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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北市相山區黨建引領聚合力

街道治理,就該這個樣

2019年07月12日13:54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原標題:街道治理,就該這個樣

“現在的街道工作,跟以前可不一樣了!”在安徽淮北市相山區,許多街道黨工委書記都感到近年來的種種變化:基層的任務和要求在增加,力量和資源向基層下沉,各條線的站所都成了街道的“直屬單位”,黨工委的抓手多了,基層干部也更有積極性了。

這些變化,源自相山區堅持放權與減負相結合,大刀闊斧進行街道職能改革﹔源自推動資源力量下沉,提升黨組織引領基層治理能力……

明責賦權 治理提速

常年工作在群眾身邊,許多基層治理難題,需要街道去面對和解決。但由於責大權小、權責不清,往往有心無力,特別是碰到拆除違建、整治違法經營等“硬骨頭”時,往往處於進退兩難的境地。

如何破解這一難題?相山區出台《關於深化街道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試行)》,在賦權、下沉、增效上下功夫,確保街道職能清晰、權責一致、運轉協調、保障有力、依法高效。

相山區把好街道事務准入關口,全面取消街道招商引資職能,厘清街道社區責任清單、權力清單,明確街道履行加強黨的建設、組織公共服務、領導基層自治等8項職能,切實為基層減負,讓街道社區黨組織騰出更多時間和精力,強化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

“過去靠面子,現在靠制度。”相山區賦予街道黨工委對轄區事關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和重大項目的建議權,對區級職能部門及派出機構負責人的人事考核權和征得同意權、對區職能部門考核的參與權,使各條線的力量都被“整編”到街道黨工委麾下,讓街道有責任、有權力、有能力為群眾辦事。

“過去,街道社區黨組織什麼都管,什麼也管不著,什麼都抓,什麼也抓不起。‘明責賦權’后,街道黨工委具備了領導勢能、增強了力量動能、提升了治理效能。”

共建共治 夯實堡壘

斑駁的牆面披上了靚麗的新衣,彩繪文化牆上,引人注目的彩色圖畫,將生態理念巧妙融入其中……市環保局東側的房星巷,這個幾十年的老巷子搖身一變增了“顏值”。

這得益於東街道“大工委”共建單位的互聯互動、協同推進。2018年,東街道與市環保局多次召開聯席會議,圍繞破解房星巷環境突出問題、提升全民環保意識商討方案。實施過程中,兩家單位負責人多次現場聯合辦公,如今,這面文化牆不僅是附近居民茶余飯后談論的熱點,也成為生態環保宣傳一道靚麗風景。

各類黨組織雖在同一區域內,但關系互不隸屬、層級高低不同、領域多元多樣,統籌談何容易。如果街道對駐區單位一味索取沒有回報,就會“剃頭挑子一頭熱”﹔如果靠行政手段搞“拉郎配”式共建,難以堅持長久。

為了讓“條條”和“塊塊”成為利益共同體,相山區樹立“一盤棋”思想,打出消除壁壘的組合拳——條塊結合、雙向互動。

一方面,相山區橫向推進區域黨建融合,進一步完善街道“大工委”、社區“大黨委”共建機制,創新推廣以黨組織為核心,匯聚“兩新”組織、駐區單位黨組織等多元力量,探索“工委主辦+輪值承辦、陣地聯建+雙重管理、活動聯辦+黨員聯管、搭建平台+為民服務”的“4加”及共謀、共筑、共織、共提“4共”的“一核多元、4加4共”模式,形成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新機制。

另一方面,相山區縱向構建“區委統、街道聯、社區攏”三級聯動體系,落實區、街道、社區黨建聯席會議制度,實行大事共議、實事共辦、要事共決、急事共商、難事共解“五事聯辦”,打破各吹各打的黨建工作格局﹔逐級建立健全調度通報、動態管理、督促檢查、跟蹤問效等制度,真正做到組織、責任、工作、制度“四項聯動”。

“街道‘大工委’一聲哨響,打破了原有組織聚集難、溝通聯絡難、資源整合難、推進落實難、作用發揮難的‘五難’壁壘,使城市基層治理的力量不再單薄,解決問題渠道更加多元。”東街道有關負責同志說。

民呼我應 黨群同心

小區環境衛生大改善,老人行動不便物業上門幫忙,志願服務形式多樣……對於相山區三堤口街道慶相橋社區甲天下小區的居民來說,自從社區開展“紅色物業”工作以來,小區裡的變化大家看在眼裡、喜在心間。

為提升為民服務水平,三堤口街道在家天下物業公司,先試先行打造“紅色管家”黨建服務品牌,以“紅色物業”促進精細化管理、零距離服務。

三堤口街道黨工委建立“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總支—物業公司黨支部”三級組織架構,構建起社區黨總支、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四位一體”的運行模式,確保“紅色物業”既是黨的聲音“傳聲筒”,又是服務群眾排頭兵﹔物業公司用匠心做好惠民服務,在最近現場了解居民所需,用最短時間反映居民所急,最大努力解決居民所難,打好“為民惠民”牌﹔聽取民意,社區黨組織與物業公司共駐共建,組建11支以黨員為隊長的“紅色管家”志願服務隊伍,讓專業物業參與社區志願服務……

“民有所呼,我有所應。”城市基層治理要讓群眾感受到黨組織就在身邊。

相山區按照“一街道一中心”設置綜合執法中心,公安、城管、市場監管、應急管理(消防)等部門分別派駐執法力量集中辦公,對群眾反映可直接解決的問題,相關執法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解決,需要多部門協同解決的相關執法人員必須聽從街道統一調配,按照職責開展執法。(通訊員 相祖智)

(責編:呂騰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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