檢干部質問:“黨章等黨內法規有無明確規定轉黨組織關系需要考察3個月?支部研究此項決議后有無向街道組織科匯報?”

安某不敢狡辯:“我們當時覺得這是小事,擅自做了決定。”

最終,黃務街道黨工委給予安某誡勉談話處理,並責令蓁山社區盡快為鄭某辦理組織關系轉接手續。

“以前反映干部作風問題的線索渠道多是依靠群眾來信、來訪舉報,來源單一,而且還有滯后性。”芝罘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現在,我們通過‘網上民聲’等互聯網平台,快速收集、發現干部作風問題和違規違紀線索,及早制止,避免小錯釀成大錯,提高了監督實效。”

【執紀者說】

紀檢監察機關要聚焦發現和懲治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進一步創新監督形式、豐富監督手段、拓展監督渠道,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構建無處不在的監督網,打通監督的“最后一公裡”。

——山東煙台市芝罘區紀委書記、監委主任 姜雪寧

《 人民日報 》( 2019年12月31日 17 版)

(責編:劉尤罕、喬業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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