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洛江區委組織部
2019年09月11日09:3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鄉村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沒有鄉村的有效治理,就沒有鄉村的全面振興。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把資源、服務、管理放到基層,把基層治理同基層黨建結合起來。2018年洛江區委提出實施“紅色動力”工程,全面提升基層組織力的意見,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大背景下,聚焦基層基礎,探索推行“黨建+鄉賢參事會”模式,通過培育和發展紅色鄉賢參事會,構建起以村黨組織為核心、村民自治組織為基礎、鄉賢及其組織廣泛參與的農村社會治理新格局。
一、實施背景
泉州市洛江區位於福建省東南沿海,是在泉州中心城市區劃調整時在原鯉城區北郊鄉鎮整合形成,有城有鄉,屬於城鄉結合部,基層組織建設基礎較為薄弱,在外經商致仕人士較多。隨著經濟社會不斷發展,一方面是農村空心化現象日益凸顯,鄉村精英大量外流,缺乏有一定治理能力的能人,另一方面,隨著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的推進,村級事務不斷增加,單純依靠村“兩委”較難適應新形勢下基層自治能力的要求,一些工作在推進過程中,跟村民出現利益沖突時,村干部出頭調解容易讓村民認為事情“經了公”,不易排解矛盾。為進一步完善鄉村治理體系,洛江區立足城鄉結合部黨建工作實際,以實施“紅色動力”工程為抓手,著力深化推廣“同心圓”區域化黨建工作,培育和發展紅色鄉賢參事會,對如何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方式進行有益探索。
二、主要做法
1.黨組織領導鄉賢參事會,構建基層治理新格局。紅色鄉賢參事會是在黨組織引領下,以參與村級經濟社會建設、公共服務,提供決策咨詢、民情反饋、監督評議及開展幫扶互助服務為主要內容的公益性、服務性、互助性、地域性、非營利性的基層社會組織,通過組織化參與式治理,實現村級公共事務治理的自主性和多元性。一是建立新型治理模式。為進一步形成基層治理與村民自治的良性活動,打造以村黨組織為核心,法治、德治、自治“三治一體”的善治鄉村,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鄉村治理格局,洛江區出台《洛江區培育發展鄉賢參事會 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實施方案(試行)》,通過探索推行“黨建+鄉賢參事會”基層治理模式,明確紅色鄉賢參事會在鄉鎮黨委、村黨組織的領導下培育、開展工作,鄉賢入會前須經黨組織審核確認,確保鄉賢的履職素質和能力,紅色鄉賢參事會的日常工作開展以組織章程為依據,並建立履職承諾、財務管理、信息公開、評議監督等相關工作制度,每年開展活動不少於2次,發揮了在基層自治中補位和輔助作用,有效凝聚各界鄉賢力量。二是拓展基層治理主體。在鄉鎮黨委、村黨支部的領導下,把有志服務家鄉發展的鄉賢組織起來,有效發揮多元主體在鄉村治理網絡中的積極性。創新村級重大事務協商制度作為村級重大事項決策制度“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的補充環節,將紅色鄉賢參事會提議解決的事項納入議事協商范圍中。鄉賢們通過會議參事、服務參事和活動參事三種形式充分參與村級公共事務管理,有效建立起村黨支部領導下多元參與的村級組織管理形式,推動鄉賢的智囊、榜樣、調解、資金等作用發揮。三是搭建交流服務平台。明確村黨支部、村民代表大會、村委會、鄉賢參事會等各類治理主體的權責,注重發揮鄉賢參事會在政務建議、村務審議、會務自治的各自作用,推行“五環節”參事議事制度,即民意調查“提”事、征詢意見“謀”事、公開透明“做”事、村民表決“定”事、回訪反饋“評”事,重點承擔推進鄉風文明,帶領幫扶致富、助推農村發展、提供決策咨詢、維護公序良俗、了解村情民意等六個方面職能,進一步規范紅色鄉賢參事會參與商議村級事務流程,建立健全黨組織領導下的群策群議制度,搭建“村事民議、村事民治”的交流服務平台。
