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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黨校(行政學院)工作的基本遵循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負責人就頒布《中國共產黨黨校(行政學院)工作條例》答記者問

本報記者 姜 潔

2019年11月04日08:3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黨校(行政學院)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公開發布之際,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負責人就《條例》的制定和貫徹落實等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請您介紹一下《條例》出台的背景和意義。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氣和強烈的責任擔當,推動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這對黨校、行政學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2018年3月,根據黨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部署,整合原中央黨校和原國家行政學院的職責,組建了新的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地方黨校(行政學院)機構改革也於今年3月底前陸續完成。黨校(行政學院)事業站在新的歷史起點,迫切需要制定新的《條例》。同時,各地黨校(行政學院)近年來在辦學實踐中創造了一些好經驗好做法,也有必要上升為制度規范加以推廣。

黨中央高度重視《條例》的制定工作,將此項工作列入《2019年中央文件和黨內法規制定計劃》。按照黨中央要求,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在深入調研基礎上,認真研究論証、廣泛征求意見、反復修改完善,起草形成《條例》稿,先后報經中央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會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審議。2019年9月24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條例》。10月25日,黨中央印發《條例》。

《條例》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充分體現新組建的黨校(行政學院)的職能定位,充分吸收辦學實踐中的成熟做法,積極回應辦學過程中遇到的突出問題。《條例》的實施,對加強黨對黨校(行政學院)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提高新時代黨校(行政學院)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培養造就忠誠干淨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問:組建新的黨校(行政學院)是我們黨加強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一個重大舉措。《條例》對黨校(行政學院)的職責定位作出了怎樣的規定? 

答:《條例》貫徹黨中央關於黨校(行政學院)職能的新要求新定位,明確規定黨校(行政學院)是黨領導的培養黨的領導干部的學校,是黨委的重要部門,是培訓黨的各級領導干部的主渠道,是黨的思想理論建設的重要陣地,是黨和國家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機構和重要智庫,發揮干部培訓、思想引領、理論建設、決策咨詢作用。與原《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和原《行政學院工作條例》的規定相比,黨校(行政學院)職能進一步擴展,為新時代黨校(行政學院)更好發揮作用提供了更加廣闊的舞台。

問:《條例》在堅持黨校姓黨上有哪些新要求?

答:黨校姓黨是黨校(行政學院)工作必須始終堅持的根本原則。新時代做好黨校(行政學院)工作,歸根到底取決於能不能把黨校姓黨貫穿黨校(行政學院)工作各方面。《條例》把堅持黨校姓黨作為一條主線貫穿始終。在教學上,規定黨校(行政學院)教學布局堅持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中心內容和首要任務,突出黨的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主業主課地位﹔在培訓目標上,把提高學員政治素質作為第一目標﹔在科研上,規定重點加強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研究,堅持政治立場堅定性和科學探索創新性的有機統一﹔在人才隊伍建設上,把政治合格作為第一標准﹔在紀律要求上,把政治紀律作為第一要求等。歸結起來,就是要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自覺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堅持黨校姓黨這個問題上,《條例》旗幟鮮明,指導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強。

問:您剛才提到,《條例》在各級黨委加強對黨校(行政學院)工作的領導方面規定更實在、更具體,請問具體體現在哪些方面?

答:黨校(行政學院)工作是黨和國家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黨校(行政學院)辦得好不好,黨委的領導、重視和支持是關鍵。為進一步強化黨委領導責任,《條例》明確提出,各級黨委是辦黨校(行政學院)、管黨校(行政學院)、建黨校(行政學院)的主體,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在領導內容上,不僅提出原則性要求,還有量化細化要求。比如,要求各級黨委把黨校(行政學院)工作納入黨委整體工作部署,每年要專題研究黨校(行政學院)工作﹔要求各級黨委建立健全黨政領導干部到黨校(行政學院)講課、作報告和與學員座談的制度,明確提出每年領導干部講課總課時佔各級黨校(行政學院)主體班次總課時的比例不低於20%﹔要求各級黨委加強黨校(行政學院)基礎設施建設、師資培養、經費保障、現場教學基地建設等,支持黨校(行政學院)實施綜合性的教學科研、決策咨詢、管理服務創新﹔要求將黨校(行政學院)工作納入黨委黨的建設工作年度目標考核,列入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情況述職內容等。這些都是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切實舉措。

問:請談談《條例》在班次和學制上有什麼新規定?

