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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打出加強基層工作組合拳

工作有標尺 擔當有勁頭

2019年10月30日16:10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原標題:工作有標尺 擔當有勁頭

本報太原訊 (通訊員 晉組軒)近期,山西省委召開第十一屆八次全會,審議通過《關於深化“三基建設”進一步加強基層工作的若干意見》,以加強“基層組織、基礎工作、基本能力”建設為著力點,聚焦問題、靶向施策,提出16條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鮮明樹立重視基層、大抓基層的導向,為基層干部擔當作為撐腰鼓勁。

完善制度機制,推動基層工作更加規范順暢。改革管理體制。整合優化鄉鎮(街道)機構設立,明確黨政機構一般不超過5個,事業單位一般不超過3個,對派駐單位人員實行雙重管理。明確崗位職責,規范鄉鎮(街道)議事決策、黨務政務、辦文辦會辦事、效能建設等制度。優化行政村設置,到2020年底在現有數量上減少6000個左右。壓實主體責任。各級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發揮牽頭抓總作用,每年研究確定重點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建立基層工作專題例會制度和“面對面”談心談話制度,實行基層工作項目化推進機制,落實領導干部下基層工作要求。明確服務職責。建立對接服務基層工作機制,上級機關常態化開展服務地方、服務基層、服務群眾工作。涉及基層的重大政策、重大項目等,充分聽取基層干部群眾意見。對基層上報的項目審批、工作請示等落實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完善領導干部基層工作聯系點制度,加強對基層單位的政策指導、業務培訓、管理監督。

加強組織建設,推動黨的領導更加堅強有力。加強黨的領導。加強鄉鎮黨委對農村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的全面領導,增強街道黨工委整合調動區域內各領域黨建資源職能。健全以黨組織為領導的村級組織體系,村(社區)“兩委”班子實行交叉任職。強化部門黨組(黨委)抓機關黨建主體責任,加強基層黨組織對國有企業、高校、醫院、中小學的領導,提升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兩個覆蓋”質量。選優配強帶頭人。全面落實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管理制度,建立村(社區)干部調整縣級聯審常態化機制。全面推行農村基層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一肩挑”。選派機關事業單位干部、退休干部到本村沒有合適人選的村擔任黨組織書記,健全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立村(社區)“兩委”干部后備人才庫。強化基本能力建設。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任務,加強政治理論培訓。開展專業化培訓,增強依法辦事能力,提高群眾工作本領。對鄉鎮(街道)黨政正職、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省級每年開展示范培訓,市級每屆任期內輪訓一次,縣級每年培訓一次。持續推進“農村干部學歷提升工程”,有針對性組織基層干部到上級機關、發達地區學習鍛煉。

注重激發動能,推動基層干部更加奮發有為。鮮明用人導向。縣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中具有鄉鎮(街道)黨政正職任職經歷的比例保持在50%以上,特別優秀的可直接選拔擔任縣級黨政正職。有針對性地選拔優秀鄉鎮(街道)黨政正職擔任設區市市直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常態化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選調生、大學生村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中選拔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大力選派優秀年輕干部到基層鍛煉。按副科級配備鄉鎮(街道)事業單位負責人,拓寬事業人員職業發展空間。提高基層干部待遇。鄉鎮機關工作人員收入要高於縣直機關同職級人員20%以上,村“兩委”主干報酬不低於所在縣(市、區)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社區“兩委”主干報酬不低於上年度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為基層減負疏壓。依法明確鄉鎮(街道)審批管理服務執法權限和職責,不得隨意將工作任務轉嫁給鄉鎮(街道)。從嚴控制督查檢查考核頻次,取消不合規定的“一票否決”事項和“責任狀”。

強化基層保障,推動基礎工作更加堅實穩固。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的鄉鎮(街道)、村(社區)組織運轉經費保障制度,建立年度正常增長機制,全面落實村(社區)辦公經費、服務群眾專項經費、黨建工作經費,不因行政村數減少而降低省市財政支持力度。加大財政資金扶持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力度,全面落實財政對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工作經費補助。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賦予鄉鎮(街道)更加靈活的用人自主權,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用編用人計劃優先保障空編的鄉鎮(街道),及時補足基層空編。繼續實施鄉鎮辦公用房“填平補齊”工程,2020年底前全面消除鄉鎮機關危房。加強鄉鎮“五小”和干部周轉房建設,完善設施功能。管好用好鄉鎮(街道)和社區黨群服務中心、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發揮“一室多用”綜合功能。推動各級投放的公共服務資源以基層黨組織為主渠道落實。

(責編:呂騰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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