2.黨員干部團結鄉賢,激發鄉村發展新活力。鄉賢文化既是基層民眾的潛在規范,為基層社會道德提供了基本遵循,也是基層民眾無形的指引,是帶領鄉民致富的典型示范。通過黨員干部+鄉賢的方式,將各地的鄉賢團結起來,為家鄉的發展建言獻策、添磚加瓦。一是試行“1+N”工作小組。通過由1名黨員村干部,搭配若干名鄉賢參事會成員,充分發揮鄉賢在凝心聚力方面的獨特作用,為鄉村發展收集良策,實現黨員力量與鄉賢資源的有效整合,有力推進鄉村組織振興和人才振興。每名黨員干部經常性的聯系自己所挂鉤的在外鄉賢,通過鄉賢參事會把家鄉資源信息推介給鄉賢,鄉賢通過“朋友圈”對外推介,把資源轉化為項目,轉化為鄉村經濟發展的動力,為有熱情、有能力的創業者和鄉賢提供技術、技能、信息等服務,有效發揮了把“鄉賢”能人資源轉化為鄉村振興發展的內在優勢。如通過家鄉黨員的信息推介和溝通聯系,洛江在外鄉賢積極參與到家鄉建設,在洛江區2019年招商推介會上,在外鄉賢投資參與鄉村振興項目2個,投資達5億元。二是推行“雙培養”計劃。一些早期在外創業奮斗打拼的鄉賢能人,不僅積累了一定的財富,也積攢了一定的名氣和聲望,在鄉村的發展中具有不容忽視的作用,鎮村兩級通過調查摸底,分級建立各村在外鄉賢信息庫,目前共摸底錄入鄉賢精英1318人。通過把優秀的在外鄉賢培養成黨員,將優秀的黨員鄉賢培養成村級組織帶頭人的“雙培養”做法,從源頭上給鄉村發展帶來新的視野和思路,充分發揮黨員鄉賢品行好、威望高、能力強,熱心公益事業的特點,推動鄉村高質量、高品位發展,讓鄉村發展更加符合村情實際和群眾願望。三是推行“三段工作法”。著眼於社會協商的科學性與民主性,通過“三段工作法”實現基層的政治決策與咨詢。第一階段為事前精心准備,由鎮黨委和村黨組織根據經濟發展形勢、基層社會熱點和年度工作重點等,研究並確定協商議題,通過定方案、定人員、定形式的“事前三定”,做好前期准備。第二階段為事中平等協商,由鄉賢參事會成員就協商事宜行質詢、提問、建言等方式來陳述自己觀點,本著求同存異的原則,達成較為一致的協商意見,由村黨組織負責對協商結果進行研究審議,並負責提交給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決策。第三階段為事后成果轉化,由村黨組織負責向參加議題的鄉賢參事會成員通過座談會、通報會或書面等形式進行反饋,對決議和協商意見中有差異的部分,做好解釋工作,並將決策結果通過村務黨務公開欄等平台及時予以公示。同時議題在執行過程中接受鄉賢參事會成員的監督,在事項實施完成后組織人員進行審核,確保實效。
3.鄉賢參與鄉事項目,打造鄉村振興新引擎。基層黨組織主動引導鄉賢積極參與鄉村事業建設,為家鄉產業發展、美麗鄉村、鄉風文明建設做貢獻,有效拓寬了鄉村治理與發展的深度與廣度,使基層黨建活力變得更強。一是在鄉村旅游中發揮鄉賢作用,通過引進外出鄉賢的資本投資開發旅游,是實現鄉村振興的一條有效途徑,虹山鄉鄉賢們針對虹山瀑布的天然景觀沒有得到合理開發的問題,眾籌2000萬元成立虹橋飛渡旅游有限公司,激活家鄉發展生態旅游的“造血因子”。二是在項目攻堅發揮鄉賢作用,許多項目攻堅都一定程度上存在“最后一公裡”的情況,通過利用鄉賢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能夠有效破解項目推進難題。雙陽街道前洋社區征遷歷史遺留問題較多,通過邀請熟悉村情、善於溝通的鄉賢人士參與一線征遷,鄉賢們主動入戶做居民群眾思想工作,徹底解決2018年“拔釘清障”征遷項目經五路征遷遺留難題。三是在慈善教育中發揮鄉賢作用,許多鄉賢把回鄉助學當成一種回報家鄉的自覺行動,發揮自身優勢,廣泛聯系在外公益人士和社會組織,在捐資助學、扶危濟困、修路建橋等慈善公益方面積極作為,服務鄉親。如在鄉賢參事會的推動下,洛江區慈善教育事業發展迅速,僅2019年秋季開學,各教育基金會便籌集資金近480萬元,表彰優秀學子近200人次。四是在移風易俗中發揮鄉賢作用,在鄉賢移風易俗典型的示范引領下,推動培育鄉村文明新風尚。五是在脫貧攻堅中發揮鄉賢作用,鄉賢作為鄉村或區域的代表性群體,在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過程中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羅溪鎮鐘山村、翁山村等6個村分別與鄉賢企業億方建設簽訂了為期3年的村級集體經濟扶持資金入股分紅合作合同,簽訂資金共97萬元,通過每年獲得12%的分紅,有效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
三、實施成效