答:同原《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相比,《條例》在班次設置上新增了理論研修班,主要是在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和省級黨校(行政學院)設立。這方面的班次以從事理論工作的廳局級、縣處級干部為對象,教學內容以引導學員系統學習研究黨的基本理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提高理論素養為主。《條例》還進一步明確了各個班次的學制。2015年印發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進一步突出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的主業主課地位,對班次學制作出進一步規范,提出黨校的培訓類班次,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一般不少於3個月,市(地、州、盟)委黨校一般不少於2個月,縣(市、區、旗)委黨校一般不少於1個月﹔黨校的進修類班次一般不少於1個月﹔黨校的專題研討班一般不少於5天。這一《意見》實施以來,各地黨校(行政學院)班次學制越來越規范,實踐中取得明顯的效果。《條例》將經過實踐檢驗的成功做法吸收進來,這對進一步強化黨的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主業主課地位具有重要意義。

問:高素質的人才隊伍是辦好黨校(行政學院)的關鍵,在這方面《條例》有什麼措施?

答:習近平總書記講過,在黨校所有財富中,教師和其他各類人才是最寶貴的財富﹔在黨校所有資源中,優秀教師和優秀人才是最急需的資源。目前,一些黨校(行政學院)特別是一些縣級黨校(行政學校)教師隊伍存在“能干的引不進,干不好的出不去,拔尖的留不住”的現象,急需在建立健全人才隊伍激勵機制方面提出有效措施。《條例》針對這個問題,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在2015年全國黨校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結合各級黨校(行政學院)辦學實際,提出了五點措施:一是逐步建立既區別於公務員又不同於普通事業單位,符合黨校(行政學院)發展特點的教師管理體系﹔二是建立健全符合干部教育培訓特點、具有黨校(行政學院)特色的師資准入和退出機制、師資考核評價體系、職稱評審和崗位聘用辦法,有序推行教師競聘上崗﹔三是黨校(行政學院)教師納入各級人才政策支持范疇,享受國家規定的同級國民教育教師有關的各種待遇﹔四是建立健全與教學科研、智庫建設、管理服務等崗位職責目標相適應的黨校(行政學院)工作人員績效分配辦法﹔五是建立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內外交流制度。

問:我們注意到,《條例》專設了校風和學風建設的章節,這是出於什麼樣的考慮?

答:良好的校風和學風是黨校(行政學院)事業健康發展的基本保証。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黨校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各級黨校要堅持把從嚴治黨要求和從嚴治校方針結合起來,堅持嚴以治校、嚴以治教、嚴以治學,把校風建設作為作風建設的重點。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黨校、行政學院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要求和中央精神,校風學風發生很大變化。《條例》設專章對校風和學風建設的基本內容和要求作出系統規定,目的在於使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始終緊繃作風建設這根弦,堅決克服不良之風影響,大力弘揚學習之風、朴素之風、清朗之風,以良好的校風學風和政治生態為黨校(行政學院)工作取得更大進步提供有力保障。

問:針對基層黨校辦學困難,《條例》有哪些具體措施?

答:全國市縣兩級黨校(行政學院)大約承擔了90%以上黨員干部的教育培訓任務,是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主力軍。但一些市縣黨校辦學條件較差,特別是相當的縣級黨校(行政學校)仍然存在運轉難維持、人才難穩定、教研難開展等困難,與承擔的工作任務極不相稱。《條例》對市縣黨校辦學難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指導意見和政策措施。比如,在第二章專設一條加強縣級黨校(行政學校)和基層黨校建設內容,提出要深化縣級黨校(行政學校)辦學體制改革,推動實施分類建設計劃﹔提出對辦學困難的縣級黨校(行政學校)和基層黨校給予政策支持。在第十一章辦學保障中,提出各級財政應當加大基層干部教育培訓經費投入﹔黨校(行政學院)的教室、宿舍、食堂和圖書館等設施是干部教育培訓必需的基礎設施,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性資金等途徑解決等規定。

問:請談談如何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

答:任何法規的生命和權威都在於貫徹落實,《條例》也不例外。各級黨委(黨組)應當按照《中共中央關於印發〈中國共產黨黨校(行政學院)工作條例〉的通知》要求,充分認識做好黨校(行政學院)工作的重要性,落實辦學治校的主體責任,抓好《條例》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和督促檢查,確保黨中央關於黨校(行政學院)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各級黨校(行政學院)要認真貫徹落實《條例》,牢牢把握黨校姓黨根本原則,不斷提高辦學質量和水平。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將召開專題會議,對《條例》的貫徹實施作出工作部署,推動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深入領會和掌握《條例》基本精神、主要內容和具體要求,切實把《條例》的學習貫徹抓緊抓實抓好,推動新時代黨校(行政學院)工作不斷邁上新台階。

《 人民日報 》( 2019年11月04日 06 版)

(責編:謝倩、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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