一是構建基層社會治理的新體系。從基層治理的角度來看,基層組織在鄉村治理上存在一定的治理缺位,而紅色鄉賢參事會通過資源的投入、人員的參與,在村黨組織的領導下,有效嵌入到基層社會治理中,填補了在社會管理中的功能缺失。各鄉鎮(街道)在確定1-2個試點村的基礎上,堅持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目前已成立18個紅色鄉賢參事會,吸納會員400余名,籌集各類資金8600余萬元,參事議事60余項,解決群眾實際問題40余件。如羅溪鎮前溪村彭坂路的道路拓寬工作上,通過多位鄉賢多次上門入戶做思想工作,村民們放下個人利益,原定於2米的路面寬也拓展到了5米。
二是激發社會力量參與鄉村振興的新動力。鄉村振興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是人力、物力、財力的有機結合,而鄉賢們大多都具有經濟社會發展的前瞻性視野或資金資源等優勢,來自社會各領域各界別,吸納這些人共同參與鄉村振興工作中,能夠促進基層資源有效整合。如通過“雙培養”做法,馬甲鎮永安村杜振忠在畢業回鄉后加入中國共產黨並當選黨支部書記,幫助永安村摘掉貧困村的帽子,實現村集體經濟年增收40多萬元,並帶頭成立馬甲鎮首個紅色鄉賢參事會,由參事會成員帶頭投資入股成立永安村鄉村振興服務有限公司,籌集資金547萬元。
三是搭建鄉賢參與村級自治的新平台。紅色鄉賢參事會成員都是村裡的精英和能人,具備豐富的社會資源、廣泛的影響力和較高的威信,通過村黨組織審核把關,將這些人納入村級重大事務協商的參與對象,作為村級重大事項決策“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的一個重要環節補充,進一步健全鄉村居民利益表達,激發村民參與社會事務的積極性,強化鄉村社會凝聚力。比如羅溪鎮新東村在鄉賢的提議下,由村支委會審議,將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公私土地利用問題納入協商議題,僅用5天就無償解決村委會困擾4個月未能解決的旱廁拆除、雞鴨舍整頓、房前屋后雜地垃圾堆清理、村組道路修繕和荒地平整等問題,整理出30余畝閑散土地為落地產業振興項目打好基礎。
四、工作啟示
1.堅持黨的領導是完善鄉村社會治理的必然要求。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在社會治理過程中,鄉村治理是極具重要性的一個環節,不僅是一個時代性課題,也是新時代實施鄉村戰略的一項重要內容,更是當前農村工作面臨的一項系統工程,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提升。洛江區通過聚焦基層組織建設需要,建立起以基層黨組織為領導、村民自治組織和村務監督組織為基礎、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合作組織為紐帶、其他經濟社會組織為補充的村級組織體系,通過村黨組織領導下的紅色鄉賢參事會發揮黨在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中的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擎旗領航作用。
2.發揮鄉賢作用是完善鄉村社會治理的有效途徑。長期以來,以村委會為核心的自治組織承擔著鄉鎮政府延伸下來的行政工作,自治功能日益衰退,難以適應社會發展需求,容易導致村民與村“兩委”、鎮政府之間的互動不足。通過紅色鄉賢參事會凝聚農村社會精英力量,有效發揮鄉賢們天然的親緣、地緣、人緣優勢,通過緊扣“熟人社會”的特征,深化“五環節”參事議事制度,以熟人辦熟事、熟人管熟人,將鄉土經營融入到鄉鄰群眾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中,形成政府與群眾的良性互動和有效銜接,構建鄉村多元共治的格局。
3.轉變職能定位是完善鄉村社會治理的必由之路。鄉村社會的有效治理的核心就是要正確處理好行政權力與鄉村社會之間的關系,避免行政權力直接行使於廣大鄉村居民中。在推進鄉村基層自治過程中,始終堅持村黨組織的主體地位,又吸收紅色鄉賢參事會作為村委會在農村治理的一個補充,作為村級民主事務協商的參與對象,使鄉賢成為群眾主體利益的代表,並在二者之間達成一個平衡,因此改變了村“兩委”的“全能主義”模式,更多的發揮其組織引領和公共服務的角色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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